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很多人为了能够在一个喜庆的节日里办结婚,但是有些已经办的却想要重新修改结婚日期,这要可行吗如果行,又该怎样做我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你阅读,希望可以帮助你。
结婚证日期可以改吗
不能修改日期。
现在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登记系统审查及登记,婚姻登记员只能人工核验当事人双人信息且录入个人信息,结婚登记日期根据系统生成,无法更改。
任何人无权更改,结婚证日期为夫妻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确立之日。如结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则有继承权;自结婚之日,一方取得的财产无约定是为共有财产。
怎么修改结婚证上的日期信息
结婚证上面的日期是无法更改的,只能按照公民提供自己办理结婚登记当天来计算准确的日期的。
民政部门一般不会帮忙更改相关的资料的。
其实结婚证还是关系着社保、婚前、婚后等财产问题,一旦发生问题,容易产生纠纷,所以结婚证上的日期信息是不能够更改的。
所以从上面的描述之中,我们也不难看出不可以,结婚证日期是固定的,哪天领取就是哪天,即使结婚证遗失后补办,日期依旧不会变化。
不过,如果你一定要要求更改日期的话,可以先办理离婚,随后在心仪的日子再登记结婚。但是,这个方法只能延后结婚证的日期,而不能提前。
有时候新人因为不满意结婚证上的日期,会想要更改结婚证上的日期,那结婚证上的日期可以改吗可以改吗,有没有可以更改结婚证日期的渠道呢,我今天就为大家答疑解惑一下!
一、结婚证上的日期可以改吗
结婚证上的日期是不能更改的。因为结婚证上的日期是系统固定生成,也是两人婚姻关系确立的时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点。所以是无论如何是无能更改的。
二、结婚证日期不可更改的原因
1、系统固定生成
现在办理结婚登记,是由婚姻登记系统来进行审查并进行登记的,婚姻登记员只能人工核验当事人双人信息且录入个人信息,结婚登记日期根据系统生成,无法更改。
2、婚姻关系确立的证明
结婚证日期为夫妻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确立之日,比如结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则有继承权;自结婚之日,一方取得的财产无约定是为共有财产。此外结婚证还关系着社保、婚前、婚后等财产问题,一旦发生问题,容易产生纠纷,所以结婚证上的日期信息是不能够更改的。
3、法律规定
结婚证是法律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不经法定程序,不能更改。私自更改是违法的,严重的还会被判刑。而且修改后的结婚证也不具备法律效应,属于无效证件。
三、补办结婚证可以更改结婚证日期吗
补办结婚证也不能更改结婚证的日期,补办结婚证上结婚登记日期还是之前的时间,因为补办结婚证事,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查询原来的登记档案,并不会因为补办而更改结婚证日期。
想更改结婚证日期的朋友们现在了解了吧!结婚证日期因为是由系统生成、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是不能更改的。私自更改还会处以相应的惩罚,所以大家还是不要擅自更动自己的结婚证啦!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的结婚证信息更改程序,先去其所在的街道派出所查看当时的登记档案,找出导致结婚证出现错误信息的地方,然后由派出所开具证明,并复印一份档案。
然后再拿这些材料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申请更正,婚姻登记处将会根据材料作出相应处理。
但是如果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不是因为十五位升十八位原因,当事人应当先将身份证与户口薄的身份证号码更改一致再办理。
更改结婚证上的信息需要证件有以下四种。如下: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原结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申请补领时当事人所持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婚姻登记档案不一致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
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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