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自己付了首付后,女朋友为什么不愿意一起还房贷?

贷款买房,自己付了首付后,女朋友为什么不愿意一起还房贷?,第1张

现在的男孩婚前的压力很大,在一无所有的年纪却要为房、车等奔波。有的家庭父母可以帮衬一点,但是还是普通的家庭多,所以需要贷款买车买房,在后面的生活中慢慢还。但有的女生就不愿意和自己的丈夫一起努力还贷款。可能是现在社会的问题,让女生感到所有东西都是理所当然,不愿意吃苦。很多男生家庭可能会有这种情况:为了以后结婚,父母给孩子首付贷款买房。这种情况很常见。毕竟结婚有房是基本要求。然而,有一个新问题。贷款买房后,需要还贷。很多人认为,即使男女朋友已经建立了关系,也可以帮忙还贷。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中国民法典,如果父母给孩子钱买房,如果是没有任何的注解,那么父母就是房屋产权的拥有者,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不能更改。有的男生可能会哄女朋友说加女朋友名字万无一失。但是法律上明确规定,财产权仍然属于他的父母。当然,如果男女朋友最终能成为眷属,即使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离婚,婚后这就属于共同财产,房子里的女人还是可以有一些财产权的;但是如果双方都没有结婚,一旦发生争执,这个女人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对于现在的女生来说,结婚很难改变她们的生活。感情是双方的事,但是对别人的依赖很可能会让他们单方面付出。一旦对方返回,他们所有的努力都有可能付诸东流。与其害怕未来的变数,不如努力奋斗,于是很多女生开始自己买房投资。可能有人会觉得,这不代表女生太穷,爱有钱人。没有房产不想交钱?其实这是相互的。一方计算过,如果将来财产要分割,那么另一方也有保护自己的理由,拒绝各种不利的要求。

随着经济实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只有掌握了财产才能掌握自己的生活,对财产越来越重视。相反,他们可能为感情付出了接近零的代价,甚至以戏谑的态度接触到异性。其实相爱是双方的事,有些人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做的是真诚相待,抛开各种世俗的规则和禁锢,在未来老了的时候回顾过去,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失望。

现在的很多人都存在疑惑,像题目中的这种情况,为啥女朋友不愿意还贷款呢?其实,主要还是由于你们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她帮了你还了贷款,如果没有还贷的证据的话,她帮你还贷款的行为属于一种赠与行为,到时候,她啥也得不到。即使女方有证据,但是你们没有结婚,房产证上也没有女方的名字,女方还贷款的行为,属于自愿帮助男方父母还贷的行为,到时候,女方同样什么也得不到。

原因一:新民法典的改变,让很多人止步。

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如果付了首付款,这是属于父母赠与儿子的新婚礼物,也就是说,是单独赠予儿子的,这部分钱就相当于儿子的婚前财产,儿子一个人独享,跟女方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女方能够享受到的就是她在还贷过程当中,所偿还的这一部分贷款,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女性在自己生活当中的这部分钱,基本上是用来买柴米油盐了。而大部分男性所得的工资是承担了车贷和房贷,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男方和女方分手了,从法律上来说,这座房子就是男方自己的,跟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想要瓜分这个房产,首先你得出具一个证明,证实自己还了贷款,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在结婚的过程中,帮助了丈夫还了贷款,甚至有银行的流水证明。那么,在法律的保护下,这个时候你就可以通过这个证明来瓜分房产。

具体的例子。

但是,你拥有的这部分,只是你还贷的这部分钱所拥有房子的现有价值,假设这座房子目前是三十万,父母付了首付十万块钱,欠债二十万,你还了五万块钱,丈夫还了十五万块钱,十年后你和你的丈夫离异,现在房子的价值是五十万,那么你拥有的现金价值为:原有的5万+升值后拥有的比例,你所拥有的价值为(50-30)×5/30=83万。

十年的时间除去你原有的五万块钱,实际上你能收回来的只有33万多块钱,想象一下,十年之后八万三能干些什么,所以,对于现在很多的女性来说,她们不愿意去承担着巨额的贷款,到头来什么却都没有。

如果房屋一直是处于升值的情况下,十年之后的你,拥有的83万不一定给得起一个房子的首付,因为十年之前一个房子的首付就要十万块钱了,那么十年之后的房子还是涨价的情况下,83万可能就没有办法拥有一个这么好的房子了。

男生和女生是不一样的,女生一旦过了最好的年纪,四十多岁的她,想要东山再起,要比男生难得太多了,这个时候她再步入社会,再去接受一些新的知识,所要面临的问题远远比男生要难。

而且这个时候的女性,想要再嫁也是非常困难的,但是这个女生已经四十岁左右了,她的生育能力基本上没有了,也就是说,她没有其他的后路了,这个时候对于女生来说,不仅家没了,而且也没有一个好的去处。所以,很多女生都是比较害怕这种情况出现的。

原因二:婚后财产变成了婚前财产。第一种情况。

以上面的案例进行分析,房子的首付款是男方父母给的,如果婚后夫妻俩人共同还了房贷,而且还的贷款的比例是一样的。那么,在十年之后因为婚姻破裂,两人分开,而现在的房子价值50万,再减去首付款10万,还剩下40万。这40万是夫妻平分的,女的二十万,男的二十万,男的总共拥有的房产资产为三十万,女性为二十万。

假如十年之后,二十万是能够付一个房子首付钱的,如果女性在不太好的年纪,经历了离异,那么,她有足够的钱给自己供一个比较小的房子,这个时候,女性就能够保证自己的后续。

那么,他们婚后还贷的这一部分就属于两个人的夫妻共有财产,并不属于分割财产,毕竟两个人是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还贷的,这个时候,法律会认定为两个人是因为夫妻关系破裂,导致的离婚,而不是因为房产经济纠纷导致的离婚。

这种情况就是两人在领了结婚证之后,这个时候,房屋还贷部分和升值的所有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的时候一人各占一半。对于男性和女性来说,他们都是能够拥有这个房屋的后续部分的。

第二种情况。

但是,如果男方的父母付了首付,而且在婚后的时候,男方和女方还贷的比例不一样,那么在分割的时候,他们就会去除首付的那一部分,然后进行重新分割。一旦这样分割的话,女方是会很吃亏的。因为对于女性来说,她占的比例是非常小的,因为女性在工资体系上本身就没有男的高,而且,女性的很多工资,都是花在了生活的琐碎上。

注意事项一: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非常重要的。

有一部分父母,他们给房子付了首付,但是房子只写男方父母自己的名字,理由是这个房子是我给的首付,这个时候,法律上的认定又会改变,会变成女性自愿帮助父母承担家里的房贷,这个志愿就变成了赠予,如果是赠予关系的话,女性将什么都没有。

即使女性留有她还贷的证明,也只能证明女性帮助了男方父母还了贷款,但是这个还贷的证明,并不能证明女方不是自愿的,因为没有办法理清这里面的细节,所以,很多的时候,都会判定为女方自愿帮助男方的父母还贷,承担男方父母的贷款责任。

如果你留有还贷的证明,通过法律的途径,最多能够证明你是把这部分钱借给男方的父母,那么男方的父母需要还的就是这部分钱。你想想,十年之后,他就还了你前面自己负担的那部分钱,十年之后的你,真正拥有的部分少之又少啊。以我们上面举的例子为例,你十年之后就拥有五万块钱,又有啥用呢?

同样,以上面的例子为例,如果一个女性在这个过程当中帮助了父母,还清了贷款,十年之后,这个房子价值五十万,而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丈夫也在这个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证将会变成遗产的一部分,儿媳妇是没有资格继承公婆的遗产的。

换句话来说,就是这个女性打了十年的工,还了这么多的贷款,一分钱也没有,而且瓜分遗产的时候,也是自己的丈夫或者公婆的女儿,还有公婆的其他孩子,而你自己什么都没有。你拥有的只是你替公婆还贷的钱,而且这本身就是你自己的钱。

再假设这个女性的年纪已经过了生育期,这个时候的女性,是没有办法继续二嫁的,只能承担起自己所有的生活,居无定所。不仅如此,她还要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共同责任,母亲是没有办法逃避的,这更加不是一个女性想要看到的后果。

注意事项二:没有结婚证,一切都是白搭。

上面所有的条件,都基于一个要求,就是领了结婚证。但是,如果你们并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你的女朋友替你还了这部分贷款,它就相当于一个自愿的行为,你什么都得不到,那么她就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不仅仅是如此,她只是你的女朋友,并没有存在任何的婚姻关系,她没有享受任何的法律保障,这个时候你让她去承担这部分贷款,任何一个女的都不会愿意的。

我们前面举的这个例子,女方至少在这个房屋里住了十年,省下了十年的房租费,可是,如果他只是你的女朋友,在你们分手之后,你们是没有任何的关系,她既不能得到你的房子,更加没有享受到房子所带来的一切,她还要承担这么一大笔的贷款,甚至在法律认定当中,她还不属于你的合法妻子,所以,她的这种行为更偏向于自愿。

哪怕她能够证明自己还贷了,但是这些证明,都不能够足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关系,如果不能证明你们之间的关系,那就是一种自愿行为,你给陌生人的一种赠予行为。

所以,在法律上就很容易把女方的这种还贷行为,认定为赠与行为,当你们分手的时候,这笔赠与行为就到此结束了。除非她有证据证明,她是因为想要和你结婚才偿还这笔贷款的,但是如果她没有证据证明这个行为是为了结婚而存在,那么她所花的所有的钱都是白花的。

如果这一切都是你的口头协议,并没有任何的书面证明,甚至在你们的聊天记录当中都没有,那么,她就没有办法去证明,那么,这个时候,女方就相当于花钱去养你父母的房贷。

现在的女性拥有自主能力了,她们现在都不是随意可以摆布的。所以说,没有成为夫妻之前,你让她还贷款确实不合适,成为夫妻之后,还贷的比例也需要合理。

女朋友又不是你老婆, 以后是谁的老婆还不知道呢,

就算她父母不缺钱,没结婚呢,你就不让她孝敬父母了,结婚了你以为老婆卖给你了

传统对你方便的时候,你就讲传统了,不准女朋友用她工资孝敬父母了;

问题是,传统本来是男的准备房子,按传统,说难听点,不要说还房贷,她不工作你养活都是应该的

她是个好女人,跟你成不了,是她的运气

当然,可以要求女的父母还房贷,那你算上门女婿吧

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啊,毕竟结婚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的钱都是两个人一起的呀。所以关于谁挣钱还房贷,还有谁挣钱养孩子,这些都是不用分那么清楚的。

我觉得女方不愿和男方共同还贷买房,只是不想把她自己的工资拿来还贷吧,但是你想啊,你用你自己的工资还贷的话也是一样的,毕竟结婚之后钱是两个人一起的,谁还都一样,是不是!男方用自己的工资拿来还房贷,而女方用自己的工资养活一家子,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况且现在女方结婚的话,一般都是要求男方有车有房的,所以当男方父母将房子的首付付了之后,女方就觉得剩下的房贷也就应该由男方来还完,毕竟当初是说把房子买好的不是吗,所以女方就不希望自己花一分钱在还房贷上面了。她们情愿把自己的钱花在自己的孩子身上,但是既然她们已经默认男方可以自己还房贷的话,就说明她们已经同意和男方共同还贷了呀!毕竟老公的钱也是自己的钱嘛!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不愿意拿出自己的工资去还房贷的,我觉得既然是男方父母已经付了首付了,那么剩下的就由自己老公去还吧,不过自己肯定还是支持老公的呀,但是自己的工资肯定要拿来当生活费,要知道平时的花销也是一笔很大的钱。所以在婚姻中女方的贡献也是蛮大的,她虽然表面上和你说不愿意共同还贷买房,但是所谓的刀子嘴豆腐心,她还是会用实际行动来为这个家做贡献的,毕竟这个家是你们两个人的,你们两个人都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让这个家越来越幸福。所以我觉得男方不用担心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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