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如下:华侨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主观:
1、如果是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姻登记的话,用护照是不行的。 我国的婚姻登记条例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持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还有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那么到任何一方的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进行办理就可以了。 2、但如果是华侨或者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办理婚姻登记,则可以用本人的有效护照了。
法律客观: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允许
日本法律对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划分的范围特别小,如同虚设,所以在日本是允许近亲结婚的。在日本,特别是皇室,会为了巩固政权、保证自己家族的血统纯正,和自己有近亲关系的人结婚。日本的法律规定,4等亲以外的非直系亲属关系可以结婚,也就是说4等亲是可以结婚的。按照四等亲的算法:若父母是一等亲,那么爷爷奶奶便是二等亲,叔叔姑姑是三等亲,表兄妹、堂兄妹便是四等亲。所以,表兄妹、堂兄妹在日本是可以结婚的。而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也就是说堂兄妹和表兄妹结婚是违法的。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在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内地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华侨:
1、本人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四、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五、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扩展资料
跨国婚姻问题比较复杂,由于各国的风俗不同,各国对结婚和离婚的法律规定也不同。因此,有意与外国人缔结婚姻的人,应该熟悉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并注意下面一些问题:
(1)首先要熟悉有关法律。
跨国婚姻的当事人可能是不同国籍的人或者双方虽然是同一国籍,但结婚或离婚地在外国,这时就需要了解所在国国家的法律,否则,就有可能出现“破坏婚姻”(即在一国是合法婚姻或合法离婚,在另一国则属于非法婚姻或尚未离婚)
(2)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法律。
各国的婚姻法律有所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就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由于法律的有效力是受地域限制的,当事人只要适当地改变行为地点或诉讼地点,所适用的法律就有可能对自己最有利。
(3)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当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可能需要在另一国执行(如支付抚养费、夫妻财产的分割等),当事人事先就应当考虑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事出有因后能否承认和执行。否则,再好的判决也是一纸空文。各国对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律判决(包括裁定),条件不尽一致。
中国领事服务网-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法律主观:
国外结婚证在国内,只要办理结婚证的时候,不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就是有效的。我国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国际婚姻真的是很麻烦,先吐槽一下。我是因为怀了宝宝所以就和老公结婚了,中国领证的时候宝宝已经4个月了,考虑以后会一家人会在日本生活所以要去日本生宝宝,所以当时真的很着急。但是中日婚姻的流程资料真的少,太少了,所以这一路走的简直艰难。之前也是看到一个关于中日结婚的流程,还是很详细,但是具体做起来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所以为了给有同样忧愁的小伙伴们分享一下我的经历。
本人中国人,老公日本人,2018年1月在成都领的结婚证。
因为怀孕所以直接考虑的是在中国领证,然后老公回日本帮我办理在在留资格,再将在留资格寄到中国给我,我再在中国办理配偶签证的方法,所以本文仅描写这个方法的流程。
从准备结婚到最后拿到日本配偶签证到达日本历时将近4个月,所以准备国际婚姻真的要预留足够的时间!!!!一开始真的以为可以很快办好,但是事实是,真的要三四个月。
首先确定结婚后老公在日本准备到中国结婚的材料:
1)有效护照(日本护照)
2)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
3)结婚届(后面会用到)
独身证明就是证明是单身,无婚姻状态的证明。取得有两种途径
1)在日本取得:由法务局长签发,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且翻译为中文。(较为麻烦)
2)在中国取得:驻华日本大使馆(在中国取得的独身证明为中文,无需认证和翻译)
我老公当时在日本拿到了单身证明,但是是日文版的,由于必须由制定机构翻译,老公说翻译费用太高,貌似要几千块人民币,所以我们决定等他来中国后,到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办理他的独身证明。
在中国办理独身证明所需材料:
1)护照(日本护照)
2)户籍誊本(日本的户口簿,在日本当地市役所可get到)
3)身份证(中国人的)
4)户口本(中国人的)
在成都表示没有大使馆,所以我和老公前往了重庆,在日本驻重庆大使馆办理他的独身证明,顺便短时间游玩了一下重庆。日本驻重庆大使馆就在解放碑附近,可能不迷路的话10分钟以内就可以走到了(我们迷路了)
我们带着材料去大使馆,无需预约,和工作人员说是中日结婚申请单身证明就ok。老公交了材料,填了些表格,我们大概等了半个小时,就拿到了他的单身证明。于是我们愉快的吃了火锅回家到了成都。
在中国办理结婚,拿到结婚证所需材料:
1)护照(日本人有效护照)
2)独身证明
3)户口本(中国人)
4)身份证(中国人)
5)结婚照片(最好多打印几张,以后还要用)
结婚照片我们是在影楼拍的,效果很好哈哈。然后一定多打印几张,可多不可少。
申请结婚证的民政局是四川省民政局,应该是总局,可以受理涉外婚姻。貌似有的地方民政局不受理涉外婚姻这个一定要问清楚。
拿着材料去了民政局,我们等待了一下,填了资料就get到了结婚证了,成功结婚!!哈哈
拿到结婚证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帮我复印了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给了我一张名片让我接着名片上的地址(四川律政公证处),找名片上的人,去做各种国际婚姻需要的公正。
公正的内容主要是结婚公正,国籍公正(中国人的),出生公证(貌似有这个我记不太清楚了)并且由公正处翻译成日本。这些公正且翻译的材料,是老公到时候回日本帮我申请在留资格需要的,非常重!!!!
结婚后的公证:
1)结婚公证(证明日本人在中国结婚了)
2)国籍公证(证明我是中国人)
3)出生证明公证(中国人的)
貌似还有一个什么要公证我不记得了,应该是出生公证,sorry,最近怀孕比较笨。
所有公证书所需材料:(不是记得很清楚所以以防万一都写出来)
1)结婚证及复印件
2)护照及复印件(日本人的)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户口簿及复印件
5)中国人父母的结婚证(出生证明公证用)
6)结婚照片几张(贴在公证书上)
民政局给我的名片上的工作人员是专业办理国际婚姻公证的大叔,他帮助了我们很多,也很温柔,感谢!!!!
我们每个公证书为了以防万一都是一式三份,结果证明这么做是正确的!!!!
公证处最后给的公证书就是有中文日文翻译的了。
费用大概花了600800不太记得了反正挺贵的。
办理时间大概要一周左右,但是当时我们比较着急就希望加急,大概三天就做好了。
在中国的所有的流程和材料都基本完成了。
接下来就是老公带着我们的材料回日本帮我办理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
老公带回国的材料:
1)我的护照复印件(若干)
2)我的照片(若干)
3)结婚照片(若干
4)结婚公证书
5)我的国籍公证书
6)我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7)结婚届(在中国填好了)
8)我的个人印章
结婚届需要在日本的市役所领取,带到中国。
结婚届需要本人的印章盖章,因为日本很多事情需要用到个人印章。印章可以在某宝上搜所日本留学生印章,然后刻一个全名的印章就ok了。
老公在日本帮我办理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从开始准备,到办理到拿到在留资格大概等了两个个多月接近三个月。
老公回日本后首先是要在日本登记我们的婚姻,就是将填好的结婚届交给到市役所,在日本登记结婚,其中会用到他从中国带回来的材料,公证书啥的。在日本市役所登记完结婚后,在市役所get到日本的结婚证明,然后再带着之前在中国get到的材料去日本入国管理局帮我办理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
这里说一下因为是老公帮我在日本办理在留资格,所以具体的流程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他是去了入国管理局询问,入国管理局给了他所要在日本准备的材料,他自己慢慢准备申请的。但是在中国准备的所有材料都是齐全的没有遗漏或者补交。
接着就是地狱一般漫长的等等待,从在日本登记了我们结婚,到申请在留资格,到拿到在留资格大概三个月。。。。。。。。。。。。
内心是崩溃的。。。。。。。。。。。。
因为怀孕宝宝越来越大了,怕晚了上不了飞机。。。。。。。。。
但是最后还是拿到了在留资格(老公一直催促着入国管理局)
接着拿到在留资格后就是把在留资格寄到中国我的手上。
这里大家着急的话不要用ems,不要用ems,不要用ems。。。。。。。。
我老公主要是不知道ems的情况,以为它很快,三天就可以寄到了,当我知道他用了ems,我的内心是崩溃的。(之前有和他说过不要用EMS、,他忘了。。。)
ems,大概用了两周的时间我才拿到在留资。
好了,拿到在留资格之后就是最后的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了。(终于等到最后一步了哈哈哈哈哈哈)
成都因为没大使馆所以是大使馆的指定机构去办理签证,我去的四川省外事侨务办理中心。
日本人配偶签证所需材料:
1)护照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本及复印件
4)照片若干
5)在留资格证明书及复印件
当时我太兴奋忘了复印,办事处的公主人员很nice,给我复印了。
去了之后就去相应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就给你一些表格填写,或用到你们在日本登记和中国登记结婚的日期,日本的住址,电话啥的
费用貌似600+
办理时间一般情况7个工作日
我很着急,因为宝宝要七个月了,工作人员很热心说让我去开一个怀孕证明,再写一个情况说明书,看能不能让大使馆帮我快点出签证,结果大概5天就出签证了,感谢!!!!!!
最后的最后我终于拿到了日本人配偶签证,成功的在怀孕宝宝七个月的时候到达了日本。
然后关于到达日本后需要做啥,还有在日本生宝宝要做啥我应该会再写一篇文,所以谢谢大家的阅读!!!!希望对和过去的我一样迷茫的小伙伴有所帮助。还有就是最近记忆力不好可能有的东西不是记得很准确,所以不好意思!!!!!!谢谢!!!!!
法律主观:
回中国登记结婚中国公民回国办理登记结婚手续,请先在大使馆办理《无配偶声明书》公证。中国护照及复印件《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或外国人登录证及复印件当事人亲自来大使馆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已内旁系血亲声明书》,字迹清楚,不能有任何涂改,申请人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签名并写上当天日期。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曾经在中国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离婚证》或中国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和《生效书》或《死亡公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曾经在日本结婚,又在日本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婚姻届受理证明书》和《离婚届受理证明书》或《死亡届受理证明书》原件。曾经在中国结婚,在日本离婚者,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离婚届受理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日本籍人士去中国登记结婚日籍华人或日本人拟去中国申办有关婚姻登记手续,其婚姻状况证明要经日本外务省认证和中国大使馆认证。以上就是关于与日本人结婚的具体手续及其相关问题,如果是在国内办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即可。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感谢您的阅读。
您好!日本国籍一方提供由法务局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护照、中国国籍一方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拿着所有的资料到婚姻登记处,两人成为合法夫妻。注1:法务局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要经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并准备中文译文。但是也可以直接在驻华日本大使馆申请,驻华日本大使馆发行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则不需要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也不需要中文翻译。注2:驻华日本大使馆办理「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 ,需要日本人的护照和户籍誊本,中国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当日领取。注3:婚姻登记要到持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次日(大雾,最好询问当地民政局)可领取结婚证。登记后三个月之内到驻华日本大使馆提交结婚证明。所需材料有:「婚姻届」(大使馆大厅里领取)2-3份、日本国籍一方的3个月以内的「户籍誊本」2份、公证处发行的「结婚证明书」及日文译文2-3份、公证处发行的中国国籍一方的「国籍证明书」及日语译文2-3份。向大使馆提出后,大约等待1-2个月,日本的户籍登记就能完成。当然,也可以不选择驻华日本大使馆,而是日本国籍方先回日本,直接向本籍市役所提交。所需材料可以直接询问所在市役所。(比如我所在的市役所需要「婚姻届」(市役所里领取),中国公证处提供的「国籍证明公证书」、「结婚公证书」和二者的日文翻译。并且翻译件允许自己翻译。)户籍登记完成之后就是办理「日本人配偶」签证了。如果是婚后一同在日本生活,办理签证前要先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批准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注1: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需要申请书、照片两张、日本人结婚的证明、日本配偶的「纳税证明书」、日本配偶的「身元保证书」、日本配偶的「住民票」。注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下来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手续参见“1在日本办理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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