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问这个问题的女生混淆了一个观念,你到底是嫁给房子还是嫁给一个人,客观的来讲,这本身并不应该作为一个非常矛盾的事情来看待。
如果这个房子不属于你,本身是父母买给他的,或者是男朋友自己努力攒下来的房子,那么不写上你的名字本身就是理所应当的,换句话说,你一毛钱不花,就靠这结婚一本结婚证就要求分人家一半的房产,这摆明了是不劳而获,无论是从哪一个角度来讲你都没有理由要求别人一定要写上你的房子,当然了,这取决于你自己的选择,你完全可以用写上你的名字作为结婚的条件来要求对方这样做,但是对方如何选择那就不一定了。
先来说一说房子的重要性,房子是一个男生娶媳妇的基础,也是父母奋斗了大半辈子做攒下的那点积蓄交的首付钱,在亿万富翁眼里房子根本不算什么,因为他们有的是钱,但是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当中,房子就代表了一切,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说一个男生在结婚之前就把房产证上写上了女生名字,真的因为两个人不合适分手了,这个房子是不是女生有权利拿走一半,这无疑是让男生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在这个问题上我还是站在男生这一边的。
那天在网上看到了一个这样的新闻,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在谈恋爱的时候两个人买了一套房子,钱都是由男生拿的,但是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之后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两个人闹分手,最后女人把这个男人赶出了门并且换了锁,她有权利在这个房子里住,毕竟也是房产的主人,后来这个女人还找了一个男朋友住在她和前男友共同的房子里来保护她。没办法,曾经的男友只能找到记者来解决。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得出来,房子是一件大事,结婚之前把房产证上写上女生的名字要担风险。
不介意,其实夫妻之间主要的是沟通,然后是对彼此的信任与包容,如果动不动就吵架要闹离婚,或者滚出去之类的话,我就觉得像是在过家家了!你要明白,现在的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后和婚前的财产是有区别的,他之所以没有加上你的名字,也许想法和你一样或者类似,毕竟加了你的名字也就成共有财产了,如果以后要闹离婚,还要和你平分!你说他愿意么?当然,我这里只是说了我的想法,不代表你老公的!至于结不结婚的话,这个要看你自己了,如果你确实在意的话,那么就要考虑下了。毕竟你们两个的脾气都不是互补型的!都不知现在的女人出嫁是为了房子还是爱情,你既然比他愿意跟他结婚就不应该在意房子的问题,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有什么意义?难道是做好了婚后马上离婚分房子的归属?有本事就结婚了两人共同努力一起再买它个两套房子,你看他还有意见么?如若一开始就惦记着物质财产,这样的婚姻也长久不了!
1结婚前房产证加不加女方名字
肯定是不能写你女友了 写了 说不好听的话 这房子你们结婚就算是 就过了1天离婚都是给你女友的 这里有个问题就是 你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 这个房子就是你和她的婚后财产 到时候你俩是一人一半的 只是写她 或者你 个人的名字 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你或者他的财产 聘礼才多少钱 20万撑死她们家 现在这个房价涨那么快 若干年后这个房子最少值50多万能写她名字?到时候写她名字 万一他家人后悔让你们离婚什么的 这房子你写着人家名就算你有房本也不好使都的给人家 而且你还的月月换房贷什么的 而她白捡到一套房子 咋那么美的她!我感觉这女子可能是和你闹着玩的 不然的话 什么都不体谅你 按理说这个聘礼的确咱们出 这个无可否认,但是她的做法比如什么都不帮你 现在都不帮你你还能指望她替你还款? 还把名字写她 这不就是 明摆着 要你所有的财产 所以说 结婚也不能盲目的结 找一个 懂得体谅你 会时刻为你想的女人才最重要 。
2婚后男方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怎么办
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
新婚姻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二、父母出资买房属个人
新婚姻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私自卖房配偶可索赔
新婚姻法规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四、变更登记前赠房可撤
新婚姻法规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3结婚前想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加不上女方应该怎么办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 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4结婚后房产证要不要加老婆名字
看个人意愿。
房产证加名可分为两种情况:有房无贷、有房有贷。
1有房无贷的情形改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进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审核齐全后凭工作人员给出的办理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2有房有贷的情形改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5房产证上要不要加女方的名字
房产证加名,只能证明是该房产的共有人。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何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公证除外。 如果房产证加了女方名字,那房子比一定有女方一份,因为结婚前买的房子,就算是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闹上法庭,没有证据能证明你出了钱,写上名字也是白搭。
此外,房产所有权主要取决于房管局的房产登记,如果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信息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所以,房产证上加名字并不起决定作用,最重要的是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6婚后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7理性分析为什么房产证不加女方名字
房产证加名可分为两种情况:有房无贷、有房有贷。
1有房无贷的情形改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进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审核齐全后凭工作人员给出的办理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2有房有贷的情形改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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