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改变我的书写格式!!!!!!!
1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
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一方没有户口本,如果是丢失,损坏了,必须去原发放公安户籍部门补办。
3如果是没有办过户口本,应该查明原因,补办户口本。
4隔省去办理结婚证,
男女双方拿自己的户口本,
身份证,还有本人无配偶 ,
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去福建或者通州,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了。
领结婚证只需要在夫妻双方的其中一个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就可以了,像你们这样的可以到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领取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迁到集体户口也是一样的,需要户口页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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