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把自己现在的位置摆正
你现在是他老婆 名正言顺的老婆
你要有信心
既然你爱他 离不开他
对他也要有信心
爱是需要互相信任的
既然你都知道他们没什么
就别担心
如果你为他前妻的事继续和他吵架的话
你们的关系只能越来越恶劣
他会觉得你不相信他或者因为回家就要面对这个话题
而不想回家 不想与你交谈
如果真到逃避的阶段
那就不好了
你现在越是理解他
他会越爱你
没必要为以前的事影响你们现在的生活
那样不值
男人有时候用软的要比用硬的来对付强
你可以试一下
不要吵架 解决问题是关键
加油吧
对自己对他对你们的婚姻都要有信心
您好,这个事你丈夫的确做得不对,既然已经离婚了,就不要再腻歪,要腻歪你离什么婚。好好和丈夫谈谈,说一下你内心的感受和委屈,相信它能够理解,并疏远与他前妻的关系。当然,人是感情动物,他和前妻可能过了很多年,假如前妻确实无依无靠,需要他伸把手,偶尔为之,咱们也别太小气,。但这种情况只适用特殊情况,不能持续发生。作为丈夫,应以家庭为重,理解现在妻子的感受,不要和前妻纠缠不清,他应该懂得,他的这种行为会给现在的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相信他会懂的,希望能帮到你。
离婚后仍住在一起,男子吵架砍伤前妻被判刑十个月,既然离婚了为何还同居?
婚内长期争吵,感情不和。离婚后,男子继续和前妻同居使用家庭暴力将前妻砍伤成轻伤。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你知道吗
2月22日,记者从泸州市市古蔺县法院获悉,近日,古蔺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砍伤前妻而触犯刑法的案件,被告人兰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泸州市市古蔺县法院 供图
据了解,被告人兰某某和被害人代某某原系夫妻,两人婚后生育四个孩子,因长期争吵,感情不和,两人于2015年10月离婚。
离婚后,男方仍旧和女方长期居住在一起。2020年7月5日8时许,被告人兰某某在古蔺县石宝镇代某某家,因琐事在客厅与被害人代某某(兰某某前妻)发生言语冲突、抓扯,抓扯至厨房门前时,兰某某捡起菜刀将代某某颈部、右肩和背部砍伤,兰某某随即送代某某到医院治疗。
经鉴定,代某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泸州市市古蔺县法院 供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兰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无独有偶 在遵义市湄潭县也发生过类似事件
遵义市湄潭县一位妇女,为方便照顾孩子,在离婚后,仍住在前夫家。不料,自己却遭已解除夫妻关系的前夫两次强奸。5月18日,经湄潭县法院审理,其前夫强奸罪罪名成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悉,苟某、英子(化名)均系湄潭县人,原系一对夫妻,后因感情不合,于今年2月离婚。因孩子年幼,为方便照顾孩子,英子仍暂时与苟某住在一起。
3月1日晚至3月2日凌晨,苟某与英子因孩子生活费问题发生争吵后,苟某强行拉、抱英子,并采取暴力手段,与英子发生性关系。3月2日14时左右,英子想到村里反映情况,苟某却不让其出门,英子想通过窗户逃出,却被苟某阻止。
英子无奈之下,用打火机将毛巾点燃,想一死了之,又被苟某阻止。3月2日下午,苟某再次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
湄潭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苟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其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有自首情节,也取得了英子的谅解,并属家中唯一劳动力,法院考虑还有两名年幼小孩需要抚养等因素,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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