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七年离婚需要赔偿女方吗

结婚七年离婚需要赔偿女方吗,第1张

婚姻法中没有关于正常离婚时男方需要赔偿女方的规定,婚姻法规定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现在我也有孩子,虽然她才一岁半,但是我都会克制不要在她面前和老公吵架,实在忍不住吵了之后我真的是会很自责,我知道双方的争吵有可能比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更大,所以,如果是我父母这种情况,我认为应该趁早离婚,因为这样的争吵,这样没有爱的在一起才会影响孩子的各个方面,有可能影响成绩,有可能影响他以后对婚姻的看法等等,那可都是一辈子的!但是,如果双方还有爱,却还一直争吵,我相信你们双方一定会为了孩子着想,千万不要在孩子面前吵架,每个人学着退让一步,宽容些,孩子也会学会这些美德的!我看你的情况,感觉可能你已经失望透顶了,如果对你老公已经没有爱了,也不愿意为他付出,那么我认为你的家庭氛围肯定好不到哪去吧,你有没有想过会不会影响到孩子呢?事情都是多面性的,我只是分享我的故事,说出我自己当时的想法,只是给你做个参考,谁都不可能替你做决定的,我们毕竟只了解你说的这一点情况,所以请你自己考虑清楚,再和孩子沟通沟通,找出对孩子、对你最好的方式来解决。

先找份工作。如果无力抚养小孩的,小孩归你抚养对小孩成长不利的,抚养权还是归男方吧。

可以参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后7年十分不幸福,有个孩子,即便有孩子,也是应该决然离婚。因为我认为不幸福的婚姻不会给孩子的童年带来任何好处;其次不幸的婚姻会给两个家庭带来伤害,给父母带来伤害!

很多人在婚姻当中十分痛苦,但是又因为孩子不知是否该离婚,实际上,如果婚姻真的让你如此痛苦,还是选择离开比较好。

首先,我认为不幸福的婚姻也不能够给孩子的童年带来快乐的回忆。之所以选择支持离婚,是因为很多性格有问题的人都是因为原生家庭不幸福导致的。在他们的童年,原生家庭的氛围十分压抑,父母的感情并不好,又为了孩子勉强在一起,不希望孩子失去父亲或母亲,但是他们总是争吵,甚至打架。这给孩子的童年带来了深重的阴影。与其痛苦地维持感情,不如潇洒地选择离开,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美满的环境。即便你们离婚了,但是你们仍然是孩子的父母,他并没有失去你们任何一个。

其次,我支持离婚是因为我觉得除了给孩子带来痛苦,更多的是给双方家庭带来伤害。一段不幸的婚姻让彼此身心俱疲,在痛苦中度日,还会让双方的父母和家人同样在痛苦中度过。如果两个人的婚姻不幸福,已经不只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我相信作为双方的父母,肯定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如果两个人过不到一起,作为父母来说也是希望他们重新更加适合他们自己的另一半。虽然没有父母愿意自己的子女离婚,但是他们更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子女不开心。这个时候,离婚其实是最好的解脱。

以上就是我对于在婚姻中痛苦挣扎的人们应该做何抉择的看法,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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