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吵架了,吵得很凶,砸了各种东西,看来这次是无可挽回,非分手不可了……
然后我醒了,舒了一口气——还好是场梦。
但是仔细一想,梦里那个妹子我根本不认识,所以我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这时候门外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亲爱的,你睡醒了吗?我给你买了早饭。”
随后房门被推开,一个身材臃肿的黄脸婆拎着塑料袋走了进来。
黄脸婆从我床前走过,走到隔壁床去了。
我这是在医院里?我转过脸,看到自己床前趴着一个长发妹子,看不清脸。我伸手推醒了妹子,她抬起脸——好漂亮。
妹子说:“爸,你醒了。”
我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你妈呢?”
爸,你睡糊涂了?妈早就死了。
什么,现在是哪一年?我得了什么病?
现在是2046年,你得了绝症,医生说你只有一个月可以活了。
……
不过现在医学发达了,医院已经治好了你的绝症。
太好了。
可是为了治病我们把家产全给卖了,现在不但付不起住院费,连家都没了。
⋯⋯
好在我找了一份工作,收入还不错,至少够我们父女俩过日子的。
哦。
昨天我一晚上接了五十个客,实在是累坏了,所以刚才睡着了。
你……
爸,你想什么呢?我说的是接待客户。
咳⋯⋯
唉,可是现在打得严,毒品生意不好做了。
你!!
这时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走进来,厉声训斥:“小丽,你给我出去!”女孩做了个鬼脸,咯咯地笑着跑出去了。
医生:“不好意思,那是我女儿,她老是喜欢跟病人恶作剧。”
我:“这里是什么医院,我到底得了什么病?”
这里是精神康复中心,你得了妄想症,总是幻想自己有个女朋友。
搞了半天我还是没有女朋友……
不,你有一个女朋友,而且长得很漂亮。
她人呢?
你得了精神病,她不堪忍受和你分手了。
你胡说!我没病,我要出去!我要去找她!
“是的,你确实没病,是我们误诊了。”医生递过一份表格,“请在这里签字。”
“这是什么?”
“这是确认你精神正常的诊断书,签了之后你就可以出院了。”
我拿起笔飞快地签了字:“我现在可以走了吧?”
医生一招手,两名警察走进病房,朝我亮出手铐:“请跟我们走吧。”
“这是怎么回事?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警察:“你女朋女要跟你分手,你一怒之下把她杀了,然后伪装成精神病想逃脱罪责,但是医生已经确认你精神正常,所以请你跟我们走吧。”
警察上前要拖走我,我拼命挣扎:“不要,我没有杀我女朋友,我……我想起来了,我根本就没有女朋友!!”
警察停下了手,笑了。随后他们脱下警服,露出了白大褂。
医生走上前:“你终于想起来了。你得的其实是失忆症,我们刚才用震撼疗法,终于让你恢复了记忆。”
我喘了一口气:“搞了半天,我还是没有女朋友。”
医生笑了:“当然没有,你都结婚这么多年了……”
我也笑了:“是啊,我想起来了,我有一个漂亮的妻子……"
医生收起笑,一脸严肃地看着我:“现在告诉我,你把你老婆的尸体藏在哪了?”
……
如果你还在喜欢她,那么就不用我说,你都知道答案吧?但是方法不要激进,要温柔一些,至于你们吵架很正常,朋友之间都会吵架,更何况男女朋友。
关键在于不要去反驳她,而是主动退让一步,让她知道你很在乎她,而不是在乎那个吵架的输赢,之后再慢慢地和她讨论你们发生争执的问题,不要马上就去纠结。
至于报警没关系的,还是你无法做到为了她而丢掉这一点微不足道的尊严呢?
女友和前妻在街头发生争执,男子在旁边拉架,民警接警后到场处置,可是这对男女竟然对民警进行肢体攻击……
出警遇袭民警鸣枪示警
去年9月17日傍晚时分,中秋小长假最后一天,中山区葵英街爱华巷15号楼下,一声枪响打破了节日的平静。据了解,事发时葵英街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殴打他人警情时,在多次遭到暴力袭击的危急情况下,依法鸣枪警告。
现场目击者介绍,事发源于一场纠纷。男子宋某的女友与前妻发生纠纷,继而动手打人。冲突发生后,有人报了警。接到报警电话,中山公安分局葵英街派出所的民警到场处置,民警试图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处理,但宋某及女友迟某不但不配合,反而多次袭击当事民警。
迫于无奈,这位民警朝天鸣枪示警,但依然没有震慑住两人。记者注意到,民警在闪躲黑衣女子的袭击时,三次甩开她的拉扯,而这名黑衣女子显得有些 " 弱不禁风 ",每次都摔倒在地。目击者称,宋某及迟某当时都喝了不少酒。
随后的一段录像显示,增援的民警赶到后,将两人控制起来,但黑衣女子不依不饶,一直在骂个不停。
民警下体被踢构轻微伤
今年7月20日,中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迟某是宋某的女友。2016年9月17日17时许,迟某酒后和宋某前妻孟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宋某在旁边拉架。围观群众报警后,中山公安分局民警孙某某和协警姜某接110指令驾驶110警车赶到事发现场,在表明身份后对迟、孟二人进行劝解分隔。
民警欲将迟、孟二人带上警车返回派出所进行处理。因迟某不愿意上警车,激烈反抗,大喊大叫,数次推搡攻击民警孙某某,由于迟某饮酒过量,数次在民警的格挡下倒地,宋某见状,也冲向孙某某,并有推搡以及踢打孙某某肢体的行为。
孙某某遭到暴力袭击后,为控制现场于是拔出配枪在多次警告未果后朝天鸣枪示警,同时继续警告迟、宋二人立即停止袭警行为,但迟、宋二人仍继续对孙某某进行肢体攻击。其他民警赶到现场增援,将迟某、宋某当场控制并抓获到案。后经法医鉴定,民警孙某某因钝性外力作用至阴囊皮肤及睾丸挫伤,构成轻微伤。
两人被判妨害公务罪
中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宋某、迟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
今年9月24日,中山区人民法院下发一审判决书,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迟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自作自受,违法犯罪就该接受惩处!
和人吵架报警,警察会进行调解处理。情节严重就可以立案。
辱骂他人,可能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可处以拘留、罚款。如果公然当众辱骂他人,有其他多人在场的,比如引起路人、邻居等围观等,情节较轻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辱骂他人没有第三者在场,只有特定很少人在场,这种辱骂行为一般不作违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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