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在高速公路上吵架,当时丈夫正在开车,经过一个服务区时,这个丈夫就将自己的妻子独自一人扔在了高速公路上,自己驾车扬长而去。这样的夫妻真的是让人非常同情这种妻子的遭遇,不管怎么样,丈夫都不应该将自己的妻子丢在高速公路上。最后该女子是在交警的帮助下乘坐高铁返回的。
这名女子在被丈夫丢下之后,独自一人拉着行李箱,在服务区中显得非常无助和迷茫。这名女子无奈之下只好寻求交警帮助,交警在了解情况之后,得知该女子在与丈夫一同送货的过程中,发生了口角争执。其政府当时非常生气,所以在服务区停了车,将妻子和妻子的行李全部丢下车,自己一个人开车走了。这名女子已经在服务区中待了三个小时,如果没有交警的帮助这名女子很难返回。
交警在得知情况之后就拨打了该女子丈夫的电话,劝解其丈夫,返回将老婆接回。但是其丈夫表示自己现在的情绪非常不好,如果回去接妻子的话,很有可能会因为情绪不好而发生交通事故。而且自己赶着送货,没有时间回来接妻子。这个丈夫的说法真的是非常让人无语,明明就是口角上的争执,根本不至于气到不能开车。这名男子的做法真的是非常小气,对待自己的妻子一点包容度都没有,何况吵架本身就是夫妻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并不是单纯一方有过错。
小编在得知此事之后,也是非常同情这名女子的遭遇,夫妻生活对于一个女性而言可以说是非常重要,如果自己的丈夫对自己做出如此过分的举动的话,也是非常伤感情的事情。一个大男人对自己的妻子如此计较,将妻子扔在高速公路上,不管不顾的行为真的是很让人愤怒。
女子醉驾撞交警队旁消防栓甩锅丈夫,这位女子的做法让人看到完全不负责任的态度,这是严重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正常人都知道喝了酒之后不能开车,可是这位女子在醉驾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本就是违反法法律的规定,最后还甩锅给丈夫,这样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在任何情况喝了酒之后都不能开车,可是这位女子却明知故犯,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行为,也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他出现这样的交通事故也在情理之中,毕竟喝酒之后开车本来的风险就很大。
女子在出现事故之后却甩锅给丈夫,这完全是推卸责任的行为,这也是违法的行为。既然事情已经发生,那么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知道自己醉驾是不对的行为却甩锅给丈夫,这完全是不正确的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作为一名成年人,应该对得起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才会获得他人的认可和尊重,可是女子的做法完全超乎了想象,根本没有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还想逃脱法律的追究。
在生活当中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负责任的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应该对此负责,只有这样才会让人看到自己对于生活的态度,才值得他人的信任。既然这件事情是自己所导致的,那么就应该对此负责任,否则只会让人看到推卸责任的行为,也看到了他违反交通法规的做法,这样肯定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在生活当中我们一定要牢记喝酒之后千万不要碰车,否则就会带来很大的隐患,最后还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影响。遇到任何事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不能推卸给他人,否则就会被人看不起,也会留下不好的印象和影响。
如果开车时违章被交警抓了现行,您会怎么做?有的人会大吐苦水,扮可怜求情,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甚至偷偷给民警塞“好处”;也有的人会情绪激动,大有一副“老子天下第一,你管不着”的态势,拒绝接受检查,甚至暴力抗法。不管怎么“表演”,结果往往都是一样的,该处罚的还是要处罚。所以说,承认错误,配合执法,接受处罚才是正确姿势。
坐标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霍寨收费站,交警监测到一辆冀A牌照的白色小轿车,在西柏坡高速上以超速10%以上的速度行驶。随后,高速交警西柏坡大队的民警在霍寨收费口处将其拦停,准备进行检查处理。然而过程并不顺利,该车驾驶员是一名女司机,她情绪十分激动,拒不接受检查,甚至对交警动了手。
交警:“请您出示证件。”
女司机“你谁啊你?让刚才扣我的那个交警过来,把我的东西拿出来。”
交警:“我是警察,请出示您的证件。”
司机说完后便上车关门,不再理会民警的检查要求,民警只好隔着玻璃喊话:“第二次警告您,请您出示证件,否则我们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跟您说清楚。”
女司机开门反问:“采取强制措施?你都影响我了,你还采取强制措施?”
交警:“您作为一个公民,您应该配合。”
女司机:“你作为公民还应该配合客户呢!”
交警:“您不是客户。”
女司机:“我走的高速,我就是客户。”
说完,驾驶人又要准备上车,此时交警用手拦住了她的车门。女子瞬间情绪更加激动,嘴里一边喊着“你干嘛?你动我一下试试,你动我一下试试”,一边开始动手推搡交警。同时,女子警告民警,他已经进入了自己的安全区,自己是个女同志,要求对方说话不要离自己这么近。交涉过程中,女子看到一旁拍摄的记者,又二话不说径直冲了过来:“你照我像干嘛呀?你谁啊?都是姑娘家家的,你有什么权利拍我?”
最后,女子被带到了警务室,民警对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告知。其一,该女驾驶员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超速10%以上,有照片为证;其二,今天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涉嫌妨碍执行公务,将对其进行拘留。目前,交警对于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元,记三分的处罚。而对于其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已经移交给鹿泉区大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十九妹觉得,不过是一个超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况且也确实存在违章行为,那就老老实实接受处罚就行了,完全没必要闹到这种地步。这下可好,不仅违章照罚不误,还加了一条罪名,或许要接受比违章更为严厉的处罚,这是典型的“冲动的惩罚”。需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了就必须要接受相应处罚,不是靠嗓门大就能避免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明确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还会从重处罚。而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不过有一点值得注意,在争执过程中,女司机两次提到要扣车的交警过来,将自己的东西拿回来。由此推断,在此之前她应该还和另一名交警有过误会,极有可能也发生过不愉快。或许这也正是驾驶人情绪激动的原因所在,只不过前面的执法视频并未公布。笔者倒以为,即便如此也不能成为拒绝出示证件甚至抗拒执法的理由。就算是前面的交警处理的不合理,你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是态度有问题,也可以投诉或举报。总之,合理合法的途径有很多种,而该司机却选择了最不明智的一种,哪怕是有理也被折腾成了无理。
诚然,违章被查了,又要扣分又要罚款,难免会产生情绪。但要明确的是,交警上路执法不是为了故意跟谁找茬,而是为了保障路上所有人的人身安全。如果能认识到这一点,或许下次就不会这么冲动了,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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