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6年5月前可以办理双女户

陕西2016年5月前可以办理双女户,第1张

根据2016年5月26日起正式施行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双女户夫妻的节育证明享受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1需准备的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2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3带上双方1 寸免冠照片1 张。

4带上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5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

6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7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8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9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双女户补贴政策是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的一项基本奖励制度,一般情况下,补助的对象为双女户家庭。从2004年开始,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和重庆市,以及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各1个地(州、市),贵州省遵义市开展,随后推广到全国。

双女户补贴政策是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的一项基本奖励制度,一般情况下,补助的对象为双女户家庭。从2004年开始,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和重庆市,以及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各1个地(州、市),贵州省遵义市开展,随后推广到全国。

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双女户补贴如下: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二、补贴标准

从2009年开始,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对于农村双女户的教育补助,有些省市设置了专项补助资金,有些省市则没有,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三、如何申请

1、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5、代理发放机构根据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当年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

具体查看西安市公安局网站户政专栏。

以下是常见的落户政策:

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入户须知

办理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入户须知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西安户口新政策:三投靠入户须知

一、无职业夫妻投靠

(一)非农户(农户)投靠非农户:本市非农业户口者与市外非农业户和农户人员结婚(非农户持无业证明)投靠为非农业户口。

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被申请人无业证明(农户无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二)农业户口投靠农业户口。

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被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4、村委会介绍信;

5、宅基地证明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开具的土地使用证明。

二、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1、父母书面申请;

2、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子女户籍证明;

4、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及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三、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前置条件:外地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在我市的成年子女。

1、申请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退休或无业证明。

  可以,可用户籍证明代替户口本,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

  现在生育二孩以内已经不需要办准生证了,国家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全国统一实施普遍二孩政策,生育二孩以内的实行登记制度,只要在生育前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户籍地村委会或是计生部门登记一下就可以生了。如果需要准生证应提供照片可以当场办理。

  如果是三孩及以上的准生证,比如再婚、少数民族之类的,得按照各省新修订的计生条例规定提供离婚再婚证明或少数民族证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三)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四)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注:2019年1月1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并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扩展资料:

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国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给予办理。

(二)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为户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领取条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但独生子女保健费只发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双方无法提供《收养证》的,1992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前以事实认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收养证明后,予以办理。

(四)夫妻双方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夫妻,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原证件继续有效。

(六)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在子女16周岁以内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现可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

(九)独生子女年龄在1981年4月30日《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颁布时,已超过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事实认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人民网-办理《独生子女证》十种特殊情况咋处理

不危险,结婚证字号泄露了,其实也不用太紧张。一般来说能用到结婚证办理的业务,大概就是金融类的业务,而这一类的业务要求都会比较严格,通常会要求本人到场,持有本人身份证件以及本人的亲笔签名才可以办理业务。所以说结婚证字号如果泄露,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一、结婚证件照要求有哪些

(一)结婚证件照要求从2016年2月份开始用于张贴在结婚证上的双人头像合影照片,标准尺寸是2寸(之前是大二寸),人物载边一般在胸至肩以上,背景一般为红色。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结婚登记照)尺寸规格为“背景为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53mm35mm(宽高)”。拍摄结婚证照片可以在婚姻登记处拍,也可以提前一周到当地正规照相馆。这两个选择各有利弊,登记处当然就是便宜快捷,但照片效果不能保证。在外面照相馆拍结婚证照片,价格肯定比登记处要贵,但至少会保证照片拍出的完美效果,当然也会省去不少领证当日需要排队照相的时间。

(二)法律依据根据民政部2016《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章第(7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大陆女和香港男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一)内地居民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本;

(二)香港居民提交:

1、香港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2016江苏苏州教育局直属教师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 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 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 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5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⑤国家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 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7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9、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10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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