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买的,跟你老婆没有半毛钱关系,凭什么要加上她的名字,还不加就没完,什么女人啊,看你的描述你老婆就是个泼妇,还跟父母吵得很凶,不懂得尊重长辈,我是最反感这种没分寸的女人了,你就把你老婆晾一边不管她,让她自觉没趣
首先想说的是,既然都已经步入婚姻的殿堂,在经济方面需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两个彼此相爱的人选择在一起共渡余生,即便她不要求加名字,你也可以主动加上去,这在生活中的实例也是比比皆是的。一套房子写上名字其实只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是两个人一起进步,共同经营好自己的小家,照顾好双方的老人和孩子。双方朝着同一个方向努力,彼此忠诚,共同进步,这样的婚姻必然长久美满,不存在将来任何涉及财产的问题,当你是这种心态的时候,相信你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来。
当然问出这个问题也很正常,这套房子女方没有出任何一分钱来购买,是父母出资的,而女朋友认为不加名字就要分手。现代社会中婚姻多为不稳定状态,我们也看到了很多离婚之后双方发生财产之争,彼此撕破脸,甚至闹上法庭的,对我们的生活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认知上的影响,所以都会有保护意识,让自己少受伤害和损失。但是你要想,一个女人从年轻的少女跟着你一起成为**为人妻为人母,打个不好的比方,万一走到那一步就算将来分了她一部分,似乎你也不吃亏吧?这些也是对你爱的人的一份尊重,一份付出,既然真心爱过,真诚地携手,那为什么要那么计算得失呢。我以为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最重要。
通过这件事,你可以和女朋友好好的沟通一下。一般女生要求加名字是觉得有安全感,受到对方的重视,这是对婚姻的一个保障,多少也有心理安慰,当然可以问问她是怎么想的,她内心的期待是什么。沟通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共识,大家一起为目标奋斗。在日常生活中,我确实有朋友遇见过类似的问题,男方家做生意相对有经济基础,购入一套房,女生要求在产证上加名字,男生当时的反应就是:凭什么加你名字,万一以后离婚了呢?殊不知,一语中的。当时女生放弃加名字是因为要收取费用,但是当时男生的反应多多少少为将来的婚姻埋下了隐患。
九年后,两人因为性格原因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财产做出了分割,并没有财产之战,但是内心深处的隔阂无法消除,彼此就是陌生人。其实在这件事上,人品立见,同时也可以双方考量一下对方是不是自己要找的婚姻合伙人了。加名字这件事,仅仅是一种透露个人行为与心态的一个方式,彼此要真的想和对方一起携手余生,双方都会做出一个调整来适应来理解对方的行为,彼此都需要一个正念向上的好心态。
我觉得也没必要为这个事闹什么不愉快,双方好好谈,不能加就不加,总不能为这点事闹吧,可能女方都想要有点保障,安全感,但这安全感绝不是靠什么房产证加名字就能有的,男方可靠不加也可靠,不可靠加了还是不可靠,无论站在哪方的角度做出什么样的结果,都是正常的,互相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下问题,也许这个问题就能解决了,这对男方而言是强人所难,对女方而言是不自信,缺乏安全感的表现。现在婚恋存在两个极端现象:一是把爱情看的高于一切,结婚必须有房有车有高薪。正是由于这两个极端造成了众多剩男剩女和离婚率居高不下。
真心希望婚恋回归常态,真心祝愿有情人都成眷属!婚前的房子很多女生要加名字到底想做什么,如果全款,立立整整的,其他礼数该走就走。如果贷款,先说好,男方负责还待,当然,如果将来过时间长了,分不清楚谁还了,你自己把账理清,真有一天走到陌路了,你付出的有个凭证,房贷部分也会判给你的。就非要加名字是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有保障吗?那就是压根没打算长久过的节奏啊~反正我是要求婚后一起买房子的。
不要结婚了,你想要的是房子,那就去找一个可以给你房子的人结婚。但是,想一想还是要告诉你,房子真的不能保证你的幸福,加上你的名字,房子还是他的财产,婚前财产,只要有证明,永远都是人家的。这么一说,你是不是得要他给你写份赠予书,再加上公证呢?说这么多事想说,一套按揭的房子,就算增值也得还贷款,最后也没有多少钱,不要为了小利伤了感情。如果爱他,何必在乎;如果不爱,那就不要结婚了。
对于这两个问题,我分别给您回答:
1 对于儿子和儿媳的吵架,作为婆婆,您可以采取缓和气氛的方式缓解冲突。可以耐心聆听双方的意见和感受,尽可能理智地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避免过多干涉两人的私事,不要偏袒其中任何一方,要保持中立的态度。如果双方已经对婚姻产生了轻易离婚的念头,您可以适当地开导和劝说。同时,可以协调双方的情绪和态度,精诚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2 对于儿子婚前房产上加名字的问题,首先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权利归属,判断其是否涉及婚前协议等法律规定。其次,您可以和儿媳妇详细地沟通和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意见,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双方权益。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问题影响到家庭关系和和谐,要保持冷静客观、理性沟通的态度。
这个有办法,你只要让你老公在他的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即可,这样就变成你们俩的房子了。吵架是难免的,离婚不可以经常说出口,伤感情的,买房子压力大的,想自己有房子想法好的,但要努力,你有功夫努力就没有功夫吵架啦,然后等他心情好了加你名字。
我觉得真的没有必要,因为都到了结婚这一步了,说明谈了挺长时间,感情也挺稳定的,真的没有必要因为买房子的事情分手,买房子本来就属于比较重要的事情,有争议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当初跟我家先生因为买房子的事情也争吵不休,差点因此吵离婚了,会吵不过就是因为钱不够的原因。
如果钱够了,选择哪里都可以,也就不会出现争吵了,而你应该考虑的是,房子的钱应该怎么出,是贷款,还是两家人一起出首付,或者是两家一起出钱你们全款,应该写谁的名字,房子买在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该怎么买。如果说男方不愿意写你的名字,却要贷款买房,我觉得分手没啥事,如果说人家全款在婚前买了房不愿意写你的名字,我觉得就没有必要分手。
毕竟你确定是没有出钱买房,但是你可以拿彩礼跟父母给的嫁妆自己贷款买一套不是,解决的方法有很多种,不是只有分手这一条路。但前提是两个人并没有那么重的私心,并没有总想着离婚以后的事情,否则长久不了。
但是买房子写名字这件事情真的好好的上心,毕竟一不小心你可能就成了这套房子的租客,而你很容易就真的是青春,财产全都没有,最后就像是一个租客一样离开他们家,所以如果你出了钱了,或者是以后你将会出钱,那么就一定要写自己的名字,但如果没有出钱,也要努力给自己买一套房子,不要让自己到最后啥也没有落得。
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最好是好好的商量一上,而不要动不动就吵上了,理智一点谈清楚,真的谈不来再分手,如果还有商量的余地,就不要轻易的把分手提出来。
在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如果写上女朋友的名字,分手之后房子是按照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来进行产权划分的。如果有任何不服,可以上诉或者是调解。其实双方分手的理由有很多,所以如果可以通过双方协调的方式,也许有更好的交流和沟通。毕竟双方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也不容易,万事好商量,就算分手了,未来还是朋友。
不过作为大气的男性朋友,如果房子不是家人出钱买的,分手了净身出户那也没什么关系,毕竟学一下前夫哥,也未尝不可,充分体现出男人的魅力。如果是家里人买的,而且你又是一个孝子,那么当然要据理力争,把自己应有的财产权夺回来,不过法律上更加倾向的是房产证上的产权。所以如果想要加上房产证的名字,还是尽可能选择结婚之后再加,不要太过于冲动。
其实男女双方分手对女生的伤害是比较大的,有些女性分手之后,也许就要走入30岁的阶段,这个时候再找一位对象,然后到谈婚论嫁的程度,也许会到33~35岁。如果运气不好,一直都找不到合适的,转眼就到40岁,对女性是不太公平的,所以男性朋友在这方面要尽责。
当然有些人可能会因为房产的金额比较高,所以双方都不肯让步,这个时候可以通过法律调解的方法,当然毕竟双方曾经好过,没有必要做的那么难堪,尽量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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