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吵架手机被对方抢去了经过派出所调解也按指纹了,还可以追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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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打人被叫到派出所录口供,留指纹最后协商处理了有案底吗?

您好,先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委托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律师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需要承担刑事当然能上诉,受伤者伤势过重,其派出所调解不当,受伤人对调解赔付不满意,可以向法院申诉,法院会根据案情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如伤势构成轻微伤级别,会按刑案处理。

根据你的表述,对方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2项和49条的规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和故意损毁财物,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两个行为应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该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侮辱不构成犯罪。

故意损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

相关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双方争吵对方抢去手机,属于抢夺,如果价值超过2000元就涉嫌抢夺罪,不构成抢劫。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男子在吵架后直接将妻子扔在了高速公路上,还拿走了妻子的手机。如果在生活当中遇到了此类情况的时候,女子应该直接向丈夫提出离婚,只有和丈夫离婚了以后,才能够断绝两个人的关系。在当天这个女子在车上和丈夫发生了语言上的争执,男子因为气不过,一气之下就把自己的妻子扔在了高速路上,同时还把妻子的手机也拿走了。为的是不让妻子能够联系其他人,但是在当天这个女子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以后,终于在高速路上看到了有交警。

这个男子的做法让人觉得非常的气愤,既然选择把自己的妻子扔下了高速,也一定要把妻子的手机给妻子。这样妻子可以选择用手机联系其他人来接自己,但这个男子显然是没有给妻子一丁点的活路,甚至会想要直接把妻子扔在高速路上。也没有考虑到管妻子的人身安全究竟如何,因为在当天是夜晚,妻子一个人独自行走在高速路上,也可想而知是多么绝望的。

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同样类似的事情时,千万不要在高速路上随便的行走,可以选择走到人稍微多一点的地方,向他人借助手机。再给110拨打报警电话,这样才能够及时的被解救出来。虽然说女子也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但是一个女性长时间的走夜路,也会觉得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同时面临着在高速公路上车流量比较多的情况下,女子也不能在高速路上随意的穿行。

大多数的网友还是觉得这个男子的做法非常的狠心,根本就没有想过要给妻子留活路,也是一件极其不负责任的事情。两口子吵架不管有多么生气,也不能直接把一个女人丢在高速公路上,何况两个人还是夫妻一场的人。更不应该有这样绝情的做法,网友们都劝夫妻两个人应该选择早一点离婚。

在现代的社会中,夫妻之间吵架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甚至有些男性在婚姻中还会家暴,自己的老婆双方之间会有非常多的矛盾,所以才导致更多年轻人不敢结婚。江苏有一对夫妻在高速上的时候吵了架,男子因为心中不高兴,于是在大晚上的就直接把女子扔在了高速上,还拿走了这名女子的手机,导致这名女子只能够在路上急得直哭,后来才好不容易遇到民警。

这件事情发生在2022年的4月5号的江西赣州,当时在高速上,民警在巡逻的时候发现有一位女子正在徒步行走,当问这名女子原因的时候,这名女子说老公把自己丢在了高速上。经过民警的一番询问之后,女子说当时夫妻二人正准备开车去外地办一些事情,但是在路上的时候,两个人发生了争吵,而且吵得越来越激烈,于是丈夫一气之下就打了妻子,打了之后还非常不解气,直接停车把妻子留在了高速上,还把妻子的手机以及其他物品全部都给拿走了。

这名女子在路上没有手机,不能够导航,也不能够打电话求救,大晚上的只能够在路上徒步行走。当时民警在看到这名女子的时候,这名女子是非常委屈的,在言语间,民警都能够听到这名女子话语中的绝望,看到自己的枕边人对自己如此的无情,简直就是不留生路,这样的行为是十分可恶的。这名女子在应急车道上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好不容易遇到民警,才在民警的帮助下联系到了好友。

人在生气的时候会做出一些无理的行为,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位男子的方式已经十分极端了,简直是不给自己的妻子留活路是非常可恶的。而且两个人在车上吵架,本来就是一种对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很可能发生车祸,这位男子直接把妻子丢在路上,更会增加车祸的风险。

首先,我必须指出,拿走对方的手机或任何物品是不应该的行为,尤其是在吵架时。这种行为不仅会破坏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尊重,还会加剧矛盾和冲突。

回到你的问题,当你和你的妻子发生争吵并将她的手机拿走时,她可能会感到愤怒和失望。她可能会试图找回她的手机或者隐藏自己的电脑等物品来表达她的不满和抵抗。

在你妻子将你的电脑藏起来之后,你们之间的矛盾可能会进一步升级。你可能会感到被冤枉或者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你妻子则可能会认为你不信任她或者对她进行了不公正的限制。这种情况下,最好的解决方法是通过沟通和妥协来解决问题。

在你最终找到她的电脑之前,你可以尝试冷静下来,思考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合适。如果你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么你可以向你的妻子道歉并承诺不再重复这样的行为。同时,你可以尝试与她进行沟通,了解她的想法和感受,并寻求共同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我认为在婚姻关系中,相互尊重和信任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发生了争吵或误解,也应该通过沟通和理解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过激的行为。希望你们能够尽快解决矛盾,重建彼此之间的信任和感情。

法律分析:双方争吵对方抢去手机,属于抢夺,如果价值超过2000元就涉嫌抢夺罪,不构成抢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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