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选择协商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由于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最少需要三十日才能获得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若是起诉离婚,离婚请求被法院受理,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那么可能需要花费的时间是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则最迟需要花费六个月的时间,离婚案件会审结。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离婚手续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长短不一,协议离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扩展资料:
一、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
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
“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
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下午可以办离婚手续,但是要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婚姻登记机关的上班时间去办理。办离婚手续的需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具体情况如下:
一、离婚证下午可以办吗?
可以。只要是工作日,上班时间都可以办理的。
二、离婚证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2、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因此,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只要是在民政局的工作时间内都是可以进行办理的。所以上午没有时间的下午也可以进行办理,不过大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工作人员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四、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我,我一定会跟他离婚,婚姻本就是茶米油盐,生活琐碎,在一起是为了有个人陪我感受,不是给自己找个儿子或者找个雇主。
有人说,产房是门口是婚姻的试金石,也是人性的照妖镜。
尽管这话稍稍有些绝对,但现在看来,并非没有道理。
剖腹产对身体造成的伤害尚且可以恢复,但宝妈被丈夫怒骂3小时,这种心理上的绝望,可能留下一生的阴影。
生娃是“鬼门关”,也是人性的照妖镜
我想起了前几年陕西那起震惊全国的悲剧:
年仅26岁的待产妈妈,由于婴儿头部偏大,医院建议剖腹产。
但丈夫和婆婆不同意,签下了要求顺产的手术同意书。
随后因为产妇实在过于疼痛,状态不是很好,医院再一次询问家属意见。
丈夫再度坚持表示,一定要顺产,后果自负。
后果是什么呢?
产妇疼痛难忍,两次与丈夫交流,表示想要剖腹产,但均未征得对方同意。
最后,这位准妈妈从住院部的5楼一跃而下,带着马上就要出生的宝宝一起离开了这个世界。
女人生孩子,就像在“鬼门关”外走一遭,这绝不是什么夸张的说辞,而是最真实的写照。
这种生命中的关键时刻,作为丈夫理应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尽全力给予妻子帮助才对。
但奈何,有些人太冷酷也太绝情了,人性中最卑劣的一部分,在产房前被体现得淋漓尽致。
孕育新生命有多难?
当准妈妈在产房里,遭受“被大锤抡小腹10多个小时,10根肋骨同时断掉”的痛苦时,在某些丈夫嘴里,却是轻飘飘的一堆风凉话:
“不就是生个孩子,至于这么矫情吗?”
“连这点疼都忍不了,还配做一名女人?”
子宫长在女人身上,有些男人是真不知道孕育一个新生命,究竟要度过多少难关,经历多少痛苦。
梅婷曾在节目中提起,她生大女儿时发生了羊水栓塞,几乎把全身的血全部换了一遍,才捡回了一条命。
纪录片《生门》中,一位妻子分娩时遭遇大出血,经过全力抢救仍没有保住子宫,甚至出现了心脏停跳。
而当亲戚紧急拨通丈夫的电话时,那边却传来冷冰冰的一句:
“忙着做生意呢,走不开。”
明明妻子正在产房里经受生与死的较量,丈夫却连医院都没去,你说荒不荒谬,可不可笑?
真正面对一切的,是女人
《生门》导演陈为军说过一句话,令我印象非常深刻,他说:
“都说生育是两个人的事,是老公和老婆的事情,其实不是,真正面对一切的,是女人。”
在生育这件事上,男性需要付出的成本、承担的责任,简直少得可怜。
孕期里,女性要忍受呕吐、四肢浮肿、便秘、尿频、耻骨分离
分娩时,要被手术刀划开7层皮肤,经历血淋淋的手术,从子宫中将胎儿取出。
那生完宝宝就万事大吉了吗?
怎么可能,1/3的女人产后会出现尿失禁,1/10的女人产后会出现粪失禁,1/7的女人产后会出现器官脱垂现象。
而一旦家人无法理解,宝妈情绪得不到纾解,甚至可能导致产后抑郁伴随终生。
所以,当女人独自面对一切,不得不自己冲上“战场”时,作为她最亲密的家人、爱人,一定要给予呵护、鼓励,而非不耐烦的冷嘲热讽。
很多时候,心理上的伤害比身体上的会更令人难以承受。
结语:
被丈夫怒骂3小时后,产妇已经在医护人员协调下出院回家了。
有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男子平时还是比较关心他妻子,就是脾气火爆点。”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位宝妈平时到底过得好不好,外人不得而知,但单从医院里的表现看,男子脾气可能不仅仅是“火爆点”的问题。
最后希望大家结婚前、生娃前擦亮眼睛,一定要提前考虑清楚,千万别真的等被推到产房门口,才看清嫁的是人是鬼。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您好,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是多久 - : 一般半天左右的时间可以办理好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离婚事宜后,由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照片,一起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民政局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放离婚证
民政局什么时候办理离婚 - : 民政局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相关手续及办理程序: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
民政局办理离婚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都可以吗 - : 民政局上班时间一般为星期一到星期五,但是各地对于办理离婚手续的规定不同,建议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时间再前往办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 -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
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是什么时间 - :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都是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手续与流程: 一:去你的户口所在地的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不知道怎么走,上网查查,或者打你当地的114的电话查查 二:前提是你或者对方有
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离婚登记的程 - : 除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外,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都可以办理程序: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审查——当事人签署离婚协议——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予
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 - : 您好,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
民政局办理离婚多长时间 - : 带上结婚证结婚照,身份证,户口本双方”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
民政局一般什么时间办理离婚手续 - : 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民政局什么时间办理离婚 : 民政局上下班时间需严格按照各市县区政府文件通知精神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因此,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时间是一致的
当场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三)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四)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
扩展资料: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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