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女友酒驾后,男子酒驾驶离,事件后续进展如何?

举报女友酒驾后,男子酒驾驶离,事件后续进展如何?,第1张

开车的朋友都知道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在现实当中,即便很多司机朋友将这条金科玉律烂熟于心,但终究在欲望以及酒精的迷惑之下,他们最终还是破防了。甚至他们的违法行为在被揭露以后还试图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逃避,实在是可气可笑。

浙江台州,一名男子的一番奇葩操作手法简直是让人哭笑不得,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事发的当天,李某和他的女朋友陈某一同外出饮酒,两人果然是酒场上的神雕侠侣,在酒足饭饱以后,李某的女朋友陈某准备驾车回家,全然不顾及酒后驾车所带来的危险。两人在行车的过程当中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身为男朋友的李某也是给当地的交警部门打了举报电话,声称自己的女朋友陈某涉嫌酒驾,车子也正好停在了交警中队门前,请求民警前来处置。

看到这一幕,相信大家也许会认为李某的做法果然是大义灭亲,正气凛然,但是在事后,李某的一番奇葩操作也简直是让人看了大跌眼镜,当时同样是喝了酒的李某竟然偷偷的溜进了驾驶室将车开走,民警看到以后也是赶紧发出增援呼救并且对它进行拦截。想不到李某在驾驶车辆的过程里又感觉当初举报女友酒驾的做法确实有点不厚道,所以也是决定原路返回打救女友,但是他的如意算盘终究还是落空了,最终还是被交警逮了个正着。事后这对情侣经过酒精测试以后被断定为涉嫌酒后驾驶。

看来以上这对情侣的一举一动果然是让大家看的目瞪口呆,两个人都是涉嫌酒驾,果然是物以类聚,经过这起事件以后,希望他们两个人都能够好好反思,以后千万不要犯这种小儿科的错误。

引言:谈恋爱和结婚是两个不一样的感觉,结婚了之后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组合,但是谈恋爱的时候呢,可能更多的就是浪漫和惊喜。当结婚之后,面对婚姻生活当中发生了一些争吵,要用正确的方式去解决,这样的话才不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

一、江苏一男子和妻子吵架后醉驾自首。

小编刚开始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还以为是假的呢,毕竟没有谁想要去蹲局子。这个男子竟然因为只是和妻子发生了激烈争吵,喝完酒之后跑过去自首,小编真是觉得林子大了,真什么样的人都有呀。不过她有没有想过,当她从局子里出来之后,面对自己的妻子应该怎样去解释,或者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自己的爸爸妈妈岳父岳母又会怎样想呢?这些不都比和妻子吵架这个事情更大吗?

二、不能理解这个行为。

不过这个行为小编不是很建议,毕竟醉驾是违法行为,并且他还是醉驾之后自首的,虽然说有一个自首行为吧,但是最主要的是你已经违反了相关的规定,那么你就要付出应有的代价,甚至有可能还会记入档案,以后也会影响孩子的前程。小编觉得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太不妥当了,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自己的孩子考虑吧。

三、做任何的决定之前,都一定要考虑清楚。

小编再次提醒各位夫妻生活当中的任何事情都要好好去解决,不打不吵,等到夫妻双方全部冷静下来之后平静的解决,但是并不是说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要有解决的态度和方案。解决的好的话,也会增进夫妻两个之间的感情,而不是像仇人一样。毕竟每个人都是自己花费了不少精力努力取来的人。不仅如此,也希望所有人在做事情之前都动动脑子想一想,对自己有没有影响,对家人有没有影响,对孩子有没有影响,要不然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我们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6月20日时,在浙江台州玉环市,一名姓李的男子向交警举报自己的女友酒后驾车,交警到现场后弄清了事情原委,原本是二人一起在外饮酒,但因为路上两人发生了争吵,李某一气之下就举报了女友。但让人没想到的是,交警刚把李某女友带下车准备做酒精检测时,李某偷偷开车溜走了,一会之后李某又打车折返,给出的理由竟然是后悔举报女友了,所以打车回来救人。结果二人都被交警以酒驾带走。

李某的做法实在让人匪夷所思,明知酒驾不对,却还让女友在酒后开车,后来可能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二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于是在气头上的李某向交警部门举报女友的酒驾行为。到这里本来事情可以告一段落,只需要对其女友进行酒精测试,依法进行处罚就行,但李某或许又是因为酒精的作用,让他驾车逃离现场,交警见状只好呼叫增援进行拦截,只不过过了一会李某打车又回来了。

很显然李某的做法也同样涉嫌了酒后驾车,经过酒精检测,李某呼气值为每100ml酒精浓度186mg,而李某的女友呼气值为每100ml酒精含量137mg,根据相关规定,二人都属于醉酒驾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醉酒驾驶的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五年内不予重新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相信这次的事件会让李某和其女友清楚地认识到酒后驾车的严重性,也希望他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酒精会让人失去冷静思考严谨行事的能力,让我们做出后悔的决定。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引以为戒,安全驾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931053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10
下一篇2023-10-1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