浙江一司机被超车后和警察飙车被拷走,该名司机属于危险驾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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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个司机在公路上驾车的时候,被一辆黑色的商务警用车超车了,于是这名司机立刻加速,并且跨越双实线连续超车。虽然最后超越了黑色的警务车,但是自己也在下个路口被车上的警察拦住了。按照交通法,这名司机并不属于危险驾驶罪。虽然速度非常快但是,没有达到危险驾驶的程度,属于超速行驶。而跨越双实线行车,属于违章行为,交警部门会对其进行扣分和罚款的处罚。浙江的这名司机被黑色警用车超车以后,他又反超过去了,但是并没有和警用车在公路上追逐,所以这名司机的超车行为,不属于在公路上与其他车辆竞速追逐。在交通管理法中规定,在与其他车辆在公路上竞速追逐的时候,才能被定为危险驾驶罪。而本次事件,后面的黑色警用车并没有这名司机竞速追逐,所以这名司机不会被定为危险驾驶罪。黑色的警用车在下一个路口将这名司机叫停了,但是警察并没有权利去对这名司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因为车辆违章是交警部门负责的,人民警察只有权利去调查这名司机的身份信息而已,没有特殊情况下,是不能对其进行交通违法的处罚的。而且这辆黑色的商务警用车也并没有配备警笛,在没有开启警笛的情况下,说明并没有执行紧要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警用车,也需要按照交通规则行车。之所以这名浙江的司机会超车,也是因为这辆黑色的警用车速度也很快,把他的车给超了,所以才会发生后面的超车事件。虽然,这名司机最后不会被定为危险驾驶罪,但是还是建议开车的朋友们,在公路上开车千万不要斗气,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情节轻微,属于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行政拘留就可以了。

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法》的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如果司机拒不执行反而还暴力相待,那么情节严重的交警可以强制要求司机执行,在一些极端情况下甚至可以控制住司机。

2019年8月23日9时45分,海淀交通支队民警在天秀路依法纠正王某(女,42岁,无业)违法停车行为时,该人用手击打民警,并试图抢夺民警正在查验的驾驶证件,严重阻碍民警执法。并且还用防狼喷雾袭击警察。

民警将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目前,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防狼喷雾,又叫防狼喷雾剂、防狼喷雾器、制暴喷雾等。在国外防暴警察中普遍装备,它的特点是—立刻制止对方的所有动作,被喷到的人双目眼泪流不停,喷嚏咳嗽不停,呼吸道如火,难受至极点,无论对方有多厉害,都无法抵挡其威力。

而这位民警在面对这样的情况下,还是极力的克制自己没有还手,说明了他极高的素养。这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是如果在遇到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就比如袭警导致民警受伤,那么还是可以直接制止他。毕竟生命安全才是第一位,就有一个司机为了躲避交警的检查甚至把交警拖曳致死。

交警也是人,只要自己是按照规定来做事,那么也可以采取一些稍微极端的行为控制住这些暴力的司机。否则受到伤害的就是交警自己,这就叫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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