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生小孩了之后再领结婚证吗

可以生小孩了之后再领结婚证吗,第1张

法律主观:

可以。未 结婚 是 同居关系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 结婚登记 ,未婚生小孩是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按照法律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虽然有了孩子了,男方26岁已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了,可女方才17岁,还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只能等到女方20周岁才能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应当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和结婚登记程序基本一致。即: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证上的“登记日期”填写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

一、先生孩子后领结婚证可以上户口吗

先生孩子后领结婚证也是可以给孩子上户口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非婚生的孩子同样可以上户口。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当新生儿出生后,无论女方是否结婚,都可以带齐相关证件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二、出生登记的程序与材料是什么

(一)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二)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三)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三、未婚先孕男方需要承担义务吗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主观:

不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 结婚 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无效 : (一)重婚; (二)有 禁止结婚 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不可以。有孩子不领结婚证,小孩很难上户口,婚姻也没有法律的保障。如果夫妻双方发生感情不合离婚。可以直接离婚,很难拿到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004214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7
下一篇2023-10-2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