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床上用品
父母需要给女儿准备床上四件套,颜色以大红为宜,一般会在婚前就放在新房或者男方家中。
2、生活用品
包括牙刷、毛巾、拖鞋等洗漱用品,部分地区还会有暖壶、子孙桶、糖罐、红色喜盆等带有祝福意味的传统用具,数量都需为双数。
3、茶米油盐
有柴、米、油、盐、酱、醋、茶7种物品,一样都不可少,蕴含了父母对女儿婚后生活的美好祝福。
4、家电厨具
女方家准备家电厨具,一方面体现了自己女儿的贤良淑德,一方面帮助减轻新人的生活压力。常见的有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电饭锅、高压锅、餐具等。
5、珠宝首饰
新娘的妈妈通常会在女儿婚前购置几样首饰,或将自己珍藏的饰品赠予女儿,寓意着女儿是家中的掌上明珠。
6、陪嫁箱子
女方家一般会准备两个陪嫁箱,一个用来装生活用品、鞋帽衣物,另一个用来装首饰、压箱钱。
7、体己钱
女儿出嫁的前一晚,女方父母会在陪嫁箱内放上体己钱,向男方表明对女儿的重视,这些钱还可以供女儿日后应急使用。
8、改口红包
婚礼当天,女方父母需要给新人改口红包以表祝福,要提前准备。红包的金额、数量可以提前与男方家商量而定。
法律分析:结婚女方需要准备:
1、要把家附近有坑洼的地方都盖上红纸。
2、准备好小点心、糖果之类的,用盘子装好,以招待男方来接亲的人。
3、要准备好40或60个小饺子,男方会带个盒子来,然后把包好的饺子带回家。(有的地方是煮鸡蛋)
4、要准备两双筷子,筷子上绑上枣和栗子,这两双筷子要放在给男方的鞋里面,让男方拿回家。
5、请一个年纪稍长一点的老太太用煮好的鸡蛋给新娘滚脸,代表出嫁了。
6、女方家大门上梁应挂上红布条或八仙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女方必须要准备哪些嫁妆?
一、现在常见的嫁妆。
生活用品:
1、洗漱用品。
2、睡衣。
3、拖鞋,也是男女各一-双。
4、洗脸盆、敬茶壶、杯、暖壶、垃圾桶、糖果盒、梳子、镜子、等等都要要准备一对。
5、针线盒也要准备一套。
6、行李箱。
7、家居软比如小摆件。
8、衣架。
厨房用具:
1、电饭煲、高压锅、蒸锅、铁锅、餐具一套。
2、热水瓶两个、挂烫机。
3、还有一些小物:比如围裙、砧板。
礼金/汽车/房子:
很多女方家里会为女儿准备一辆汽车或者-套新房作为嫁妆,一般男方准备房,女方准备车和家具。
床上用品:(按家乡习俗准备:几铺几盖)。
1、十件套(十全十美)一床。
2、蚕丝被、羽绒被、羊毛被、棉被、空调被。
3、四件套,可以买各种不同花色款式。
三金三银:
这里所说的三金三银,是妈妈为女儿准备的金银首饰。
家电:(陪嫁当中的“四大件”)。
冰箱、电视、空调、洗衣机;沙发、衣柜、电脑。
三、传统嫁妆。
新娘出嫁当天带的东西:
1、床上用品2套、拖鞋两双、睡衣两套袜子两双、内衣裤两套(都是男女各一)。
2、牙刷牙杯2个 牙膏1支、沐浴露洗发水护发素。
3、红色脸盆2个、带盖红桶2个。
4、毛巾两条、浴巾两条。
5、化妆箱一个含镜子头梳(镜子要圆的不能方的)。
6、喜娃娃一对、化妆品一套。
7、厨房用的大小喜碗喜盆等各10件、喜杯等。
8、准备装礼金的红包一个、钱若干。
具体标准:
1、红色桶、子孙桶外面用大红布包裹,桶内放置8样喜庆的物品。
2、红色脸盆,两盆中均放置红枣、桂圆及花生,覆盖红喜字。
3、床上用品准备2套。
三、服装类。
新娘的行头:
1、结婚礼服(中式群褂 主婚纱、敬酒服)。
2、鞋子两双。
3、回门衣服一套。
中式裙褂一般在出门迎亲阶段穿,子仪式中穿婚纱,子仪式后穿敬酒服。
新郎的行头:
西服 衬衣、皮鞋、皮带、领结/领带袜子。
双方父母行头:
一般都由新娘来挑,毕竞女生眼光要比男生好,至于花费可以由新娘花,或者各自给对方父母买!
结婚都需要准备婚纱、生活用具、家电、厨房用品、司仪、等等。
1、婚纱
从时间上来说,最重要也是最早需要准备好的绝对是婚纱了,考虑到婚纱可能需要根据自己的身材再做修改调整,还有婚纱照的拍摄等等,提前备好绝对没错,可以给自己留下宽裕的时间计划其它关于婚礼的种种。如果婚纱需定制,最好提前三个月下单。中式礼服定制有些周期可以长达半年,更需提前。
2、生活用具
生活用品也是准新娘结婚前需要筹备的物品,在婚礼当天,由新娘的家人送到新房。主要包括:睡衣两套、袜子两双、内衣裤两套(男女各一套)、牙刷牙杯两个、牙膏一支、沐浴露洗发水护发素、红的脸盆两个、带盖红桶两个、毛巾浴巾各两条、化妆箱一个含梳子梳(镜子要圆的)、肥皂盒一个、喜娃娃一对、化妆品一套、大小碗盆各10件等等。
3、家电
家电也是陪嫁物品中主角,一般大件的家电指的是洗衣机、电冰箱、电视、空调等。小件的家电则包括电饭煲、热水瓶等。
4、厨房用品
厨房用品也是陪嫁物件的主流,女方父母在结婚前可以为新人准备红色餐具,包括红筷子和红碗碟。也可以是微波炉、高压锅、电磁炉、电饭锅、榨汁机、电水壶等小家电用于婚后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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