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3万元给父亲治病,妻子因此跟我闹离婚,一年后她来找我复婚,该复吗?

我拿3万元给父亲治病,妻子因此跟我闹离婚,一年后她来找我复婚,该复吗?,第1张

这种事情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要看妻子是不是真的知道悔改了?要是她已经完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么复婚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她没有做什么十恶不赦之事,此事还留有挽回的余地。生活哪有那么美满?有的时候可以见好就收。

一、只因3万元治病钱就离婚,不应该轻易原谅和复婚

要知道这3万元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它也不是一个大数目,尤其是给父亲治病,这3万元肯定得花,就算是30万元,父亲生病那也得尽孝治病。

毕竟人生都要经历个生老病死,谁能拍胸脯担保自己一辈子无病无灾呢?

咱们换位思考下,要是妻子生病需要3万元,这时候公公婆婆站出来阻挡,说如果你给她治病,那我们就断绝父子关系和母子关系,这个时候身为妻子的你,又该如何?心里的滋味能好受吗?

因此,为了3万元的治病钱,就跟丈夫闹离婚,这婚还真的必须得离。别说深明大义了,简直就是没有一点儿基本的孝顺之心。

要是这个男的委曲求全,为了讨好妻子不给亲生父亲治病,那可真就是一个孬种,不配被称之为男人。

二、不经他人事,不知他人苦,不能妄下结论,如果男方已经原谅前妻,也可复婚

要知道凡事皆有例外,俗话还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呢,要是前妻在离婚之中经历了一些事情,悟到了人生的道理,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做出深刻的反省,那么在拥有深厚感情基础的前提之下,或许是可以给对方一个机会的。

毕竟一个女的能主动找前夫示软复合,她的心里想必也是经历过多番挣扎的。

这个时候,男方如果觉得前妻已经幡然悔悟了,可以拿出男人的气量,再给她一次机会,毕竟生活还要继续,人心都是肉长的。

要是这个女子是在离婚之后,在外面混的凄苦,走投无路的时候才想起来了前夫的好,她是避难式的回来进行复婚,那么男方就不能优柔寡断,应当一口回绝她,让她彻底死了这条心。

毕竟,当初自己父亲生病,自己拿出3万元治病,她都不肯同意,这样的女人无德无心,要之何用?

就算一时心软跟她复婚,她婚后还是跟之前一样不知悔改,继续耍性子使自己的刁蛮脾气,那日子肯定还是鸡飞狗跳,改变不了结局。

最后:

无论是男是女,结婚之前一定要慎重挑选,男女双方都是平等的,没有必要太过于惯着对方,爱情并不需要过分的卑微和迁就,而是双向的奔赴和互相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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