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佛不可以结婚,佛教徒有三皈五戒是禁止结婚的,只有还俗才可以结婚。佛教的五戒,是在家优婆塞、优婆夷的受戒条,具体戒条如下: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邪*,(出家为不*戒)。
四、不妄语。
五、不饮酒。
而杀盗*妄四条属于性戒。酒是属于遮戒。这五戒并不仅是在家人应遵守的戒,而是一般佛教信徒应守之道德,不过后来却把这五戒、与出家的戒律对比,而认为它是在家的佛教徒之戒。其实正是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戒和菩萨戒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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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上看,活佛转世的产生和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活佛转世制度最早出现于藏传佛教后弘期,1288年,噶玛噶举派首创活佛转世制。1332年后,该派教主噶玛拔希之转世让迥多杰曾先后两次应诏赴元朝,受到器重,受封“灌顶国师”称号,赐玉印等。
活佛转世便得到中央王朝的承认和保护。活佛转世制度有效解决了寺庙、土地和牲畜等财产的继承和管理、信众的信仰归属、教派间的财权争夺等问题,因此得到各派的认可和使用
宁玛派、觉囊派、格鲁派等教派也通过活佛转世来解决各自的法统传承问题,其中最著名的格鲁派(黄教)的达赖和班禅两大转世系统创立于16世纪中叶。
-活佛
-三皈五戒
在目前的中国地区,要求夫妻之间至少有一位是基督徒,才可以在教堂里举行婚礼。 因为只有基督徒才会明白在教堂里上帝面前发誓的重要意义。 在教堂里结婚无意的神圣的,现在很多婚庆公司也模仿。 然而如果要在教堂里举行婚礼,就以为着这个新的家庭会以耶稣基督为主为王;是这个家的户主,(当然户口本上或许是男方或女方的名字)是舵手执掌这个家方向的。 哪怕有不信的那一方,如果在教堂里举行婚礼,也同样表示愿意顺服上帝在这个家的主权。同时也是向所有的亲朋好友,宣告这一重要决定。 可以这么说教堂婚礼的主角不是新郎新娘,而是上帝,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
阿弥陀佛,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不是出家是诸佛教,楼主可以对佛教有些误解了。
佛教对婚姻的论述
(1)佛教对人间男女、夫妻间的爱情、婚姻,并非一味否定。《杂阿含经》卷三六中,佛谓“贞祥贤良妻,居家善知谚《别译阿含经》卷十二中,佛称“妻为最亲友”,说夫妻应“异体同心”。佛陀并非劝所有的人出家断爱,而教导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尽人道。《给孤长者女得度因缘经》说长者女善无独要求出家,佛陀不许,令她嫁给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人正道。大乘《惟日杂难经》一方面说“有妇不得佛道”,教诫菩萨“见妻子当如见冤家,意莫随贪爱”,一方面又说菩萨若具四种因缘,也可娶妻结婚:一者“宿命同
福”,享受前世共同创造的福报;二者“毕罪”,酬偿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业报;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有智慧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缘。
(2)大乘、密乘还以爱情、婚姻为菩萨随顺众生而度化的重要“方便”。《大乘方便经》中,佛陀自言他宿世曾为树提梵志,常修梵行,清净离欲,然被一女子钟情,贪恋不舍,树提乃以悲愍心遂其所愿,与之成婚,经十二年,还复出家,命终上生于梵天。佛言:“我于尔时为彼女欲暂起悲心,即得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苦。”
《华严经》卷七五释迦瞿波女自述前生曾为居士女妙德,极其爱恋行菩萨道的威德主太子(释迦佛前身),情愿为爱情受一切苦、舍弃一切,不求豪富及五欲乐,只愿与所爱者共同修行,释迦瞿波女因此爱情,满足所愿,生多功德,偈云:
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
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
这是对菩萨行者及其菩提心的爱情,即便掺杂染心,也是一种修行了,其功德比严持五戒还要大得多。
佛教对结婚条件的观点
在婚姻的条件上,佛教强调尊重当事人的意志,明确反对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婚姻,主张佛教徒可以与不信仰佛教的人士通婚。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反对种族和阶级歧视。在佛教看来,婚姻的基础应当是当事者的感情,而不
是宗教信仰。在早期佛典中,曾经多次记载佛教徒与非佛教徒结婚的故事。《根本目得伽》卷七、八记载,一位佛教徒的妹妹嫁给了一位激烈反佛的裸体外道,并最终感化了他。《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二《须陀品》之三记载,优婆姨须摩提嫁给了外道,后来这个外道皈依了佛教。
佛教认为,欲结为夫妻的男女,必须是在人格独立的基础上,通过相互了解,达到志趣相投,建立深厚的感情后,双方一致同意结为夫妻的一种行为,反对包办、买卖或有其他图谋的婚姻关系。
佛教对婚姻道德的看法
佛教对婚姻伦理道德也有多方面的论述。其首要的道德规范是不邪*,在这一基础上强调夫妻之间互相忠诚和尊敬。
(1)不邪*
不邪*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之一,是直接针对在家佛教徒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线。对于出家人而言,第一大戒是不*,即断绝任何性关系,否则即被逐出僧团。对在家居士来说,在尊重个人意志,合乎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共习俗的前提下结成夫妇关系,是人口生产、人类繁衍的健康基础,也是有史以来人类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当的夫妻生活的反常性行为。《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佛陀教人应“贞廉自守,一夫一妻,慈心不怒”,主张一夫一妻制。佛教戒律以“不邪*”为在家佛徒必守的五戒之三。不邪*,用现代汉语来讲即不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具体指不侵犯属于他、为他所护(未成年男女)的异性,不非时(经期、孕期等)、非处(男女性器之外的地方及寺庙、公众场所等处)交合。
佛教反对婚外情、同性恋、兽交等。在夫妻之间,则尊重夫妇间的性意愿,提倡文明健康有节制的性生活,反对过分沉溺于性欲,无限制地放纵自然本能。
(2)夫妻间相互尊重
佛教提倡夫妻间的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善生经》是指导在家居士生活的重要经典,在夫妇关系上,它指出: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料理家务;丈夫对妻子要提供服饰饮食,忠诚爱护。
佛教特别重视家庭的价值,强调维护家庭的稳定。对于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奸行为,必须严厉谴责:“不满意于自己的妻子,与娼妓厮混,与他人的妻子纠缠,这是人毁灭的原因。”佛教主张男女要相敬相爱,在佛教经典中,有指导男性如何为人丈夫的《善生经》,有指导女性如何为人妻子的《玉耶女经》。《长阿含经·善生》教导青年善生:尽到夫妻之间的伦理责任,为每天应礼拜的六方之一。丈夫应敬妻、怜念妻子,妻子应爱念夫主、重爱敬夫、恭敬于夫。为人之夫,当以五事“爱敬供给”妻子:1.怜爱,爱妻子;2.不轻慢,尊重对方;3.供给衣物化妆品;4.委付家事;5.念妻亲亲,善待妻子的亲属。为妻者则以五事“敬顺”其夫:1爱敬关怀;2备设衣食,照顾好丈夫的生活;3和言实语;善摄眷属,善于教育子女,尊长敬老,和睦家庭。《玉耶女经》中,佛教导**玉耶:为人妻妇,应做爱夫如母爱子的“母妇”、如妹事兄的“妹妇”、如良朋益友的“知识妇”,或孝敬公婆、善于持家的“妇妇”,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婢妇”,不做“怨家妇”、“夺命妇”。
所以,妻子要身兼母妇、臣妇、婢妇、夫妇、妹妇之职,把先生当成孩子一样疼爱,当成君王一样敬重,当成主人一样顺从,像夫妇一样互相敬重,像兄妹一样相互提携。丈夫要当君子怜惜妻子,当英雄保护妻子,当劳工为妻子服务,当禅者给家庭欢笑幽默,当个养活家庭的责任者。
现代净土宗祖师印光大师对夫妻间的关系也有精辟的论述:他在《复周法利书二》中说,夫妻之间,当常以悦亲之心为念。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伤父母之心。
当代弘扬人间佛教的大德们,都将教人们如何正确处理情爱、和谐家庭作为佛法的重要内容。如《星云日记》说:人间佛教对夫妻感情的看法是:只有爱,才能赢得爱,恨永远是得不到爱的。夫妻相处彼此要真诚,并要互相制造欢乐,人的好话不怕多讲,会讲好话,懂得赞美加上有幽默感的家庭,必定是和乐幸福的。
(3)夫妻相互包容付出
历史上许多高僧大德都主张夫妻之间要相互包容谦让,促使家庭和睦幸福。现代著名佛学耆宿王骧陆居士《婚姻之礼》说:“夫妇之爱,有小爱大爱之别,小爱是一时形色,有时而衰,靠不住的。大爱是精神,以情意相交,处处体恤怜爱。即有不合处,大皆能原谅退让,遇着失误的事,勿彼此埋怨;遇着恼怒的事,双方先忍耐一下,过了一分钟,就忘记了。所谓不念旧恶,怨是用稀。各人的脾气,应先预告。切不可因爱而求其同我一样。做男的,勿使女子有怨意;做女的,务使男子得安慰。饮食起居,以及家庭整洁,井井有条,使男子自然向内不向外,感情自然一日好似一日,意外的非礼也自然绝了。”
真正的夫妻之爱意味着友善和同情,包括责任意识及接受对方的本来面目———包括所有的优缺点。如果你只爱对方的优点,这不算爱。必须接受对方的缺点,并用你的耐心、智慧和精力去帮助其改正。
真正的夫妻之爱不仅要相互包容谦让对方,而且还是一种向对方无私付出的过程。星云大师曾说:“真正的爱是双向的,真正的爱是要成全对方、祝福对方,爱不是占有,而是奉献。”
爱是付出,是让对方幸福,将爱情婚姻给予对方,比向对方索讨爱情使自己更感欢欣。突破自我中心立场、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不分你我地考虑双方的幸福,是婚姻成熟的表现,超越自我中心立场的付出、奉献甚至为对方作出牺牲,是爱情发展的最高层次。
佛教对离婚的看法
对于离婚,佛教经典中虽然没有明确的论述,但其基本态度是重视家庭稳定,也不绝对反对离婚。如果家庭出现裂痕,佛教提倡破镜重圆。《四分律》卷三说:“若男女先已通,而后离别,还和合。”就是鼓励夫妻和好的意思。不过,如果婚姻由于种种原因的确不能维系,佛教徒也是可以离婚的。但如果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情欲而离婚,在佛教看来是不道德的。
藏传佛教,也分出家和在家,出家人,当然不能结婚。没有出家的藏传佛教徒都可以结婚。
在藏传佛教里,有些活佛、上师都是没有出家的,这一点是很特殊的。比如密勒日巴尊者的师父就是没有出家的佛教大师,名叫玛尔巴,有妻子。他把许多印度佛经翻译成藏文,是了不起的一代宗师。
在开明的国家里,宗教的选择是个人的决定,没有所谓是注定了出生是那一教之说。有一些国家对于信徒是极其严苛的,不准信徒改信别教,否则受父母手足的唾弃,朋友的背离,政府的惩罚。你的女友是否住在这样的国家呢?如果是的,问题就比较辣手。如果是否的,那你应好好重新审视你的婚姻了。为何爱你的人要逼你作痛苦的选择?
佛陀对不同根器的用不同的法门,因此佛教有分为人乘、天乘、声闻乘、缘觉乘、以及菩萨乘。伊斯兰教份属天乘,因此假如你成为伊斯兰教的教徒,你依然没有出佛教的范围。一个佛教徒是否信佛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了解,行就是修法、行六度,以及证得佛性。假如你是停留在信的阶段,你改信伊斯兰教差别不大。假如你已经在修行当中,中断了实是可惜。佛陀曾经讲过:「得人身如爪上土,失人身如大地土。」得遇佛法,又修佛法的更是凤毛麟角而已,因此有偈云:「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别人的意见不能解决你的问题,请好好思考,方决定走那一条路。
宗教在传播的过程中,对教义都会产生不同解读,基督教如此,伊斯兰教如此,佛教也如此。
而另一个原因是,外来的宗教都要适应本土化。
日本的和尚,与传统的佛门子弟不同,日本以庙为坊,而坊是家族延续继承制。(查一下动画片《一休》的主人公就知道了。)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日本寺庙里的“僧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传统和尚的身份,而是寺庙的管理者,在日本称其为“坊主”,
佛教在泰国是国教。男子要么在童年入寺为僧,等成年后还俗;要么在年满二十岁时进行最少三个月的修行。若一心向往西天净土可再待三个月,经过半年的考验锻炼,意志坚定者可断绝欲念,远离红尘,成为专业和尚了。这样的僧侣可以免除兵役,在社会上获得崇高的地位。
喇嘛,既藏传佛教,从活佛到喇嘛或僧人,都有出家人和在家人之分,这两种身份类似中原地区的和尚与居士。准确来说:出家人——不能结婚;在家人——可以结婚。
中国的佛教规定僧人或比丘尼不得结婚,是来源与印度教等古印度宗教的传统。那些宗教认为需要经过多次轮回才能进入天堂,得到神的关照。而有些人希望能走捷径,在此生就得到神谕和真经,苦行僧就被认为是这样一条捷径。
佛教传到中国,严格遵循了这一教义规定。
但南北朝时的和尚是可以吃肉,到了元朝才开始点戒疤的。
佛经《戒律广本》写得很明白:佛教没有吃素的规定,佛家禁止吃的是“荤”。“荤”是草字头的而非肉字旁之类的,这说明最开始的“荤”并不是指我们现在所说的鸡鸭鱼肉这些肉类食品。事实上在佛经里面“荤”字不读hun,要读成xun(熏),指气味熏人的蔬菜。也就是汉人传统的“五辛”不能吃。
可以,这又不是什么约束力可以更改的。
如果你已遁入佛门,佛律上规定是不能结婚的;但你可以还俗,然后就可以婚娶。
你本意上的信佛,只是思想上的皈依佛门,而不是肉身剃度加入佛门,所以结不结婚任随你便。
从传承地区来讲,佛教可以分为汉传佛教、藏传佛教等等。无论是哪个传承地区的佛教,都是只有在家人(居士)类可以结婚,出家人不可以结婚,这是铁律。比如藏地佛教的有些结婚的活佛,请注意,他们穿的衣服与出家人有别,不是出家人的福田衣,表示他们并非是出家人。另外,日本佛教的出家人可以结婚,但这是违背佛教戒律的,严格意义上来讲,一旦身穿福田衣就属于出家范畴了,所以属于败坏佛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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