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了就是一生,读完《呼啸山庄》仿佛重新认识了爱情

爱了就是一生,读完《呼啸山庄》仿佛重新认识了爱情,第1张

爱情是人们歌颂的永恒的主题。人们歌颂爱情的甜蜜,爱情如阳光雨露和甜美的糖浆。每个人都期待美好的爱情,只是的爱情却因为爱而不得,从蜜糖变成了砒霜,却让你心甘情愿的吞下。变成利剑悬在头顶,让你一刻也不得安宁,却时刻担心剑是否安好。有的爱风和日丽,平静的满足着体面的男男女女,一如简爱,有爱也有对于 社会 阶层的向往和懦弱。可是有的爱情,却渗入血液和骨髓,它不在意世俗不在意他人,跨越了山河和时间,只为了向你奔涌而来。它如狂风将你卷携,如暴雨将你浇头,最后还让你小心翼翼的放弃,直到悔恨啃噬了你的内心,你方才明白。这个世界只有因为她/他的存在才有意义,如果有一天那个人不在了,这个世界无论多好,也就变成了一片荒漠。这样汹涌强烈的感情,你敢要吗?

《呼啸山庄》就是这样一本带有强烈离奇色彩的复仇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最后都相继死去,死于他们的爱情之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没有什么爱情是时间所不能解决的,如果没有,那就多等几年。而岁月会让所有难得变得平淡起来。在呼啸山庄,一切都还是当年的模样。《呼啸山庄》的剧情简要其实非常简单。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画眉山庄的老主人收养了一个流浪儿希斯克利夫,这个流浪儿爱上了老主人的女儿凯瑟琳,可是凯瑟琳后来嫁给了别人,老主人的儿子辛雷顿还对希斯克利夫百般欺辱。使得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在外出获得巨额财富后回到山庄进行复仇,逼死了凯瑟琳和凯瑟琳老公林顿。还娶了凯瑟琳老公的妹妹,生了一个儿子,让凯瑟琳的女儿凯蒂嫁给自己的自己的儿子,可惜自己的儿子非常娇弱很快就死了。而凯瑟琳的女儿却爱上了老主人的儿子辛雷顿的儿子哈里顿。希斯克利夫一开始大为恼火,后来却越来越发现两个相爱的年轻男女跟自己和凯瑟琳年轻的时候极为相像,于是在怀念中死去,把自己的所有财富留给了年轻人。

故事情节听起来让人心惊肉跳。这样的感情让人有点害怕。希斯克利夫的一生都为了凯瑟琳而活,即使在凯瑟琳死去,他的内心想的也只有凯瑟琳。或许只有复仇这样强烈的爱恨才能给他带来一点存在的意义。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相遇颇具有宿命性的色彩。而希斯克利夫流浪的童年和悲惨的际遇也给他后期性格的转变和强烈的爱恨有着很大的影响。作为一名流浪儿,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真的是家常便饭,就在希斯克利夫像一条野狗一样躺在路边快要饿死的时候,他遇到了呼啸山庄的老主人,老主人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把希斯克利夫带回了山庄,对待他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好。不过这使得老主人的亲生儿子辛德雷非常不满。

其实无论希斯克利夫还是辛德雷和凯瑟琳,三个人都是差不多的年纪,爱恨本来也不会有那么强烈。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辛德雷还是一位非常遵循道德和传统的孩子,在跟人争抢小狗的时候也会觉得害羞和不好意思,是被培养成一个传统接班人的路子。可是当辛德雷面对毫无章法又有点功利性的希斯克利夫的时候却频频落败。其实真正的说起来老主人也有错,他对两个孩子的管教基本上是毫无章法,因此儿子才会不懂得尊重人,女儿则非常的放飞自我。而在处理希斯克利夫和儿子辛德雷的矛盾的时候,因为过分疼惜希斯克利夫,则难免伤了儿子的心,也让两个人的矛盾更加激化。辛德雷的对抗如果站在成人的角度去思考,其实也非常合理,谁知道老父亲会不会有一天突发异想把希斯克利夫立为继承人呢?

对比希斯克利夫和辛雷顿的矛盾。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则是一拍即合。其实每个人都有着本能的躲避风险和追求避风港的天赋。希斯克利夫对于危险更是有着天生的嗅觉。不过他跟凯瑟琳的爱情却使得这份后来的砒霜以糖果的形式出现,甜美诱人,无法抵挡。凯瑟琳从小就是一个疯丫头,父亲的放纵更是让她非常的放飞自我。凯瑟琳一直都很淘气却又很活泼,山庄的每个人都喜欢她,因为她善良漂亮。淘气也淘气的让人无奈和心甘情愿。而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她的哥哥总是针对希斯克利夫。不过她跟希斯克利夫却是一拍即合。一个爱玩,一个热爱荒原和狂野,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得到真正的平静和安全感。于是,两个都非常有时间的小朋友到处玩耍。度过了非常纯真美好的童年。

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感情就在这些怪有意思的游玩中慢慢增进。而辛雷顿的挑衅和找刺,成了联系两个人共同对抗困难的强烈感情纽带。不过人不可能永远只是个孩子,孩子也终究是要长大的,成长虽然痛苦,却无可避免。凯瑟琳随着长大,开始慢慢地学会用理智去对抗自己的本心。12岁那年的凯瑟琳遇到了林顿。并在画眉山庄住了五个周。这之后开始了非常痛苦的长大。“她对旧日喜爱的事物保持一种古怪的恋恋不舍之情;甚至希斯克利夫也为她所喜爱,始终不变。年轻的林顿,尽管有他那一切优越之处,却发觉难以给她留下同等深刻的印象。”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凯瑟琳随着长大,不再总是和希斯克利夫站在同一战线了。

凯瑟琳甚至开始思考更为长远的生活,因此她希望可以调和希斯克利夫和辛雷顿的矛盾,希望两个人能够和解。这从长远来看无疑是非常有利于希斯克利夫的,不过对于从小受尽磨难,性格非常极端的希斯克利夫来看却并不是如此,甚至“他学了一套萎靡不振的走路样子和一种不体面的神气;他天生的沉默寡言的性情扩大成为一种几乎是痴呆的、过分不通人情的坏脾气。”用种种别扭的表现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其实希斯克利夫种种奇怪表现的根源在于他是一个从小缺少爱的孩子,他面对自己仅有的凯瑟琳的爱,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正常的去做,才能让这段爱始终留在自己的身边,而这也导致了后来的悲剧。当凯瑟琳开始思考自己命运的时候,她已经开始长大。而如果去思考为什么凯瑟琳会同意嫁给林顿的时候,并不仅仅是因为凯瑟琳的软弱和虚荣,更是大部分人面对生活的无奈。

爱情非常美好,但是爱情存在的基础到底是什么呢?仅仅凭借激情的想象可以吗?两个年轻的孩子可以自由的在山野里奔跑,但是却不得不面对长大的烦恼。希斯克利夫除了别扭的性格和对凯瑟琳完整的爱一无所有,更或者说,他除了爱凯瑟琳别无其他的选择。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利夫不够爱吗?并不是,她后来曾经描述过自己的感情:“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如脚下永恒的磐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却是必不可少的。”可见凯瑟琳对于希斯克利夫非但不是不爱,而是爱的深沉。而她跟林顿的婚姻甚至还有部分原因是出于对于希斯克利夫的考虑,凯瑟琳曾经这样跟自己的哥哥说过:“如果希斯克利夫和我结婚了,我们就得做乞丐吗?而如果我嫁给林顿,我就能帮助希斯克利夫高升,并且把他安置在我哥哥无权过问的地位。”可见凯瑟琳的童年早已随着长大消失殆尽,唯独只剩下对希斯克利夫的单纯的爱。

反观希斯克利夫的表现则是让人失望。他对于要长大的世界是抗拒和逃避的。面对要长大的凯瑟琳,他不理解,还把怨恨的种子埋藏在林顿和辛雷顿的身上。最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出走了。我们不知道希斯克利夫在外面的这几年是如何度过的,甚至无法想象他是凭借着何种毅力才能长大,可能唯有强烈的恨才能支撑一个人活下去。而归来后的希斯克利夫更是开始黑化。可以说希斯克利夫除了最后的一段时间,从未进行过自我反思,他因为得到的少,就总是希望把所有能够得到的美好的东西抓在手心,却没有想过到底那份爱究竟还在不在。

回来复仇的希斯克利夫很忙,他用赌博设计辛雷顿以此来获得辛雷顿的全部家产。并在辛雷顿死后报复辛雷顿的儿子哈里顿。希斯克利夫勾引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和他私奔,却没有好好对她。而是把她囚禁在山庄折磨。伊莎贝拉逃出山庄后生了一个儿子小希斯克利夫。在伊莎贝拉病死后,小希斯克利夫回到了希斯克利夫的身边。小希斯克利夫性格软弱还非常爱哭,可以说跟霸气的希斯克利夫完全不像,不过希斯克利夫报复的脚步还未停止,他把凯瑟琳的女儿设计弄过来嫁给了自己的儿子,但是自己的儿子在婚后不久就去世了。而这个时候的凯蒂却爱上了长在山庄里的哈里顿。此时的哈里顿无疑是希斯克利夫的翻版,从小缺乏别人的关怀,却一表人才。希斯克利夫在拆散他们的时候却每每想到自己和凯瑟琳,最终终于放弃了报复的念头。

凯瑟琳死去的时候只有19岁,希斯克利夫也只有20岁。两个人的感情源于封闭的呼啸山庄,结束与成长的初期。可以说从凯瑟琳意识到“嫁给希斯克利夫就有损我的身分了”的时候,凯瑟琳已经不再是那个只知道在田野里奔跑的凯瑟琳,她长成为了一个成熟世故的女人。男人的成长总是慢一些。从小缺少爱和温暖的他,所有的爱都是强烈而极端的。而他的成长却是随着爱情的消逝直到临死的那一刻。有人说呼啸山庄是一个成长和背叛的故事。而成长本身就是残酷的。正如大部分爱情总是无疾而终一样,能够存活下来的都是有着深深地执念。如同被人看作魔鬼的希斯克利夫,他眼中的爱情从未褪色,他心中的凯瑟琳更是从来没有离开过。变得从来不是凯瑟琳,而是让凯瑟琳变化的丑陋的世界,所以他要毁了这一切。这样的爱太过强烈,也太过独占,

写这本书的作者是艾米丽,死的时候仅仅三十岁。她的姐姐就是写了《简爱》的夏洛特。相对于姐姐平铺直叙的叙事手法,艾米丽的写作则更为奔放强烈。如果说《简爱》还是囿于世俗,囿于现实世界的话,那么《呼啸山庄》颇具有超现实主义的浪漫主义色彩,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自成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除了爱和恨没有其它任何东西能够盛得下。“如果其他一切都死了,而他活着,我还能活下去;如果其他一切都在,而他死了,整个宇宙会变得那么陌生,我会觉得不再是它的一部分。”讲真,我从不认为爱情可以永恒,不过两个相爱的人在相爱的那个刹那所发出的声音,确实是深入血液和骨髓的。而希斯克利夫更是用一生的代价去诠释了他的爱情观。何其疯狂又何其忧郁。

其实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凯瑟琳是爱着希斯克利夫的,她甚至希望他一直痛苦,可以一直记着她。而无疑希斯克利夫更是一直爱着凯瑟琳的,直到凯瑟琳临死的那一刻。两个人都曾表达过,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那么世界的存在又有何意义。这样的爱,也让两个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或早或晚。因为他们有着同样的灵魂,彼此就是彼此的另一面。两个人在彼此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可以说是过得非常痛苦的,凯瑟琳活在愧疚和悔恨中,希斯克利夫则是悔恨和怀念。两个人彼此伤害却谁都不愿意放手。宁可被折腾得死去活来,都眷恋那一点点温暖,而不论发生了什么,感情从未变过。这是何等坚韧的感情,我不得不怀疑我最初的判断和怀疑。这样的感情如同朝圣者般神圣,自然也使人无惧死亡。

《呼啸山庄》一问世就被认为是英国最奇特的小说,它描述了英国普遍存在的阶级斗争,却不是对于阶层化的任何抨击或者向往,而是独辟蹊径的描述了一个爱情悲剧。有人说呼啸山庄的主人公一定是一个天蝎座,只有天蝎座才会有这样强烈的 情感 和独占欲。对于希斯克利夫的评价也是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很讨厌。不过不同年龄层的人或者人生的不同阶段去看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观点。作者艾米丽也是困于自己的人生,在希斯克利夫身上找到一个突破口来寄托自己的希望和爱情。而童年就不幸的希斯克利夫无论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都是那么的缺乏安全感,因此他偏执狂妄,他独占欲极强。不过纵观他的一生,也唯有凯瑟琳真心的爱过他,直到死亡。

我曾经在看书的时候想为什么两个人都不能各退一步。无论是凯瑟琳还是希斯克利夫,如果还能继续延续自己的生命,经过时间的冲刷,或许终有一日,他们最爱的不再是对方,而是自己的孩子,也可能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毕竟没有任何一份爱情能够放在防腐剂中永远保鲜。让爱情跟随现实凋零,是多么的顺其自然,又是多么的残忍。不得不说当我想到这样的结局的时候,忽然开始有些羡慕起这一对来,能够用一生去爱去恨,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面对如此自由的灵魂和爱恨,如同荒原的风,裹挟着你,放肆凌冽。夏之日,冬之夜,百年以后,归于其居。而废弃的呼啸山庄,青草在风里匆匆地生长。闹鬼的传说依然在愚昧的村民中代代相传,我看到月光下,小希斯克利夫和小凯西的灵魂,正在茫茫的旷野中携着手奔跑欢笑。

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喜欢阴天,也许这和我是北方人有莫大的关系吧!总是觉得阴天有一种忧郁的味道,就象你不抽烟但是旁边恰好有一烟民,他吐出的余烟把你包围,阴天对于我就象是这样,把原本晴朗的心情也变为灰色,挥之不去!

我是个两极的人。心情好的时候看什么都觉得是美好,动若脱兔。要是心情不好那什么都是颓废,静若处子。现在渐渐的随着阅历的增长慢慢的改变了自己的这种习性,一切都归于平淡,变的中庸起来。我不知道以前的爱憎分明是真实的自己或者现在的低调中庸才是真实的自己,或许都是吧,只是在不同时期的表现。我不知道有的人为什么会装老或者扮嫩,对次很不理解。觉得人在不同的时期都有自己的特点,年轻的时候就应该是心直口快,意气风发,英气逼人,不要因为自己年轻觉在旁人的眼力不够分量就故意的压制自己,想变成所谓的少年老成,我认为那是不可取的,也许真的有一天你回首往事,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都是你现在的样子,那会不会有些悲哀,觉得年轻好象从未降临在你身上,自己也从未品尝过年轻的激情和奔放,就算自己事业有成,那是不是还是多少会有些遗憾呢!还是让一切都自然的发展吧,因为不要担心,这个尘世会慢慢磨掉你的棱角,在岁月的洗礼中变的成熟,慢慢脱掉你一直不想要的稚嫩,还是一切随意吧!

上面说了装老,现在我就来说说装嫩。和装老相比我其实更厌恶装嫩。觉得那时一种很让人受不了的表象,装嫩其实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就真的可以延续自己的青春,看着现在电台里装嫩的大爷大妈我就难免的会出现不良反应,浑身抽搐。几秒过后我必定会做出重大裁决,要不换台要不走人,因为觉得自己是没有办法是适应或者跟随他的表演思路的,但是有一个人是个例外,就是东方卫视的一个节目主持,也许是因为她以前是做少儿节目的,对她的发嗲或者装嫩没有厌恶多少还有些喜欢。看来我这个也不是全盘都否定的人,至少还有变通的时候!庆幸!呵呵。

其实阴天也有阴天的好处,想想在农田里辛劳耕作的父母,想着他们汗流浃背的样子,心里就在想今天要是阴天会不会好一些呢,至少不要象现在这样阳光炙热,晒的人喘不过气来。几多云彩飘过,遮住太阳,让那沁人的阴凉为我的父母为所有辛勤耕作在农田的人们送去难得的愉悦,至少当他们扬起脸夹的时候不再有汗水流下。这是我是喜欢阴天的,或者说如果可能我愿意用我的所有为他们换得一个阴天!

许浑从故乡润州丹阳(今属江苏)第一次到长安去,途经潼关,也为其山川形势和自然景色所深深吸引,兴致淋漓,挥笔写下了这首“高华雄浑”(清代吴汝纶语)的诗作。

  开头两句,诗人先勾勒出一幅秋日行旅图,把读者引入一个秋浓似酒、旅况萧瑟的境界。“红叶晚萧萧”,用写景透露人物一缕缕悲凉的意绪:“长亭酒一瓢”,用叙事传出客子旅途况味,用笔干净利落。此诗另一版本题作《行次潼关,逢魏扶东归》,这个材料,可以帮助读者了解诗人何以在长亭送别、借瓢酒消愁的原委。

  然而诗人没有久久沉湎在离愁别苦之中。中间四句笔势陡转,大笔勾画四周景色,雄浑苍茫,全是潼关的典型风物。骋目远望,南面是主峰高耸的西岳华山;北面,隔着黄河,又可见连绵苍莽的中条山。残云归岫,意味着天将放晴;疏雨乍过,给人一种清新之感。从写景看,诗人拿“残云”再加“归”字来点染华山,又拿“疏雨”再加“过”字来烘托中条山,这样,太华和中条就不是死景而是活景,因为其中有动势——在浩茫无际的沉静中显出了一抹飞动的意趣。

  诗人把目光略收回来,就又看见苍苍树色,随关城一路远去。关外便是黄河,它从北面奔涌而来,在潼关外头猛地一转,径向三门峡冲去,翻滚的河水咆哮着流入渤海。“河声”后续一“遥”字,传出诗人站在高处远望倾听的神情。诗人眼见树色苍苍,耳听河声汹汹,把场景描写得绘声绘色,使读者有耳闻目睹的真实感觉。这里,诗人连用四句景句,安排得如巨鳌的四足,缺一不可,丝毫没有臃肿杂乱、使人生厌之感。其中三、四两句,又出现在他的另一首作品《秋霁潼关驿亭》诗的颔联,完全相同,是诗人偏爱的得意之笔。

  “帝乡明日到,犹自梦渔樵”。本来,离长安不过一天的路程,作为入京的旅客,总该想着到长安后便要如何如何,满头满脑盘绕“帝乡”去打转子了。可是诗人却出人意外地说:“我仍然梦着故乡的渔樵生活呢!”含蓄地表白了他并非专为追求名利而来。这样结束,委婉得体,优游不迫,有力地显出了诗人的身份。

《示儿》通过(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表达了盼望统一的思想感情。

《闻官军收河南河北》通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表达了诗人听到祖国统一后“喜欲狂”的思想感情。

1 唐庚一系列醉眠表达的思想感情以及山静似太古一诗的写作背景

赏析

从空间上说,群山环抱,一片寂静,好似万物都不存在的远古;从时间上说,无所思虑,无所用心,一天就好像是一年。在这远离尘嚣的地方,一切仿佛都已凝固,没有名利的诱惑,没有人事的搅扰,没有烦恼的萦绕,这是作者对周围环境的渲染,更是对他自己精神状态的描写。以下就具体写其顺适:春天不是就要过去了吗?没关系,春去春来他本就认为是大自然的正常运行,对着枝头的几朵残花,照样喝得痛快;鸟啼不是打破了山间的静寂吗?也无妨,在他听来,与树头清风,草中虫鸣也没什么两样,总是天籁,不妨高眠。三、四句空间转换,视角由山间转入房里,承上“眠”字写。“躲进小楼成一统”,世味进不来,当然也就闻不到,这是饱尝世味之人的辛酸之言,也是他在这特定的时空中所体悟到的价值观。另外,盛夏时分醉卧当然已用得着竹席,但这得到清凉的,哪里只是身体呢?正是由于进入了这种顺适之态,所以即使是作诗这样的超功利之事,他也是无可无不可:“梦中频得句,拈笔又忘筌。”梦中得句似得而实失,拈笔忘筌(用《庄子》“得鱼忘筌”之典)似失而实得,他就是这样领会了人生哲学上的辩证法。这首诗是作者谪居惠州所作,另有作于同时的《栖禅暮归书所见二首》,可以参看:“雨在时时黑,春归处处青。山深失小寺,湖尽得孤亭。”“春着湖烟腻,晴摇野水光。草青仍过雨,山紫更斜阳。”其中所透露出的禅意,与此诗正是相通的。

本诗的“诗眼”是“醉”。全诗以“醉”为中心,因为诗人终日喝酒麻木自己,才有了下文“梦中频得句,拈笔又忘筌”的感叹。

唐庚此诗造意古朴,对仗工稳,韵味悠长,令人咏叹再三,不忍释卷。诗中描写了诗人在初夏之时的日常起居生活,意境幽美。炎炎夏日,昼长难度。谪居深山之中,面对寂寂青山,少不了独酌花间,残红点点,也足以让人陶醉;好鸟声声,婉转动人,仿佛催眠曲曲,诗人免不了多喝几杯,不觉之间睡意顿生,好在竹凉席是现成的,诗人在这鸟语花香中很快进入了梦乡。在睡梦中,诗人的思绪并未停止,诗兴亦信马由缰,于是佳句亦奔涌而来。然而遗憾的是诗人醒来之后,提起笔想把那些梦中频得的佳句写下来时,却又只剩下片鳞只爪,不知从何写起了。此种境况,即所谓“作诗火急追亡逋,清景一失后难摹。”大凡诗人都有这种提笔忘言的体会。

可是对于诗后有关“拈笔又忘筌”的注释,笔者认为不甚妥贴,似可商榷。对“拈笔又忘筌”的注释,编撰者主要采用钱钟书先生《宋诗选注》中对该句的注释。钱钟书是当代学界泰斗,著作等身,令人钦佩,其《谈艺录》、《管锥编》、《宋诗选注》等都是学界公认的极有价值之学术著作,其新颖独到之见解,发垄耳振聩,令人耳目一新,笔者也因此获益良多。然智者千虑,有时亦难免一失,在《宋诗选注》中,钱先生注“拈笔又忘筌”句曰:“提起笔来写又忘掉怎样说了。筌借作诠。”细研钱先生对该句的注释,笔者认为钱先生对该句的注释似是而非,值得商榷。“忘筌”一词源于《庄子·外物》:“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现代汉语大词典》对“筌”字的注释是:指用竹或草编的捕鱼之工具。“得鱼而忘筌”即捕到了鱼而忘记了捕鱼的工具,比喻的是达到了目的却忘记了所凭借的手段。“忘筌”即为“忘言”之意。“拈笔又忘筌”也就是说提起笔来又忘记怎样写了。

历代诗人用此典者甚多,如晋嵇康《赠秀才从军》“嘉彼钓叟,得鱼忘筌。”陶渊明《饮酒》:“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唐骆宾王《秋日山行简梁大官》诗:“得性虚游刃,忘言已弃筌。”张正元《临川羡鱼》:“结网非无力,忘筌自有心。”白居易《和李渣州题韦开州经藏诗》:“观指非知月,忘签是得鱼。”贯休《渔家》:“但得忘筌心自乐,肯羡前贤钓清渭。”郭沫若《新旧与文白之争》也说:“我们读书求学的目的,要在得意而忘言,得鱼而忘筌。”

以上例举要而言之也说明,“忘筌”即为“忘言”之意。

由此观之,唐庚《醉眠》诗中“拈笔又忘筌”中的“忘筌”,亦如上述诗人一样是用《庄子。外物篇》“得鱼而忘筌”这个典故。“忘筌”,即是“忘言”,而所忘之言,即是上句“梦中频得”之“句”,若依钱先生的解释,“筌”借作“诠”,当“说”讲,表面上看,似亦可通,但细加推敲,所谓“提起笔来写又忘掉怎样说了”,其实是“提起笔来写又忘掉怎样写了”,而写什么呢?显然是上句“梦中频得”之“句”也。

2 醉眠的注释译文

⑴太古:远古,上古。《荀子·正论》:“太古薄葬,故不抇也。”唐韩愈《原道》:“曷不为太古之无事。”

⑵小年:将近一年。用以形容时间之长。清查慎行《虞山钱劬谷属题采药图》诗:“小年长日正迟迟,算是樵柯欲烂时。”

⑶馀花:残花。馀(yú):剩下的。南朝齐谢朓《游东田诗》:“鱼戏新荷动,鸟散余花落。”

⑷不妨:表示可以、无妨碍之意。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世人或端坐奥室,不妨言笑,盛营甘美,厚供斋食。”

⑸世味:人世滋味;社会人情。唐韩愈《示爽》诗:“吾老世味薄,因循致留连。”

⑹时光:时间;光阴。唐张祜《破阵乐》诗:“千里不辞行路远,时光早晚到天涯。”簟(diàn):竹席。便:适宜。

⑺得句:谓诗人觅得佳句。唐周贺《上陕府姚中丞》诗:“成家尽是经纶后,得句应多谏诤余。”

⑻拈(niān):用手指拿东西。忘筌(quán):忘记了捕鱼的筌。比喻目的达到后就忘记了原来的凭借。语出《庄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通“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晋何劭《赠张华》诗:“奚用遗形骸,忘筌在得鱼。” 山上一片寂静,好像太古时候一般;日子清闲得令人觉得漫长,过一天就好像度过了一年。

暮春依然还有些花朵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1303130开放,使我还可以在醉酒时赏花;鸟儿婉转的啼鸣,并不妨碍我安眠。

尝尽了人世滋味后,我掩上了门扉,这时节躺在竹席上非常适宜方便。

经常在梦中想出优美的诗句,可当拿起笔时,却又忘了该用什么语言。

3 醉眠唐庚抒发了什么感情

《醉眠》

[宋] 唐庚

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

余花犹可醉,好鸟不妨眠

世味门常掩,时光簟已便

梦中频得句,拈笔又忘筌

1、“世味门常掩,时光簟已便” 一联,表达了厌恶官场的世态炎凉、追求恬淡的心境其中,“世味门常掩”表明作者对“世味”(官场世态)的厌恶,只想紧掩门户,远离人间是非;后句“簟已便”是因为正值盛夏时光,诗人醉卧竹席非常地适宜——给人的是一种闲适、恬淡之感

2、《宋诗钞》中说唐庚的诗“芒焰在简淡之中”,即平淡的背后往往蕴藏着激烈情感,试结合本诗作简要分析

唐庚的诗师承苏轼而自成一家,形成细密工致的独特风格但唐庚为诗,重推敲锤炼,近于苦吟,与苏轼的快意放笔又大不相同这首诗是作者谪居惠州所作,正体现了这一点

首联领起全诗,语意淡白,却又韵味十足,虽未写“醉”,却处处显出意境苍茫、神态优游的“醉”意连绵起伏的山势,一如绵延不断的“太古”,诗人化实为虚,化有形之山势为无形之光阴在这远离尘嚣的地方,一切仿佛都已凝固,没有名利的诱惑,没有人事的搅扰,没有烦恼的萦绕,这是作者对周围环境的渲染,更是对他自己精神状态的描写

颔联笔锋一转,由宏大转向微观,转而写个人生活中“余花”与“好鸟”春意阑珊,花已凋残,但诗人对着枝头的几朵残花,照样喝得痛快;鸟啼打破了山间的静寂,也并不妨碍诗人午后酣眠诗人融情入景,又不露痕迹

颈联空间转换,视角由山间转入房里,承上“眠”字写此时,诗人只想紧掩门户,远离人间是非“时光簟已便”表面是说,盛夏酷热难耐,但醉卧竹席,却感到十分的舒适;其实说的是心清自然凉,这正是诗人心气平和的写照

尾联与首联呼应,“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中得句”正表明诗人平日不管吏事俗务,而专于文字之癖中自得其乐“忘筌”,一语双关:“筌”通“诠”,“忘筌”即“忘言”;“忘筌”又暗合庄子“得鱼忘筌”的典故,梦中得句似得而实失,拈笔忘筌似失而实得,他就是这样领会了人生哲学上的辩证法失去的是“梦中句”,得到的则是无所为、亦无所求的悠然忘我之境句中不见“失”的遗憾,只有“得”的欢欣

本诗将旷达、逍遥的意味蕴藏在简淡的诗句内,读来颇具深意

4 戴逵文言文全篇翻译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王子猷(yóu ,大书法家王羲之的五儿子),居住在山阴,一次晚上下大雪,他从睡梦中醒来,打开窗户,命令仆人上酒,四处望去,一片洁白银亮。于是起身,慢步徘徊,吟诵着左思的《招隐诗》。忽然间想到了戴逵,当时戴逵远在曹娥江上游的剡县,即刻连夜乘小船前往。经过一夜才到,到了戴逵家门前却又转身返回。有人问他为何这样,王子猷说:“我本来是乘着兴致前往,兴致已尽,自然返回,为何一定要见戴逵呢?”

5 玄石醉酒 文言文翻译

玄石戒酒

1、原文

昔有玄石好酒。为酒困,五脏若熏灼,肌骨如蒸煮,百药不能救。三日而后释。谓其友曰:“吾今而后知酒可以丧人也,吾不敢复饮矣。”居不满月,同饮者携酒至,曰:“试尝之。”始而三爵止,明日而五之,又明日而十之,又明日而大爵,玄石忘其故,卒死于酒。性之所耽不能绝者,皆为玄石类也,悲夫!

2、译文

从前有一个叫做玄石的人喜爱喝酒。(他有一次)喝醉了,五脏如同被烧灼火烫,肌肤骨头如同被蒸煮得要断裂,没有什么药可以解救,三天后才得以脱离生命危险。

他对别人说:“我这才知道酒可以喝死人,我不敢再饮酒了!”过了不到一个月,他的酒友来到,劝他说:“试着少喝点酒。”于是,他喝了三杯。第二天他喝了五杯,再后一天喝了十杯,再后一天改用大杯了。(玄石)忘记了之前差点醉死的教训,最后还是因为酗酒而丢了性命。

玄石这样的酒鬼,嗜酒如命是他的本性,因此让他戒酒根本办不到。

扩展资料:

该篇出自(明)刘基《郁离子》卷七

1、刘基

刘基(1311年7月1日-1375年5月16日),字伯温,处州青田县南田乡(今属浙江温州市文成县)人,故称刘青田,元末明初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明朝开国元勋。洪武三年(1370)封诚意伯,故又称刘诚意。武宗正德九年追赠太师,谥号文成,后人称他刘文成、文成公。

2、《郁离子》

郁,有文采的样子;离,八卦之一,代表火;郁离,就是文明的意思,其谓天下后世若用斯言,必可抵文明之治。思想内容以道为本兼与儒家相结合。立意与行文变幻奇诡,颇得庄子精髓。嘉靖丙辰与宋濂《龙门子凝道记》合刻於开封。

刘基认为万物有道,道不可逆;二、物有两极,对立统一;三、理一分殊,探其本质;四、智胜于力,知所未知;五、以物以理,取象思维。思维深得道家思维的精髓。

“郁离子”是刘伯温的托称,刘写作《郁离子》的时候,是在他47—50岁,一生中最鼎盛之际,此前的半生他郁郁不得志,不能施展抱负,后来被夺去兵权,遂弃官归隐家乡青田山中,发愤而著《郁离子》。书成不久,他即出山离家,成为朱元璋的亲信谋士,协助朱元璋建立了统一的明王朝。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94928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11
下一篇2023-07-1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