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其实网恋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恐怖,网络这个平台,只是给你们搭建了一个要你们互相认识的平台,以后你们怎么样,关键还是在于你们自己把握,我觉得在网上认识了某个人,你对他有意思应该到现实中去了解会比较好点,不知道你的网恋是什么样子的,你们现实中有见过面吗?我也是网恋的,那时我跟他在网上聊Q聊了十个月左右,觉得聊得来,两个人上班的地方不是隔很远,一个深圳一个东莞,后来就见了面…我们已经结婚十一年了,感情也一直很好。两个人在一起总会有磕磕碰碰的,只要牢记6⃣️个字,包容,理解,信任。
那就看这件事的真假以及她是什么样的态度了,
如果是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那就没什么意思了吧,
底线在哪里都不知道的话,
你永远不知道她还可以走到哪步,
这段感情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如果是她还珍惜想和你继续好下去,
那就大家心平气和的聊一聊,
到底是怎么想的以及看她下一步想怎么样,
一直吵架对你们一点帮助都没有,
只会越吵越糟糕关系越来越恶劣的。
可能是女方意识到错了。如果愿意改正,可以考虑原谅;否则,要坚决离婚。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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