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婚前财产婚后处置所得如何保障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有两个判断的时间点:一个是结婚登记的时间,一个是财产取得的时间。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对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婚后财产的取得完全系个人财产转化而来。
例如:你在婚前有一套价值200万的住房,婚后你将这套房屋出卖,这时你就需要保存《房屋买卖合同》和转账凭证,同时注意新开一个账户存放这200万,不要与婚后所得的存款储存在一起。因为钱是种类物,如果你将钱都存在一起,就很难证明该存款中的200万元系出卖自己的婚前房屋所得,婚前所得与婚后所得混同,则法官很有可能认为则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婚后购买资产时如何保障个人财产之性质
变卖婚前财产之后,钱一般可能用于:一是消费;二是购买其他资产。若需要购买其他资产,这时候要注意,全部用个人财产购买。因为新资产取得的时间是婚后,如果不是全部用个人财产购买,就可能导致新购买的资产变成是夫妻共同财产,更糟糕的是,新购买资产系双方合资购买:合资部分可能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数额不限,即使一方出资100万元,对另一方只出资1块钱,也算是共同购买。对共同购买的财产,双方可以约定财产份额,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则视为共同共有,将来分割的时候每人一半。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二)不要让对方管理你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增值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则为共同所有,只有自然增值与孳息方为个人财产。还有以下规定: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如果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则租金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增值或者孳息,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二、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的内容: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
1、婚后买房想要单独所有的话,双方可以书面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夫妻俩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公证,明确房子是单独属于个人财产。
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如果子女结婚,父母要保护自己的财产,就要证明该出资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可以写下书面证明,证明出资只赠与给子女,并由小夫妻俩或其他证人签字,也可以留下类似的录音证据。
4、婚前自己名下的个人房产,在婚后之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了关于适用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解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关于一方婚前财产的问题。现行《婚姻法》将一方婚前的财产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因此,1993年《 财产分割 意见》中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 的规定不再适用。具体包括两类财产: 一是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婚前个人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婚姻存续期间,复员、专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结婚 时间10年以上的,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对此,《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一)》第19条也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1950年、1980年婚姻立法所规定的婚后所得共同制之的精神,婚前财产在婚后所生的 孳息 一直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婚姻法》中,没有“婚前财产的孳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显然,自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施行之日起,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所生的孳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们认为,将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所生的孳息确定为个人财产有不妥之处。因为婚前财产的种类各异,有的财产不需要夫妻双方经营、管理、投入劳动,便可取得孳息,如现金、有价证券等;而许多婚前财产在婚后需夫妻共同经营、管理等,才能产生孳息。因此,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应被区别对待,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经营、管理所生孳息,应确定为 共同财产 。对此,《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11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显然,改解释将婚前财产在婚后用于投资而取得的收益认定为共同财产。 (2)关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问题。这些财产具有人身性质,故只能归该方个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13条还明确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 伤残 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该解释也依据这些财产的人身性质,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是对《婚姻法》有关内容的具体与完善。 (3)关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问题。基于意思自治原则,立法应尊重遗嘱人和赠与人的意愿,保护其个人财产的处分权。所以,这些财产应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22条第1款还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关于 夫妻个人财产 中“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问题。对此,法条中没有明确列举。依现实生活,它主要是指夫妻各自日常生活、职业所需的专用物品,如个人使用的衣服、书籍、首饰等。但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一方因其职业所必须的价值较大的物品,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生活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也应视为共同财产。 (5)关于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的问题。这是概况性规定,包括立法没有具体列举的其他所有应当归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夫妻双方约定归个人的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属于个人财产的: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个人的生活用品;
4、夫妻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后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如下: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个人的生活用品;
4、夫妻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的。
哪些认定为个人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1 婚后财产怎么分
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只要你朋友保留婚前取得财产的证据,这一部分是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但他们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如果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不管一方有没有工资收入,都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这一部分如果在离婚时是要进行分割的
2 婚后财产怎么分
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只要你朋友保留婚前取得财产的证据,这一部分是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但他们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如果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不管一方有没有工资收入,都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这一部分如果在离婚时是要进行分割的
3 新婚姻法 婚前婚后财产是怎么分配的呢
这个太复杂了,要详细解答的话就是一长篇答案,一般是除了婚前财产和各自私人使用的财产外,双方各一半平分,可以自行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双方都满意就行了,也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说对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在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这个时候需要法院进行裁决。
在登记离婚时双方需自愿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当然,夫妻共同债务,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单方对外负有债务,可以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由其本人承担。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单方或双方轮流协议抚养孩子,而另一方也应尽抚养义务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的改姓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或者按照判决书中的结果在无需对方同意的条件下,将孩子改为女方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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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房屋所有权:这个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在实践中根据付款方式的不同,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
如果你采取的是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则房子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你,不论房产证何时取得;
如果你采取的是按揭贷款的方式,且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则房子的所有权目前在实践中存在争议,因房产以登记作为转移的依据,因此完全获得产权的实践在婚后,而且婚后双方以共同财产偿还月供。
有观点认为应为双方共有,但A支付了首付款,应占大部分;
另有观点认为不应为双方共有,A为房产的所有权,偿还银行债务部分的月供为双方共有,B有权要求A分割偿还月供部分的一半;
这个应看在审判实践当中的法官的观点;
2、如何分割:
如果认定房产全部归A所有,则B 有权要求A返还装修部分款项,及婚后月供的二分之一财产;
如认定房产归A和B共有,则B拥有部分房产所有权,并依据A的首付款和B得装修款对房产的价值贡献划分。
法律主观:
婚后财产需要双方约定才能变为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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