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与秦某夫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
案情简介
重庆市九龙坡区某居民向某社区工作人员反映,一名15岁男孩高某被继父母遗弃在某单元楼道。小孩系垫江县某村人,在重庆市某中学读初三。接到反映后,某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安排人手先将男孩安顿妥当。由于男孩不愿开口说话,社区调解员、值班律师以及工作人员一起努力,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多方查找,最终在社区网格员登记的暂住人口中查找到男孩的养父秦某、继母卓某的相关信息。为了让孩子能够重新回归家庭,重庆市九龙坡区某社区调解员主动联系上高某的养父秦某。
调解过程
解员安排高某与其养父母秦某、卓某等来到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当面向双方详细了解引起纠纷的原因。经了解,因高某生父代某无法独立抚养2岁多的高某,且秦某无法生育,经商议,将高某过继给了秦某。高某到养父家后,一直跟着秦某的父亲居住。秦某与前妻离婚后,与现任妻子卓某结婚共同生活。在高某13岁时,卓某对继子高某不够关爱,还经常因为小事骂他,导致高某的思想叛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高某迷恋上网,经常迟到甚至旷课,成绩大幅下滑。高某的班主任多次向秦某夫妇反映情况,秦某对高某进行说服教育,但以无效告终,后高某辍学在家。同时,卓某也有一个15岁的孩子,平时两个孩子之间的关系不好,导致卓某与高某的关系更加紧张。因秦某的父母极力反对其与卓某的结合,气恼中不慎将高某系抱养的事实告之高某,以致全家关系更为紧张。卓某对高某更加经常吵骂,致使高某甚至不愿回家。
秦某指出高某不乖,不去上学,天天上网,还经常和家长吵架,表示无法管教高某。调解员表示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秦某与高某间的收养关系办理了正规手续,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以及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同时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指出秦某夫妇作为合法的养父母,不能随意抛弃高某,任其自生自灭,必须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时,调解员劝导秦某不要动怒,也听一下养子高某的说法。
面对养父的指责,高某不无委屈地回应:秦某与卓某结婚后,对自己的关心越来越少,平时养父母还经常对自己责骂,不闻不问,自己想说什么,养父母也不会听。且自己和继母的孩子关系不好,所以没有心思学习,只有上网麻醉自己。在家里,自己就像个外人一样,所以无法一起生活,离家出走。并表示自己也想学好,提出了希望养父母多给其一点沟通和关爱的愿望。
听此,秦某夫妇顿时沉默了,调解员趁热打铁又从情理上劝解秦某夫妇:高某并未成年,是个孩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必须要管教孩子。
从感情上劝解秦某,其与高某已有十几年的父子情,青春期的孩子,是要叛逆些,家长要给予充分的引导。指出秦某再婚,孩子心里对此一时无法适应,加之其对高某关心减少,经常责骂高某,双方缺乏沟通,以致高某叛逆。秦某听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态度渐渐放软。对卓某,调解员也耐心规劝,指出其作为继母,作为一个成年人,要多包容、多关爱,才能一家和和气气,日子才能越过越好。调解员也好好开导了高某,表示养父母的确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其不能采取辍学、离家出走的方式来对抗。如今,也面对面地把心里话说明了,今后就好好上学,好好生活,这样才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任。
在调解员的分析下,养父母表示,经过这次调解意识到自己应承担起父母应尽的责任,对于孩子平时的关心不够,与孩子缺乏沟通,认识到经常责骂孩子是不正确的,表示以后会改变教育方式,多关心、多与孩子沟通交流。高某也认识到自己离家出走是错误的,表示以后会多与父母沟通。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秦某和卓某不再遗弃高某,并好好教育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2、接高某回家后,给予高某更多关爱和陪伴;
3、高某重新回学校读书,不得再离家出走,戒除网瘾,好好学习。
案例点评
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调解员在熟悉案情始末的基础上,情理法相结合进行调解,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加强了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开展心里疏导工作,最终让当事人各方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促进纠纷的解决。
推荐理由
调解员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化解了矛盾,打开了心结,挽救了一个孩子,促和了一个家庭,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的优势作用。
专家评析
婚姻家庭纠纷属于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但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到位,容易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本起纠纷中,调解员既利用法律的“刚性”强调了养父母的责任,又运用调解的柔性架起双方沟通的桥梁,使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孩子、对家庭、对社会,都意义重大。
法律主观:
1、复杂的 离婚 案件,建议 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 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 离婚赔偿 ,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 婚外情 “ 证据 ”,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 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 抚养权 ,没有一方原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 抚养 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 再如, 离婚诉讼 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 夫妻共同财产 的行为,但苦于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去证明,您又该怎么办 如果您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询到丈夫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的话,难道离婚时就要眼睁睁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付之东流吗 现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有传统上的存折、现金、房产等,还有股票,公司股份,我们该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 共同财产 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说 离婚房产 由于大多数都会涉及到贷款或父母出资等问题,这方面的纠纷更是复杂难解,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清。 可以说, 离婚纠纷 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 离婚律师 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 购房 ,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 房产证 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案件,目前对此类情况的 财产分割 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您就有必要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帮您参谋了。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 离婚协议 ,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据统计,离婚起诉前请 律师 调解成功率为10%,对于不愿 起诉离婚 的当事人,请律师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离婚律师作用所在。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说句老实话,请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毕竟咱是外行。在自己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可见,请个律师还是有用的! 其实,起诉离婚律师的收费问题并没有具体的数额。因为首先各地的 律师收费标准 不一样,其次,各夫妻需要律师 代理 的事情不一样,收费的标准就不一样。由此可以看出,影响律师收费标准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当事人要想知道律师收费的具体标准,还需要详细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仅因为日常琐事争吵,并无实质的感情破裂情形,希望双方还是多沟通,彼此克制、迁就,避免婚姻、家庭破裂。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在民政局办理;一是通过法院诉讼。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并有离婚协议,带相应证件前往民政局办理。如果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首先看双方是否就同意离婚一事达成一致,若达不成一致,需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在感情破裂的基础上,法院才会考虑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当然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法院也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或判决离婚。
感情破裂的标准参见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双方要签的协议,就是离婚协议,明确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子女抚养费每月多少等等。
诉讼离婚律师委托,根据当地的情况,可以问问身边的朋友。
情侣吵架冷战怎么办?夫妻吵架时,双方应该冷静一下,多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讨,吵架激烈时有一方最好停下来,仔细聆听对方的想法,等到情绪缓和时再来理性的谈论问题所在。
2 夫妻之间闹矛盾,不管是谁对谁错,都不能再随意指责,那样会火上浇油。而是应该多做自我批评,找找自己的不对之处,有助于缓和紧张的关系。
情侣吵架冷战怎么办
3 如果夫妻两人已经吵到不说话了,打冷战了,这时候可以找第三方调解,亦或是找身边的朋友帮忙,从客观的角度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或者提出一个夫妻双方都很满意的解决方案,这样夫妻两人才能够重归于好。
4 在婚姻生活里,千万不要都保持强势。这样只会引发矛盾。也是你在生活中是一个非常强势的人,但你要知道在爱情里强势是没有好处的,就算你是对的,道理站在你这边,但是过日子是不需要讲道理的。如果你深爱你的配偶,那么请你先示好。
5 相信我们大家都理解冷战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战役,冷战主要是两个人相互别搭理,然后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吃饭一起吃,但是不说话,看电视一起看但是不交流,睡觉一起睡但是没话题,总之就是两个人之间做成了做熟悉的陌生人,相互之间没有半点情面,虽然我们都知道冷战的威力,但是生活所迫我们总是难以避免发生冷战,总是在我们年轻或者生活了一辈子的人身上发生,让我们很难作抉择
找谁都不如找自己!找人调解就是向人倒自己的家底,互揭对方之短,这样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还把家丑都外扬了,不可取。解决之道是都净下心里,多想想对方的好检查检查自己的错,特别是丈夫,即便对了也多让三分,家庭就会和谐的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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