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丈夫欲将孩子扔下桥,为何夫妻吵架总会走入极端?

夫妻吵架丈夫欲将孩子扔下桥,为何夫妻吵架总会走入极端?,第1张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疯狂传播,视频中一名怀抱婴儿的男子快速跑到桥边做出要跳桥的架势,好在围观群众及时反应,将男子拉回。这段视频的疯狂传播也引发了一些传言,有人说当时孩子是想要把孩子扔下桥,但是南江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称网上的传言不实。该事件的真相是男子与妻子发生争执,所以故意做出抱着孩子跳桥的架势来吓唬妻子,在经过了警方的批评与劝解后,目前两人已经重归于好。

虽然这个事件已经告一段落了,但是背后所值得思考的地方却还有很多。那就是为何原本应当亲密和谐的夫妻,往往会因为一些小事吵架,甚至矛盾升级为家庭暴力,或者是做出这样不理智的事情呢?下面小编就来带大家一起分析一下:

一、人往往容易被情绪牵着鼻子走。

很多时候夫妻之间的矛盾并没有那么严重,冷静下来仔细的探讨一下,说不定这个事情就直接过去了。但是现在很多人都很容易被情绪牵着鼻子走,在遇到矛盾时,不会去理智的想解决办法,而是只顾一味的发泄情绪。如果夫妻两人都是这样的性格,那么就很容易引发走入极端的现象。

二、对于另一半不够包容。

其实夫妻矛盾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有时候只要一方愿意认个错,包容一下对方,基本就不会有后续激烈的争吵了。当然这里说的包容,也是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包容,而不是一味的宠溺纵容。否则反而会适得其反,引发更难以控制的局面。

夫妻之间争吵不仅仅会影响两人的心情,还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比如这次事件中的这对夫妻自身吵架,却波及到了孩子,引发网友的众怒。希望以后这样不理智、不成熟的人能越来越少吧。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此事的全部看法了,大家有什么不同的观点,欢迎在评论区讨论补充。

有人说,情绪价值是男女相处的必要条件,坏情绪是会传染的,不仅伤害自己,也伤害了别人。

正所谓一念天堂,一念地 狱。情绪不稳定的伴侣,会严重影响另一半的心态,让对方随时处在一个担心、悸动、焦虑、恐惧的心理情境里。一对夫妻如果情绪稳定,那么他们的婚姻也会稳定、美满。情绪稳定意味着理性思维多,不找事、不发无名火。有矛盾先分析问题所在,而不是先撒气。我不会对伴侣说过分的话,给对方更多尊重。如果有不满意,用幽默的语言表达,对方秒懂,分手也不会撕破脸。

婚姻,是为了将爱情延续,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耗在一起,消磨彼此的价值。

终止婚内无休止争吵的方式:男人要学会倾听,尝试着照顾女性感受。女性要学会包容,体谅男人的不易。婚内高频的争吵,其实在于双方的不理解和不让步,之所以婚姻会在争吵中灭亡,是因为在这种无休止的内耗中,双方丧失了基本的期待感和经营动力。很多女生都有莫名其妙地想法:男朋友越有个性,她就越是喜欢。毕竟,这是一个不轻易接近女色的男人。他,居然爱上了你。你与其他异性相比,“与众不同”就是最大的特点。就是这个不算什么的“光环”,让你根本看不清事实的真相。

所谓“个性”,这也是一把双刃剑。控制得好,那你的本事有目共睹。控制不好,你就会被反噬。你失去的不只是一个男朋友,也许这个情感阴影这辈子都挥之不去。

然而,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啊。所以,对情绪极端的男朋友也会选择容忍。

叁.

我的同事小薇,她就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家伙。她刚刚入职,与男朋友交往三年。小薇是受虐体质,至少我这么认为。那个男朋友,他比林黛玉还要敏感。并且动不动就大发脾气。

比如:小薇加班,他生气:“哪有男朋友总是见不到女朋友的,你是不是要和我分手?”小薇屁颠屁颠跑回家,她说:“小鑫鑫就是离不开我。”是吗?这人易燃易爆啊。但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男女通用。

肆.

可能,那只能说小鑫鑫的情绪不稳定。他生气起来没完没了,并且毫无征兆地随心所欲。他表达爱慕的时候,那简直甜得简直令人羡慕妒忌恨。

七夕的前一晚,小鑫鑫和小薇刚刚吵了架。小薇哭红着眼睛上班,并且嘟嘟喃喃:“有情人等于没情人的情人节。”下班时间到,小鑫鑫已经捧着99朵蓝色妖姬在楼下等着小薇。看着小薇笑眯眯的离开,我们佩服她心理承受能力贼强。

夫妻之间偶尔发生争吵,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双方要控制好情绪,冷静下来解决问题。切不可意气用事,做出过激行为,否则将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到时后悔就来不及了。荥阳一男子和妻子吵架后开车离家出走,家人四处寻找,大家都在祈祷男子可以平安回家。可惜的是,最终男子的遗体在一水库中被人发现。

2019年5月2号,荥阳一男子和妻子发生争吵,当天刚好是还车贷的最后期限。车子是男子在2018年贷款购买的,还没供完,男子还欠下其他外债,夫妻俩平时就时不时因为外债的事情发生争吵。5月2号这天两人再次发生争吵,男子随后一气之下开车离家出走,再没有回家,家人立马四处进行寻找。

家人通过男子的手机定位找到了车库附近,可是没有发现男子所驾驶的车辆。一天时间过去了,不仅手机定位显示男子在水库附近,连车上GPS定位系统也这么显示。定位在水库附近,却不见男子踪影,家人有了不详的预感。到了5月6号,家人到派出所报了警。

当地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寻找工作,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救援队6号上午接到指令,有一失踪男子疑似连人带车一起开进唐岗水库。早上10点,救援人员火速赶到现场。在这之前,当地民警和消防人员已经在有序开展救援工作。救援队员和消防人员在岸边仔细寻找,试图找到男子的踪迹。

一番搜查下来后,很快有了收获。在一芦苇荡里发现一名已经溺亡的男子。据家属辨认,正是此前失踪多日的男子。众人将男子抬上岸,家属看到这一幕痛哭不已,一时间难以接受这样残酷现实。民警上前安抚家属情绪。失踪男子已找到,现在的任务就是将汽车打捞上岸。

首先必须摸清汽车沉底的具体位置,才能将其固定拉起。救援队派出水性较好的潜水员李矛盾和唐嵘,两人一同下水,很快摸清位置。随后用铲车将固定好绳索的汽车拉上岸。众人合力,最后终于成功。男子找到,可惜已经溺亡,希望家属节哀顺变。不少人得知此事,纷纷唏嘘不已。夫妻间的一次争吵,没想到竟引发一场悲剧。此事也告诫我们,发生争吵要学会冷静面对,切不可做出过激行为。夫妻间要学会互相体谅,多站在对方的立场想一想。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

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

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

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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