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老人结婚57年,分居近20年,多次报警起诉离婚,你怎么看?

80岁老人结婚57年,分居近20年,多次报警起诉离婚,你怎么看?,第1张

家庭幸福是一个人最大的幸福!然而,真正能够拥有幸福的人是少数,有的人虽然结婚很长时间,但依旧不觉得幸福,反而双方时时看看对方不顺眼,有的吵架打架就是家常便饭,很多婚姻都是勉强维持!

曾经,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则离婚的消息,离婚的双方非常高兴,女方甚至说“离婚快乐!我一定要去吃喜面!”这个消息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离婚的双方竟然是一对80多岁的老人!

据报道,两位老人时84岁的马奶奶和86岁的刘爷爷。两人1963年登记结婚,至今已经过去57年。两人虽然是2020年7月份才离婚,但僵持不下的关系已经维持了近50年,双方不仅吵架,有时候还大打出手!因为吵架打架,已经多次报警,86岁的刘爷爷还曾经3次起诉离婚!

可以说,离婚是两个人共同的愿望!两人共同生活期间,什么都分得清清楚楚,甚至连菜刀都要AA制!两人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是一人一个屋,已经分居近20年。今年7月,两位老人拿到离婚调解书之后都非常的高兴,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一种解脱!甚至分别给法官送了锦旗!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有的时候并不是人品好就能一起过一辈子!如果双方性格不合,待在一起也会觉得不开心!现代社会,离婚不是什么大事,甚至可以说早离早好,还可以让自己有重新选择的机会!

生活中发生了多起因为离婚发生的暴力案件,真的没有必要弄到你死我活的境地!俗话说好聚好散,给别人一个机会,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

很多人对老人三次起诉离婚才离掉有些不解,觉得人家想离就离,管人家干啥?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国婚姻法规定,处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双方感情又已经破裂了就可以离婚,但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松口了,法院也没有办法判离婚!主要还是看是不是坚持,有没有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

两位80多岁的老人给人们做了一个榜样,不合适就离婚,不要勉强,更不要走极端!离婚从来不是人生的终结,不用觉得天塌下来了,或者,离婚才是摆脱不幸婚姻最好的途径!

我认为他们结婚是为了爱情,而不是为了金钱等其他原因。这名老中医已经80多岁了,而他的新娘却只有42岁。这位新娘有一个儿子,他的儿子生了病,于是便带儿子找到这位老中医,而在老中医的治疗过程中,新娘发现了老中医的技术非常高超,心中对这名老中医便有了好感,并且在后来还成为了老中医的徒弟。

在后来每天的相处之中,两人也渐渐滋生了感情,后来更是举办了婚礼,成为了夫妻,对于他们的年龄差,很多网友都表示不理解。因为老中医现在年龄已经大了,以后可能会需要别人来照顾,会给这位新娘造成非常大的负担。而很多网友甚至怀疑这名新娘是图老中医的家产,等老中医去世之后继承他的遗产。但他们却觉得他们的结合是为了传承传统的针灸技术。

他们结婚的事情在网络上流传之后,出现了女方是因为怀孕才与老中医结婚的谣言,他们也否定了这个说法,称新娘并没有身孕。名老中医有一家中医诊所,因为身体的残疾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人,直到他80多岁之后才与新娘结合。对于他来说,遇到这位新娘是非常幸运的,如若不然,他这辈子可能就孤零零的过了,等死了之后,也没有人在清明为他去扫墓。

如果新娘能够在他死之前怀孕,那他也算是后继有人了。我不知道这名新娘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80多岁的老头,毕竟医术精湛的中医多的是,40多岁的中医也不是没有。但既然他们走在了一起,我也是非常祝福他们的。也许就算这名新娘是图老中医的家产,脑中也会甘之如饴。因为老中医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爱情的滋润,没想到80多岁了却可以有人相伴。

可以带上你们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及登记照,到你们当时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补办手续。

下面是我帮你找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一、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

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补办结婚证的条件

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补办流程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

2、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

3、颁发补领结婚证

三、结婚证在哪里办

去夫妻双方户口上的任意一个民政局,也就是说男方的也可以,女方的也可以,但必须是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

四、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1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2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五、没有结婚证怎么上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此外,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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