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居住在韩国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
2)婚姻登记申请人须持有效中国护照或旅行证,本人来领事部申请,并在领事的面前在申请表格、有关文件上签署姓名及当天日期。
须提交的材料:
1)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一份;
2)有效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两人合影证件用照片背景为浅色或红色)五张!
一、结婚登记
凡申请韩·中国际婚姻的当事人,首先应该在韩·中两国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结婚登记。该结婚登记手续与韩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无关。婚姻当事人根据个人意愿,可以选择或在韩国,或在中国首先申请结婚登记。(只照结婚照是不行的)
1、在韩国申请结婚登记时
·在中国地方公证处开具中国人的“未婚公证书”
·将“未婚公证书”在中国外交部或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作认证。
·提交给韩国户籍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在韩国公证机关办理“结婚公证书”(户籍登本翻译公证)
·将“结婚公证书”在韩国外交部以及驻韩的中国使馆作认证。
·提交给中国户籍部门,即可在中国人的户口上纪录结婚事实。
2、在中国申请结婚登记时
·在韩国公证机关办理韩国人的“未婚公证书”(户籍登本翻译公证本)
·“未婚公证书”在韩国外交部以及驻韩的中国使馆作认证。
·提交给中国的户籍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在中国地方公证处开具 “结婚公证书”。
·将“结婚公证书”在中国外交部或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认证。
·提交给韩国户籍部门,即可在韩国人户口上面记录结婚事实。
二、申请签证
中国当事人在与韩国人已在双方户籍所在地完成结婚登记之后,希望以与韩国配偶结婚为目的前往韩国时,须申请签证。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护照
2 2张照片
3 1张签证申请表
4 1张结婚签证申请表
5 身份证复印件
6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有 与邀请人结婚事实的记载)
7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 调解书(前配偶死亡时需出具前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1张照片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居民登录表誊本
4 户籍藤本
5 交往经历书(需含有邀请人的署名及印章等内容)
6 在职证明书
7 能够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 (房地产登记簿誊本,出租及承租合同,存款证明等)
8 通话记录(最近三个月)
9 直系血亲对此国际结婚的 同意书(需2位直系血亲提供并应含有2人的署名、印章及印鉴证明书)
10 介绍经过书(需介绍人署名并盖章)
三、注意事项
1、在韩国和中国开具的所有证明文件,除房产登记簿、租房合同等部分韩国人财政状况证明以及中国人的护照、户口本、身份证等已经取得认证的文件之外,其他材料必须是在申请签证3个月之内开出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外, 还要提供派出所(户口所在地),法院(离婚判决民事调节书,街道办事处(婚姻状况证明),公证处(公证书),医院(死亡医学证明)等中国国内各文件开具部门的电话号码。
2、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来使馆直接办理
3、需提前预约,从受理日起,经过7个工作日,就可以知道受理结果
4、由于材料不足而需要补充后再申请时,从再受理日起,经过3工作日出受理结果
5、具体时间取决于韩国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进度
祝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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