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给了一定要给嫁妆吗
彩礼给了不是一定要给嫁妆,这实际上都是各个地方的习俗,并没有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解决彩礼纠纷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是否返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是行为人以男女双方订婚或者结婚为目的。如果是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6、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
7、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在日常生活当中支付彩礼,还有就是一些嫁妆都是属于各个地方的习俗,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在这方面的要求和具体的处理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法律对此并没有做出一些过多的限制和禁止性的规定。
会不会产生影响,基本上要看和女方结婚的男方的家庭是什么样的家庭,男方性格是什么性格,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男方是一个家庭条件优越,房啊,车啊,工作啊什么的都安排的比较好,基本上在新婚夫妇小家庭成立的时候,男方有实力完成所有的需求,男方性格也比较豁达,那么女方是不是有陪嫁就不那么重要了。一般男方家世背景比较优越的话,他们会对女方的人品更为看重,而不是女方的经济条件,因为这样家庭会认为娶个品德高尚的女子会把儿子照顾好,孩子教育好,双方父母孝敬好,这些内在美比较重要,一个好媳妇影响三代人,只要女方品德高尚、性格温婉、三观正确就可以了,至于女方的陪嫁,如果有,就是锦上添花,如果没有,也无所谓。
如果男方家经济条件处于中下游,未来小夫妻的生活需要共同创造,这个就可能对女方的陪嫁有要求了。现在即使女方出了陪嫁,也是给小夫妻两个人用,双方父母几乎没有惦念这个的,所以,女方如果没有陪嫁,在未来的生活里,可能小夫妻的生活不那么宽裕。但如果遇到斤斤计较的男生,就可能会对此事一提再提,就可能在较长时间内,造成女方的自卑感,如果女方是个性格倔强,个性刚烈的,受不了男方对这种事情的念念不忘,肯定会不断吵架,进而会影响婚姻的和谐。
所以说,对以后婚姻产生影响的是男方的锱铢必较,而不是女方有没有陪嫁。那些靠着女方陪嫁过日子的男方也不值得女方嫁过去,如果真的遇到这种计较男,建议女方还是早早离开的好。
正常。
现在结婚女方没有嫁妆也挺正常的,主要是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了,对嫁妆也不会特别在意。
古代结婚有相应的仪式,必须要准备嫁妆,女方那边准备的加装不足,那就可能是孩子没有受到重视,准备的嫁妆越多,那就越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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