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领完证婚礼还没办因为小事吵架他竟做出如此绝情的事

刚领完证婚礼还没办因为小事吵架他竟做出如此绝情的事,第1张

木已成舟,我欲奉劝已是不及!

1、男人是冲动的魔鬼,女人是感动的天使;

2、 婚前男人的承诺多半是假的,为了得到你一切是可以放弃的;女人却是容易被虚幻的婚后憧憬冲昏头脑,智商到“0”;

3、婚后男人才是本性完美的体现;如果女人依旧活在梦里面。那是悲哀的开始!

4、婚前婚后的浪漫不仅是鲜花与巧克力的区别:是理智与感性的斗争!

5、夫妻在日常生活关系中一直是在磨合的:始终是主次、里外的结合与配合!

6、 婚前老公已有强烈的控制欲望的,只是你雾里看花而已;

我无法建议你离还是不离:因为要有一方妥协的,试问你有什么可以控制他吗?

聪明的女人会让男人为她去死你竟要为了这些外在的小女生的虚荣心而放弃婚姻?

女人是男人的学校:你给他什么教训呢?

你要抓住他的心,他喜欢你什么,你喜欢他什么--不要婚后都忘记了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彩礼的问题,非常谨慎,判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彩礼一方应当返还。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共同生活应当理解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进行生产和生活,并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虽未举行婚礼但已经共同居住和生产的,也应认定为共同生活。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返还方式的确定:

  (一)接受人接受后,未用于置办结婚物品的,返还彩礼时应当返还现金。

  (二)接受人接受彩礼后,确用于置办结婚物品的,女方以现金方式返还确有困难的,可以考虑分割共同使用的物品;

  对于未登记、和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即解除婚姻关系彩礼的返还,同样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起算,应当分以下情形:第一,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方应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起算。第二,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方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唉!冲动是魔鬼啊!!!在自己还没有能力支撑起一个家的时候,贸然地组建了家庭,结局并不如组建时想像地那般美好。你会疲惫会想放弃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啊,你是男人!你有责任和义务为曾经所做的错误决定产生的后果负责。

钱啊什么的,就不要再想着拿回来了,你才20,你的人生中有无数的机会可以赚回那些钱,为什么要用拿的呢?如果你现在拿回来了,那女孩还会愿意为你生小孩么?

你会疲惫,那她呢,没有人在离婚前是开开心心放松的,所以不要总想着自己的心情。要想想自己的责任!身为男人和身为丈夫的责任。

如果家庭因为你而负债,那你就用双手赚钱来还啊!

你才20,以后的路还很长,我建议你看一篇文章,叫《替身》,虽然是一篇同性恋文章,但是里面的主人公好帅,在自己上高中的时候发现女朋友怀孕了,女朋友想打掉,但他坚持了下来,被别人说闲话,放弃了学业,初中毕业的文凭,只能做苦力,但他真是很棒的男人,他做了他身为一个男人应该做的。

多想想你的责任吧,我相信这件事将会让你从男孩成熟到男人。

加油!

以上!

只要提到结婚,多数人还是比较认同“门当户对”。

大部分的朋友对“门当户对”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世俗的眼光,总会用金钱来衡量一段婚姻,用现实物质来捆绑结婚真正目的。金钱,确实很重要,家庭条件的门当户对,对于夫妻间的婚姻生活,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可大家别忘记了,任何最终能够长久的夫妻,除了物质层面的供养,感情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我从来不会轻视金钱对夫妻感情的重要性,至少我们要明白一个真理:婚姻的幸福,是家庭条件和精神世界的共同匹配。

所以,有钱,不一定能够经营好一段婚姻。相反,物质上的暂时匮乏,并不能真正影响到夫妻感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夫妻一定存在,但是,患难见真情的爱人也比比皆是。

相比物质上的门当户对,我还是觉得精神世界的匹配更加重要。大家别不相信,我说一个简单真实的情感案例,你们就会知道了。

表哥离过一次婚,今年33岁,在我们当地的市区经营着三家中型超市,家里条件十分不错,年收入保守估计在200万左右,按理来说,这样的家庭条件,生活应该十分惬意。可现实是,表哥的父母离婚,他自己在三年前也离婚。毕竟33岁,也不是小伙子了,经历父母和自身的失败婚姻后,对理想的“爱情”并不奢望,经过朋友介绍相亲,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妻子是一位硕士生,毕业后从事科研工作,两个人见第一面后就有了好感,相处三个月就领了结婚证。

表哥虽为二婚,可结婚的细节方面丝毫不含糊,包括女方提出的36万彩礼,一套房,一辆车也是一次性到位,真可谓重金婚娶。今年5月初,他们举办了婚礼,距离婚礼半年后的如今,表哥一再苦闷,表示自己想离婚,而离婚的导火索,只是一件几乎可以忽略的小事。

表哥在事业上十分上进,事事都愿意亲身亲为,毕竟不是坐办公室的,也不会西装革履天天人五人六,有时候超市来货了,员工不够用,只有他自己顶上去,一来二往,身上难免会沾灰带泥,有时候一天下来十分累,回到家就是倒床就睡。

就在前几天的晚上,正在熟睡的表哥,突然被妻子一顿踹,妻子大声辱骂。

“你什么人啊?太恶心了吧?你怎么把臭袜子放在枕头底下?身上臭烘烘的,连澡都不洗,好歹是一个老板,怎么结婚前不知道你是如此的邋里邋遢。”妻子厉声埋怨。

表哥不乐意了,累了一天,就连吃饭都是应对,哪里比得了坐在办公室的妻子?家里条件是好,那也是表哥上进肯干赚来的,回到家累到不行,所以就忽略了这些讲卫生的细节,事出有因,做妻子的应该给予一定的理解,而不是嫌弃怨骂。

“老婆,你什么态度?我邋里邋遢怎么了?你要是不看好我家里的条件,怎么会一个硕士生嫁给我这个离过婚的男人?我一不偷二不抢,凭自己的本事赚钱,回到家特别累,你就为了这么一件小事这样诋毁我,我们之间还有什么谅解可言?”

表哥的一番反驳,妻子并不买账,自己好歹是硕士生毕业,心气儿自然高了一点,凭什么丈夫一个初中毕业的他,还要来教训我?不爱卫生就是邋遢,这样的男人连自己都不爱,还谈什么爱情婚姻?

妻子不解气,接连几脚踹把表哥踹到了地上,额头不小心磕到了床头柜的边角,痛得哇哇叫,就差出手打老婆了。不一会儿,头上起了一个红肿的大包,虽痛在身上,可心里早就寒了。这件事只是导火索。

其实婚后表哥就感觉到不适应了,妻子每天要求他一天刷牙三次,每天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换衣,甚至不讲卫生,妻子拒绝和他有肢体上的接触。

当天晚上,她换掉了床单被套,并把表哥轰出房间睡客厅,第二天早上表哥冷冷地说道:“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太痛苦了,我们离婚吧,这日子没法过了。”

文中的妻子有错吗?可能多数的读者认为这女的就是矫情,不就是一个臭袜子吗?有必要和辛苦一天的老公计较吗?大家要明白,这是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并且是众人所认同的生活优点,爱干净的女人谁都喜欢,邋里邋遢,只会受人以鄙夷。问题的关键,妻子以情感绑架,用自身的行为规范,而强行要求别人,这一点是违背婚姻原则的,在她脚踹丈夫的那一刻,她并不懂得包容和体谅。

站在男人的角度,对于表哥的苦楚,我十分理解。男人作为家庭的支柱,承担了婚姻里的主要责任,有时候难免疏忽于外在,但是,一个真正顾家懂婚姻的男人,是会在乎妻子的感受。

他们并没有错,错就错在:门不当户不对。

物质条件的门当户对,固然重要,可精神情感的门当户对,是直接影响夫妻在婚后,是否能够和睦相处。结婚一事,简单来说就是过日子,哪家的夫妻不经历柴米酱醋茶的琐碎?砥砺前行,并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夫妻保持一致的步伐,在现实生活的困境中,找到希望,找到幸福的曙光。

综上来看,表哥的离婚请求,我持有赞同的意见。他们的结合,注定就是错误的开始,继续将就,无非就是一错再错,相比忍耐将就,换来一个不幸福的婚姻,我觉得趁早放手,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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