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邻里关系普遍没有以前的好了,对门的邻居可能都好几年了还不认识。这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人们已经接受了,过去,人们都穷,生产力不足,邻里之间互相帮助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也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谁家里没有个三长两短。
如今社会进步了,大部分家庭已经进入了小康家庭。互相帮助?好像没有什么好帮组的?聊天谈心,好像没有什么好聊的,手机、电脑都普及了。可以直接上去和房主面谈,第一次态度要好一点。如果面谈了之后还是会继续出现不该出现的声音,那么面谈失败了。
面谈已经解决不了问题了。这个时候,可以找小区物业、街道办等等出面来协调。如果还是不行,我建议你应该采取强制措施了,收集证据,果断报警。如果,依旧还不能解决问题,那就只能采取最原始的办法了,以暴制暴。
虽然大的环境是这样,但是邻里之间还是关系不要太冷漠,见面打个招呼什么的还是有必要的。说不定,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人家还能帮你一下,所以,请善待你的邻居。
其次,就是所谓的“石头大了,我们绕着走”,也不要刻意去招惹人家,邻居肯定相处了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人怎么样,我们大体都是清楚的,所以做好自己也很重要。不要刻意放大问题,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和谐为美。
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极端,要保护好自己,要慢慢解决问题,这里给你讲一个负面案例。
湖北武汉市发生了一起自杀案件,一位35岁的女子卢某,在凌晨时分从天台一跃而下,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经过警方后续调查,虽然这是属于自杀没错,但是背后的故事却让人无比愤怒。
据了解,卢女士曾经和小区里面遛狗不栓绳子的业主发生过争执,而且狗主人还放任狗来追赶她。
此事之后,小区里面经常有几个老太太在她出小区的必经之路上故意不栓绳子遛狗,并且出言辱骂和挑衅:我今天也没牵绳子,有本事你来打我啊。
甚至有几次这几个不讲道理的老太太还打过她,无奈之下,卢女士只能去找物业以及社区来处理此事。
可让其没想到的是,物业和社区却久久不见回应,在卢女士自杀前一天,小区群里还有人公然辱骂她。
而也正是这一幕,让卢女士彻底的崩溃了,选择在凌晨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希望以自己的死,来提起社会对此事的关注。
不得不说,有的狗狗的确很可爱,但是养狗的人素质真的低下,自己不牵绳子还有理了?不但辱骂殴打,甚至还在小区群里公然大骂卢女士,简直是无理取闹。
这件事本身就是这些养狗人的错,在城市里面想养狗就必须文明养狗,必须做到不对别人造成困扰。
而文中这已经不是困扰了,这个狗直接追赶卢女士,说严重点,已经造成了生命危险。
而这些人居然当没事一样,反倒觉得自己有理,而且还在小区里面拉帮结派的欺负卢女士,简直太无耻了。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讨厌爱狗人士?就是这些人不讲道理的嘴脸让人丝毫没有好感。
各位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你在生活中有遇到过这种人吗?
邻里之间闹矛盾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
1、对话沟通:邻居之间应该在平和、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沟通交流,彼此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以此达成妥协和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2、寻求第三方排解:如果邻居之间矛盾已经升级到无法自行处理的程度,可以寻求当地社区服务中心或者其他第三方排解;
3、 调解协商:邻居之间可以通过调解、协商来解决矛盾。可以邀请一些有关系或者有经验的人来协调矛盾;
4、求助相关机构:如果问题比较严重,可以向相关上级机构求助,例如警察局、物业管理部门等;
和好朋友闹矛盾可以有以下的解决办法:
首先要冷静。吵架的时候人说话会不那么理智,有时候说出来的话会非常伤人,伤人的话说出来之后,不管最终有没有和好,两个人之间终究会有一些小疙瘩,关系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好了。和好朋友吵架的时候让自己迅速冷静下来,闭上嘴巴,停止争吵,这样好朋友也会吵不下去,这样才能解决吵架的问题。
着要分析。分析吵架的原因,许多时候,两个人吵架的原因只是因为一些小事,要弄什么事情导致两个人吵架,这件事情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从事情的源头解决,才能真正让相互解开心结重新和好。
主动道歉。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错,都应该主动道歉,好朋友之间,先认错没有什么不好的,而且道歉并不难,两个人之间没必要斤斤计较。
综上所述,邻里之间矛盾的处理要以平和、理性、公正、有效为原则,多方面考虑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以免产生进一步的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处理农村邻里纠纷要合法合理合情,既要依法依规,又要考虑风俗习惯、伦理常情。
(1)教之以行。邻里纠纷往往就是当事人不善处理人际关系而引发的,调解者就要以搞好人际关系的具体做法教导他。
(2)动之以情。以“情”感人,以“情”教育人,以“情”打动人,引导当事人宽以待人。
(3)晓之以理。摆事实、讲道理,使当事人提高认识。纠纷当事人一般都有自己的“理”,不管实际上是对是错,都用自己的“理”来辩护,但实际生活中行得通的只能是符合法律、道德的公理。
(4)喻之以法。告之当事人法律对他的某种行为是如何要求的,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让当事人了解他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人的权利。
以我的经验来说,我跟我老公吵架了我就想让别人知道,因为我觉得我受到委屈了,如果跟他人诉苦,他人能安慰我,劝我,心情也会好,至于为什么这样,也分人的,有的人就不愿意让别人知道 两个人相遇不容易 好好珍惜身边的人吧,
两口子吵架没有哪个人非想要尽人皆知,吵架生气肯定是心中憋闷难受,渴望被理解被心疼,总是按耐不住的那种心情,想找个人倾诉一番,来缓解一下那种痛苦又无助的心情,过后想想该承受的还得自己承受,自己消化,自己的人生靠自己,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本身就是内心不强大,无能懦弱的表现!
大部分人吵架都喜欢找人评理,希望能够围观一大波人,然后这些人都力挺自己。
作为两口子,闹矛盾了,本来是很私密的事,非要闹到大众广庭之下,我就很不喜欢了。
我有个好友,她们两口子每次闹矛盾了,就要吵得个震天动地的,闹得邻里皆知,我经常被拉过去评理,其实,夫妻间哪有什么严重的过错?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女的觉得男的不体贴人了,男的觉得女方太矫情。
起初,我还老老实实地就事论事评论一下, 本以为是尽到了朋友的责任,但效果适得其反,他们属于人来疯,外人越劝,吵得越凶;过上几天,他们和好如初了,被我点名的一方反而会埋怨我。
后来次数多了,我就直接对好友说:除非是你丈夫出轨、你们要离婚了,其余的破事就不要再来烦我了。
这事并没影响到我和好友的交情。
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两口子闹矛盾了,能自行解决好的,最好是悄眯眯自己处理了。闹得人人皆知了,外人除了看看热闹,啥事也帮不上忙,反倒还会指指点点,产生很不好的影响。
我前公司有个副总,50岁左右,在国企,像他这种人的前途是很光明的。他出轨闹离婚,妻子闹到公司来,两口子不顾形象地大吵大闹,影响相当恶劣。后来这个副总就被集团领导放弃了,他自觉待不下去,就去了公司一个分包商那里当了个部门经理。前后待遇千差万别。
像这种情况的,那就是撕破脸了,两败俱伤。
个人观点来说非常讨厌,自己家里发生点鸡毛蒜皮的事就要去讲给别人听,让别人来评理,每次吵架之后去找自己所谓的好朋友来给自己评理其实无非就是寻求安慰,作为女性来说如果对方没有向着自己说话,自己都觉得朋友不向着自己,心里还会埋怨对方,而如果是作为男性来说,一般情况下男性朋友都会劝自己的朋友,去跟老婆低个头认个错,第一时间都会说老婆是对的,如果是女性朋友的话,大部分应该都是离婚,说男怎样怎样不好的,这就是男女的区别,女人是感性动物,而男人是理性动物,其实多数情况下,谁先低头不代表认为自己错了,只是为了更好的经营这个家庭而已,
其实事后我们自己细细的想一下,现实 社会 就是这样的,无论你多好的朋友闺蜜,你都希望自己生活的比他好,所以换位思考,把自己的故事跟别人分享了无非就是增添了生活中的笑料而已,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俩口子过日子就是要俩口子自己经营自己的日子,不要去过多的在意别人的看法。
这个我也深有体会,其实不是说想让全世界都知道自己的另一半有多么的不好,也许只是因为舍不得,所以想让别人劝解一下,给自己一个坚定走下去的理由,我不知道我真的说,说的是否明白!
两口子吵架应该两口子自己解决,不要弄得全部人都知道,吵架就是把对对方的不满说出来,说出来了就可以解决,最可怕什么都不说,最好别动手,不然后面后悔都没有用,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两口子吵架非得要让大家都知道,只是原因也不是外乎以下几个。
1,自己感觉受到委屈,希望让大家来评评理。帮自己去说服对方。
2, 就是两口子的感情不怎么好了,闹到出面了。也不需要顾忌什么脸面了!
应该是想让人知道自己有多么委屈,对方有多么过分吧!应该是一种幼稚的表现。我年轻的时候就是这样子的。那个时候和前妻感情不好,我肯定有好多做的不对的地方,比如小气比如吝啬,她过的比较苦闷吧!常常就出去打牌,什么事情都不愿意管,因为这个我们常常吵架,直到最后大家不能继续一起生活下去了,就各奔东西了。所以劝正在吵架的夫妻们多理解多包容多换位思考,你们曾经很相爱的对不对?还是要好好珍惜对方,珍惜你们之间的感情。好好生活
想让别人给他们断官司或者想给别人证明他们是夫妻吵不散
诉苦,抱怨,这就是太多人就是这样,从来不想要如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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