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当然是可以的啦,你不可能因为你男朋友以前有过吸毒史,你就要和他分手吧,那这样的话,我就只能说你根本就不爱你的男朋友,你要知道男人嘛,总会有犯错误的时候,只是有些男人犯的错误比较大,有些男人犯错比较小而已!但是对于现在吸毒这种事情来说也是一件小事,只要他认真悔改了,一样都可以重新做人嘛!没必要就这样否定人家,对不对?
虽然我们知道吸毒这个事情的确是违反法律的,但是很有可能我们在青少年的时候禁不住诱惑就会走上这一步,但是只要我们后来改正了,不再吸毒了,那么我们就应该获得重生的机会,社会现在都包容我们这些愿意改邪归正的人,为什么你就不能放下你的偏见去接受你的男朋友有过吸毒的历史呢?
再说了,虽然你男朋友有过吸毒的历史,但并不代表你男朋友现在还在吸毒,对不对?而且你也不是因为你男朋友不吸毒才和他在一起的,所以就算你现在你男朋友有过吸毒历史,那你也不应该要和他分手,因为你肯定是爱他,才会和他在一起的,既然爱他,那为什么就不能接受他有这样一段过去呢?
所以如果说你的男朋友对你非常好的话,但他却有这样一段的过去,我觉得你也应该去接受他,因为两个人相爱本来就不容易,不能因为过去的事情而挡住了你们的未来,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珍惜他,但如果他是那种屡教不改的混蛋,那你当然赶紧的分的越快越好!
法律分析:有吸毒史,和买房产及领取结婚领证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不会。没人管。
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对于不良记录人,不会影响其户口迁移,只是公安有内控手段,会用合法适当方式情况告知迁入地的公安机关。
2、户政管理机关没有需把你的不良记录告知你家人的法定义务。即使他人想查询不经相关程序审批也不是随便查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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