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结婚时“男方买房,女方装修”?

如何看待,结婚时“男方买房,女方装修”?,第1张

这是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男方买房女方装修这件事,可能只是当地沿袭的习俗,男方负责买房,女方负责装修。我一个朋友就是这样,然而,因为买房花光了男友家的积蓄,房子就没有加女方的名字。这让女方的父母心里很不舒服。

女方的父母后来了解到,房子是男方婚前所购,婚前的房产算男方的个人财产,那女方出装修费,又出置家费,这以后万一分手,房子与女方一点关系也没有,因此他们觉得这笔数额不低的装修费出得不痛快。

“装修的钱,也是父母一辈子的积蓄了,几十万元少不了。房产证上并没有我的名字,将来万一离婚,这笔钱是不是打了水漂?”仔细想想,父母的想法也不无道理。

现在结婚,买房和装修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不论是买房,还是装修,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很多人就觉得,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而非男方单方面的事情,不应该让男方承担买房、装修、婚礼酒席等等所有的花销。

男方觉得:我家又不是开银行的,我又不是富二代,结婚的是我们俩个人,不说一人一半,最起码,我买了房子,女方负责装修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难道我买的就不是你的房子?

但是女方觉得:这也不公平,我人都嫁给你了,还要求那么多?这些本来就是男方该做的啊,凭什么还要求我来装修?再说,这个房子作为婚前财产,又不属于我!这个时候说你的就是我的,不是很好笑?

尤其是新的婚姻法出台以后,女方觉得一切就更不公平了,虽然谁都不想以后过不好,但是,万一有万一呢?世事难料,很多女方觉得:装修的东西又拿不走!如果非要买,我们宁可买一辆车,所以这样对女方以后来说心里也会觉得安全些!

一、结婚一定要买房吗

不一定

对于结婚是不是一定要买房这个问题,肯定答案是不一定的。首先分很多种情况,那就是结婚前已经有房子的,觉得结婚时候没必要重新买房,毕竟买房也是一大笔花销,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承担的起的,有旧房子可以装修翻新作为新房用的,所以可以不买。

其次就是坚持一定要买房的,因为有的女生觉得结婚就应该有属于自己小家的房子,这样会更幸福温馨,也会更有安全感,那么如果男方不差钱当然也就不介意,如果男方经济一般肯定会犹豫,如果是男女搭伙,一起购买,基本双方都不会产生什么矛盾。当然现下比较流行的还是男方有房有车是结婚标配。

最后那就是可以不买房,因为年轻人嘛,其实并没有经受过什么生活的考验,所以还处于有情饮水饱的思想状态,觉得结婚那就是双方感情稳定,很甜蜜,互相之间爱对方,那就具备了结婚条件,不论物质,所以有没有房都无所谓,这种结婚没房只要女方愿意也是可以的。

二、结婚让男方买房过分吗

说法一:过分

对于超过底线的要求其实是过分的,毕竟女方结婚条件要房,这只是女方父母想要给自己女儿将来幸福生活争取的一项权益,希望再婚后新人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不至于连落脚地都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小家,但是如果说必须是多大的房子,在哪儿买房,如果是提出具体要求的,那么这种就是过分了,也是属于为难,其实就是女方家看不上男方家庭,提出的难题给对方,让对方知难而退。

说法二:不过分

女人要求男人结婚买房不一定是虚荣的表现,也不是眼光高,可能只是单纯的想要一个属于他们两的小家,毕竟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在外面租房子是多么的艰辛与无奈,所以想要婚后过上稍微安稳的日子,所以想要属于自己的房子,这并不过分。

三、买房需要结婚证吗

需要也可以不需要。

如果是夫妻买房,而且想要节省其中的一些工本费,那么用结婚证买房可以方便很多,只需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结婚证这些证件就可以。

如果是不用结婚证买房,那么工本费会多出一点儿,因为你们提交的资料是两份,单独的,两个人同时需要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以及个人相关证件,所以这样会比较麻烦一点。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讲,男方婚前买的房,如果离婚,与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女方装修,这费用基本无果,钱会白花,就是补偿,也是少部分,还要看男方的诚信,房子增值女方也不会有收获。

男方为什么买房?直接讲就是一种责任,是义务。你娶个媳妇不可能去住人家家里吧,如果经济不好,承受不了,那以后能承受媳妇、孩子以及家庭的开支吗?这个支出只会越来越大。

如果女方装修,都是在坑女方,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由女方出钱,这是常理,违背常理一定藏私心。

肯定得写两个人的,虽然是男方买房加装修,但是是两个人还的房贷,那就必须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男方觉得自己亏,可以约定好份额,这样最公平。婚后女方也有参与还房贷,加上她的名字是合情合理的。原因如下:

一、婚后两人还房贷,房产证上却不加上女方的名字,说明男方鸡贼。

一个鸡贼的男人,才会时时刻刻的想着怎么算计女方。婚后女方赚的钱,也会用于共同开支或者还房贷,对房子也有贡献。理应在房产证上加名,男方如果真的在乎女方的话,就应该主动提出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不然就是侵害了女方的利益。

二、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却没有名字的话,女方会很没安全感的。

当婚后自己赚的钱,都投入到这个家的时候,但是这套房子却没有自己的名字,会觉得特别的没有安全感,如果跟男方感情不好,随时都会被人轰出去的,想想都觉得很惨。现在的离婚率那么高,女方在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真的是会很被动的。

三、房本写两个人的名字,女方没有出首付,可以少要些份额。

当男人提出要写两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女方可以提出自己的份额少些。毕竟是男方买房加装修的,他出了大头。相爱的两个人,就是会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而不是只会想到自己的利益。夫妻恩爱,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所以,婚后共同还贷,肯定得写两个人的名字,让女方安心,她才能更加死心塌地的跟你过日子。如果不写的话,日后肯定会为了这个房子争吵不休。男人不在房产证上写女人的名字,也是侵害了女方的权益,所以加女方名是最好的。

这应该是一种耍小聪明的哄骗行为,表面上看起来他是买房子了,但其心理上却是一毛不拔的心态,也就是说如果女方会无条件地嫁给他的话他就会连房子都不会买的,而现在买了房子也是一种迫不得已,在心理上已经是一种最大限度的付,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是一分钱都不想再出了。所以说剩下的钱就尽可能不自己出,如果女方愿意出装修费那他就省了一笔,而如果女方决定不出的话那就说明这个小算盘算的账没用,女方并不买账:你装就装,不装我也不会勉强,弄不好老娘还不一定要嫁给你呢!所以说现在他让女方出钱装修目的就是试探一下女方的态度,如果女方不肯出钱的话他就会乖乖地把房子装修得金碧辉煌,而且诚惶诚恐地看着女方的脸色,唯恐哪里做得不够让女方不满意以至于黄了这桩婚事。如果女方肯出钱的话那就会在心里窃喜:尼玛,你出钱就好,你出一点劳资就省一点,至少不是一毛不拔空手套白狼吧!但不管你出多少,反正房子最后还是我买的,就算你把房子装修得像个皇宫一样万一离婚了也没有你的分!话说,既然房子都买了,又何必斤斤计较于那一点点的装修费,如果是一个体面大方的人又怎么会连娶媳妇的房子都要媳妇来装修呢!这样的心理和合伙做生意又有什么区别呢?这样的感情怎么算得上是感情呢?用钱来计算感情,这感情又怎么能“值钱”还没结婚就打算好了离婚,还没前进就想着怎么后退,这种人到底能有多少人情味呢?想当英雄就把英雄当得堂堂正正,如果要做孬种那就当得淋漓尽致,不想花钱那就连房子也别买,更不用说什么装修,别勉勉强强买了房子轮到装修了又更不甘心。连娶媳妇的资本都不想付出还要冠冕堂皇地娶媳妇,那不就是把形容某些女人的话直接形容自己吗:又想当婊子又想利立牌坊!

做事情要讲原则立场,男婚女嫁在我们中国那是由来已久的习俗,娶得起媳妇盖得起房,买房子买婚床那都是你的责任,如果女方真的不愿意出钱装修那也不是人家一毛不拔,而是人家这“毛”根本就不该拔,不要拿着这种表面上看起来合情合理的理由给人家设套,因为你肯定知道装修费从来都不算建筑成本。女方如果愿意帮你一下那是人家的心意,或者说为了某种需要你也可以和女方商量一下说明你的实际困难请求女方帮你一把,但你不能把装修房子认为是人家的责任义务吧?感情归感情,事情归事情,感情不能代替原则,原则也不能迁就感情,你这娶个媳妇还要人家陪嫁个装修,人家女方会乐意吗?并不是说女方可不可以出这个钱,而是应不应该出这个钱,人家就是一个做媳妇的,你娶不娶,或者怎么娶,那都是你的事情,你娶了人家还要让人家投资,天下的便宜你想都赚到自己手里不是按你的这个逻辑结婚以后生孩子的时候你是不是也要一人一半的生呢?要不然这孩子就没你的份!如果你不甘心自己出钱,你完全可以不娶这媳妇呀?何必这么患得患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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