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夫妻吵架,女子被丈夫扔高速拿走手机,其丈夫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江西夫妻吵架,女子被丈夫扔高速拿走手机,其丈夫的这种行为合法吗?,第1张

江西的一对夫妻吵架,女子被丈夫扔在了高速路上,还拿走了这个女子的手机,这个丈夫的行为并不合法。可想而知这个女子在当天因为和丈夫发生了严重的语言上的争吵,丈夫就直接让妻子下了车,还直接把妻子的手机拿走了。可想而知在如今的生活中出门的时候,如果没有拿手机,将会是一件多么绝望的事情。这个女子在高速路上行走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最终才看到有交警,在交警的帮助下,这个女子才回到了家里。

在经过事情了解以后,这个女子就声称因为在车上和丈夫因为家庭琐碎的事情发生了争吵,男子就直接把妻子赶下了汽车。把妻子一个人独自扔在了高速路上,在走的时候还直接拿走了妻子的手机,男子这样的做法让一些网友都觉得非常的气愤。认为这个女子一定要和男人断个彻底,因为男人的心太狠了,在夜晚的时间段竟然敢直接把妻子扔在高速路上,这样也是非常危险的做法。

一些热心的网友都劝导这个女子在回到家以后一定要和丈夫离婚,毕竟这样的男性根本就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都不应该直接把一个女人就这样扔下去,完全没有考虑到女性的人身安全。不管是因为爱或不爱,这显然已经超越了人性的行为。这个男子把妻子的手机带走,也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给妻子留活路,就证明男子根本就不想让自己的妻子回到家里。

虽然说是夫妻两个人吵架,交警对此件事情也并没有办法做出过多的掺和,可能事情还需要女子和自己的丈夫一起解决才可以。毕竟这样的男人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女子在回到家里以后应该赶紧把财产分好。趁早的离婚,即使一辈子嫁不出去,也千万不要再嫁给这样没有良心的人。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夫妻打架把家里砸了一般情况下来说是不犯法的。夫妻间的吵架而损坏了自家的财产,那应该自家善后。但如果损害的不是自家的财产,而是公婆家或娘家的财产,那就应该给予赔偿。或者受害一方要求赔偿,包括诉讼要求赔偿财产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违法。

夫妻闹情绪摔东西,这不算家暴,顶多算是夫妻关系不和睦,这个谁也没办法。因为夫妻之间本来性格就不一样,有人性格就比较暴躁,平常很好什么事情都能沟通,但是正在气头上就是有暴力倾向,疯狂砸东西,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懑和不满。

如果只是单纯的摔东西,这个还真不能算是家庭暴力,因为他没有对你造成人身伤害,要说精神上的这个东西那都是双向的呀。

夫妻吵架的时候,老婆扔掉老公的警服,到还没有到犯法的范畴,但是既然作为一个警察的妻子,就应该对自己老公的职业有着最起码的了解和尊重。扔掉警服是极其不合理的,也是极其不提倡的,纵使是多么的生气也不能将警服扔掉,警服是代表着人民公仆、是代表着正义与庄严、是不容侵犯的,是需要我们尊重和致敬的。

不过话虽如此,夫妻在吵架的时候可能确实是没有太多的顾忌与想法,毕竟吵架已经是一件让人非常生气和失去你是的事情了,还要想着诸多的后果与顾虑,也是不太容易做到。但是,哪怕这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我们也依然需要时刻牢记在心。毕竟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而警服也有着特别的含义,我们应该对他们有着最起码的尊重,也不能随意的践踏在地。所以说,至于丢掉什么的,还是忍一忍,将其他的衣服丢掉,也不能将其警服丢掉,哪怕是吵架的也应该对司法有着最后的尊重。

夫妻吵架是常有的事,毕竟有时候吵架还能促进夫妻双方的感情和关系,是一个磨合的过程,长久不吵架的夫妻反而更容易离婚,这也并非是一个不好的兆头。但是吵架归吵架,还是要在保持理智的基础上进行争吵,或者是对争吵的内容有一定的。论意义,才似乎更加的和谐和促进夫妻双方的关系,而作为警察而言,平时的工作压力已经非常大了,妻子也多少应该理解一下自己辛苦的老公。

而同时,警察也是一个高危职业,哪怕是想一想他平时的不容易后所身处的危险,在看到警服的时候,也应该将愤怒的气焰降下去一些,从而转化为平稳的态势。

闹离婚砸东西是否犯法,要看具体情况:

一、如果砸的东西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砸家的行为侵犯了对方的正当权利,属于违法行为。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闹离婚砸家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毕竟没有离婚,还属于夫妻关系,打砸的东西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砸家砸的东西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属于女方,男方砸家的行为侵犯了女方的正当权利,属于违法行为。

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需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犯法,这属于家庭内部矛盾。但并不建议您这么做。如果双方实在没有办法共同生活了,可以选择离婚。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主要适用于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应该签订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民法典生效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还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期满之后的30日内,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申请。民政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双方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存在争议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到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是指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的不一致的,那么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这个肯定是犯法的,不可能说是不犯法的,你听别人说,你说你随便随便便拿走别人的东西,这就属于盗窃呀,你想是不是这个问题?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肯定是属于盗窃的一种行为,所以说你可以报警,看你是怎么处理的?如果你报警的话,警察肯定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这个你可以确定,这个是完全犯法的一种啊,所以说看你是怎么想的?你只要报警,我想他肯定会要出警出警的话,首先要看你是不是需要追究他的责任?如果你不觉得责任的话,应该还说嗯,还是可以,算是不犯法的一种,如果你说,你说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话,他一定是犯法的,因为这是一种盗窃的行为,希望可以帮得到你,希望对你有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989028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4
下一篇2023-10-2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