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1月1日起,联邦德国实施新的国籍法,根据新“入籍法”规定,作为外国人申请加入德国籍必须符合以下先决条件:
申请者具备:
1、具有在联邦德国生活、居住的居留许可证。(Aufenthaltsberechtigung 或 Aufenthaltserlaubnis)
2、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
3、在联邦德国的生活来源不依靠社会救济和失业补助。
4、具备足够的德语水平。
5、没有犯罪记录。
6、在德国有住处。
7、承认联邦德国基本法。
8、同意退出至今拥有的原国籍。
对一个多年生活在德国的外国人,既便已符合入籍德国的基本条件,也不会被自动地归化成德国籍,也没有义务必须加入德国籍。如果一个外国人希望继续生活在德国,并享有同德国人一样的权力和义务,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必须自己主动提出申请加入德国籍,才能成为德国人。 新的入籍法对在德国出生的孩子有了新规定:
从2000年1月1日起,在德国出生的外国人孩子从出生之日起自动成为德国籍,
先决条件是:
1、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
2、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拥有德国永久居留许可证(Aufenthaltsberechtigung),或至少3年来已拥有德国长期居留许可证(unbefristete Aufenthaltserlaubnis)。
尽管有了此自动成为德国籍的新规定,但新入籍法做得还是很有逻辑性的。比如我出生在德国,但我并不希望被自动成为德国籍,而继续我父母一方的原国籍,你不可以强迫我成为德国籍。
新入籍法增加了补充规定:
该新出生孩子在未成年时,具有双重国籍。当该孩子成年后,在18岁到23岁之间,由其自己对拥有哪个国籍作出选择,选择了其一后,必须退出其二,不再拥有双重国籍。
户籍是一个中国概念,德国没有的。你可以自由在德国任何地方居住,享受当地人的待遇。
你如果要拿到德国长期居留或者德国国籍,你都得在德国生活。如果在中国生活就没有可能了。
如果在德国生活,结婚满三年以上才会得到长期居留。只要拿了长期居留,不管你是否离婚,都可以在第8年申请德国籍。
网友:你好!
1、你妈妈与德国人登记结婚,今后可以加入德国国籍。有些国家规定孩子未满18岁可以随父母加入该国国籍。
2、当初你妈与你爸离婚将你判给你爸,只是判决你的护养监护权,你可以通过你父母将你的监护权改为你妈,有些国家规定父母有孩子监护权才能办理它国国籍。最好将你的户口转到你妈户口本上,你还是你父母的孩子!这是永远的血脉关系!不过今后你有两个爸爸!
详细情况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帮助!
结婚满三年以上才会得到长期居留。只要拿了长期居留,不管你是否离婚,都可以在第8年申请德国籍。不过个人认为,有长期居留就够了。德国籍可要可不要。德国籍回国还要签证,多麻烦啊~!
父母和直系亲属可以在结婚后随时办理签证,有效期3个月。职业为军人和科研人员必须报上级批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