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台湾一般朋友结婚时要包多少礼金(台币)?

谁知道台湾一般朋友结婚时要包多少礼金(台币)?,第1张

台湾,一般朋友结婚时包的礼金数额根据地区和个人关系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参考:

1 台北地区:基本礼金为新台币1000元加上每桌酒席的新台币400元或每人的新台币200元,作为酒席补贴。

2 新北基隆、桃园、新竹、高雄、台中、台南:基本礼金为新台币1000元加上每桌酒席的新台币300元或每人的新台币200元,作为酒席补贴。

3 其他地区:基本礼金为新台币1000元加上每桌酒席的新台币400元或每人的新台币100元,作为酒席补贴。

以上仅为参考,实际的礼金数额可能会因个人经济情况、与新婚夫妇的关系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包礼金时,一般会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与新婚夫妇的关系以及礼金的用途等因素。

1我的朋友群娶大陆新娘的聘金大概是RMB10万吧!再好一点的,就是另外花钱将她们家整修一下或是买点电器用品吧!!!但RMB 10万,差不多啦!

2台湾的结婚习惯是小聘是一定要给的,但几乎都是女方家长转交给女方,让女方带至男方家当私房钱用大聘则是秀给亲朋好友看的大聘越多,代表女方嫁的越好其实就算是男方借来的钱,双方沟通好就好了

3我姐姐妹妹结婚时,小聘都是意思意思12万

PS知道娶台湾哪个地方的女孩最好吗------台南因为嫁妆一牛车喔!!!呵

结婚是一件特别喜庆的事,随着社会的变迁,以前都是送三金,现在变成了五金。

5金都包括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金手镯,金脚链,或者自己定位。

传统的中国婚俗包括五金,金戒指,耳环,项链,手镯,脚链

我妈妈结婚的时候,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给我看了她的是三金。

妈妈的三金包括: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奶奶家条件不好,一分钱也没给妈妈,买的三金,金戒指不是纯金的,只是一个镶宝石的,还有一个铂金的戒指,项链是黄金的,没有项链坠,金耳环。

妈妈那个年代都是流行送三金,但是已经有铂金出现了,现在看还是黄金的有生存空间。

现在的中国婚俗都流行送5金,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金手镯,金脚链。

这是比较固定的模式,如果你喜欢,你还可以换成其他的样子,比如我不想要脚链,想要再买一个手链,都可以。

如果你不喜欢黄金的,你可以买铂金,钻石,都可以。一颗钻石永流传,有一些年轻人也喜欢去买钻石,毕竟是想取一个好寓意,好彩头,如果是你,会选择黄金的,铂金的,还是钻石的?

传统习俗中,男方要给女方准备5金,这也代表着男方家里面的诚意

购买金银首饰的时候,通常也会选择那种圆形的,象征着婚后的生活是圆圆满满,预示着新人们婚后的生活一定会非常幸福。

也是代表着婆家对女方的一个喜爱之情,把你娶进了门,要送你一些金银首饰,就代表着一种聘金聘礼。

你以后就是我们家的人了,让你死心塌地地在我们家呆着。

我们总说金玉良缘,所以传统习俗里,我们就会用黄金来代表着美满的寓意,很多人家都会喜欢买一些黄金饰品,因为这些年也是黄金饰品,升值空间比较大。

我看到有人结婚的时候就光金镯子就买了一堆,真是十分豪奢的一件事。

如果我结婚,会买些什么?我也在考虑这种事。

法律主观:

大陆人跟台湾人通过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的流程是: 1、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后要进行查证相关事项; 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三十日过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在两岸通婚中,台湾人与大陆人结婚,他(她)们倍感头疼的问题,就是关于结婚手续和计划生育问题。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说,自台湾当局允许一般民众到大陆探亲以来,海峡两岸民众之间的交往日渐增多。若台湾同胞在大陆要求与大陆同胞结婚,政府有关部门已就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之间办理结婚的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对已在大陆定居和临时来大陆探亲、旅游、经商的台湾同胞申请与大陆同胞结婚,分别规定了受理机关和所需证件。已在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要求与大陆同胞结婚,按照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受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台湾同胞一方当事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其在大陆定居后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在大陆定居前的婚姻状况证明。其中,回大陆定居前在台湾居住的,须提供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经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离台后移居港澳地区半年以上来大陆定居的,须提供台湾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确认的婚姻状况证明或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台后移居外国半年以上来中国大陆定居的,须提供由其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并经大陆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无法取得上述证明的,应提供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经大陆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无配偶声明书》。鉴于海峡两岸的现状,临时来大探亲、旅游、经商的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结婚后,会给双方当事人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对于这类申请,更须慎重,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这类结婚申请时,要求台湾同胞一方当事人提供下列证件:(一)、香港中国旅行社代办的槿公安机关边防检查部门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台湾同胞旅行证明》或大陆驻外使、领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签证办事处)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户口证明》。(三)、本人身份证件或婚姻登记状况证明。其婚姻状况证明与定居大陆的台湾同胞申请与大陆同胞结婚时所持来大陆定居前的婚姻状况证明相同。无法取得上述证明的,不得用《无配偶声明书》的方式代替。(四)、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如果当事人是从大陆去台湾定居的,在回大陆省亲、旅游、经商期间申请与大陆同胞结婚时,还须提供其在大陆原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无配偶或虽有配偶、但已离异或死亡的证明。在台湾或港澳地区居住的,已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申请与大陆同胞结婚时应提供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的,或大陆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证明的,或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影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外国居住的,已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其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应按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关于已在外国或港澳取得永久居住权的台湾同胞,已经取得外国籍的,申请与大陆公民结婚,分别按华侨、港澳同胞、外国人的身份,按照《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台湾同胞在大陆结婚后,该婚姻关系在台湾岛内的效力问题就现阶段而言,因两岸人员往来的单向性,决定了涉台婚姻中的绝大多数,是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事宜。因此,婚姻双方当事人,最好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一、办理婚姻公证。结婚双方当事人在取得大陆婚姻登记机关所颁发的《结婚证》后,应共同到大陆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在可以办理涉外公证的公证机关办理《婚姻关系公证书》,并可要求公证部门将该公证书的副本寄往台湾的海基会,以便日后之验证。二、申请验证。当事人将所办的《婚姻关系公证书》的正本提供给台湾海基会,申请进行验证。但事先最好将申请验证的公证书复印留底,或将其公证编号记录下来。提供方式可以是台湾一方当事人将公证书正本交至海基会;也可以由大陆一方当事人将公证书正本自行邮寄至海基会,但应注明将验证通过后的公证书正本寄回的地址;也可以委托在台湾的其他亲朋好友办理有关验证事宜。三、申请户籍登记。台湾有关方面规定,“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经依‘户籍法’为结婚之登记者,推定其已结婚。”虽然台湾当局规定,结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登记,但现阶段,大陆一方当事人去台湾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这也就表示,在大陆所缔结的婚姻关系,现阶段只能通过办理“户籍登记”的方式,来实现其在台湾的合法性。根据台湾有关方面规定,“结婚登记,以当事人为申请人”,并“应于申请时提出证明文件”,即在申请办理户籍登记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被台湾当局承认的证明文件。这里的“当事人”包括大陆一方的当事人,即无论台湾,还是大陆方面的当事人,双方均可申请办理户籍登记;“证明文件”指的是由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且经过台湾海基会验证通过,并“推定为真正之文件”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另外,大陆一方当事人还可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台湾的户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该户政机关提供台湾配偶的户籍,以确保婚姻在台湾岛内的合法性,及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大陆和台湾实行的是不同的婚姻管理制度。大陆实行的登记制,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而台湾地区主要实行的是仪式制,即: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婚姻即有效成立。婚后到户籍登记处报备,但如果当事人不主动去报备,也并不对其婚姻本身造成影响。台湾地区居民到大陆结婚,需出具无配偶证明,而这个证明是根据本人户籍底册上没有结婚的记载而开出的。这种证明可以同时出具几份,也可以多次出具,并不注明将与之结婚的大陆配偶的姓名,于是便出现了漏洞。有过这样一个趣谈,结婚一年多的台湾丈夫对大陆妻子开玩笑:“如果我和你结婚后,再去台湾结婚;或者在和你结婚前,我已经在台湾结过婚,你也不知道。如果我没有把我的真实婚姻情况到户籍登记处报备,你是无从查起的。”

大陆台湾两岸结婚最全攻略

第一步:台配办理单身证明

办理人:台配

1 台配(须本人)先到户政事务所办理个人户籍誊本 5份

2 到法院公证处申请单身证明

3 办理完成后,公证处会将单身公证书寄往海基会,海基会会再寄到陆配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大陆公证处,需等待一个月左右到达。

需准备:

(1) 个人户籍誊本5份

(2) 身份证

(3) 大陆结婚对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经验:没有强制要在台配户籍所在行政区办理。我老公户籍在文山区,但是在淡水的法院一样可以办理。办理完成之后会有文件告诉你大陆各省份接收证明的公证处名字、地址和电话,可以致电询问文件是否到达。

第二步:在大陆登记结婚

办理人:双方

需准备:

(1) 台胞证、护照、身份证

(2) 结婚登记照片

(3) 台配单身证明

(4) 陆配身份证、户口本

这里当场就可以拿到热乎的结婚证。

个人经验:因为两岸结婚是涉外婚姻,所以一般是只有省会城市的办事处才可以办理,最好提前查清楚。(我们在四川省民政厅办理的)。去了提交材料填好表之后十多分钟就能拿到结婚证,结婚证本身不收费,但是工作人员会复印好接下来办理结婚证公证需要的厚厚一沓材料,复印文件是收费的,大概是收了二三十吧。另外工作人员会告诉你接下来要去哪个公证处,并且拿公证员的名片给我们,所以不用担心找不到有涉台业务的公证处,至少四川是这样的(在四川律政公证处,涉台业务不能网上申办,必须面谈提交材料)。结婚登记照片可以到了登记处拍,也可以提前找相馆拍,相馆会根据你登记结婚的地区打印裁剪成相应的大小(每个省要求的照片大小不一样)。

第三步:结婚证公证

办理人:双方

需准备:结婚证

个人经验:结婚登记完当天还有时间的话,可以马上去公证处,带着结婚证去跟他说要办理涉台结婚公证书,公证员知道怎么帮助你。公证书办好之后会把正本自取或者邮寄到你手中,把副本寄给海基会,等到时间大概一个月,等到差不多时间,在打电话确认公证书到达之后,就可以去领取公证书。

第四步:领取公证书

办理人:台配或其委托人(需委托书)

需准备:

(1) 结婚公证书正本

(2) 身份证

个人经验:查询好公证书已抵达海基会后,就可以到北中南任一海基会办理文书验证。海基会办事处会有义工在那边给指引,当场也有填写范本给参考。按照指引取号等叫号就可以了。这步不用陆配到场。办理完成后,海基会就会在你公证书上面加一张验证完成的封面

第五步:为陆配申请入台证

办理人:台配

需准备:

(1) 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

(2) 大陆配偶两寸白底照片一张

(3) 大陆配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经海基会验证之结婚公证书

(5) 台湾配偶的户口名簿&身份证

(6) 台湾地区人民申请大陆配偶来台团聚资料表

办理完成后,在一个月内移民署就会派人来家里面谈,面谈前会先寄信或者致电通知。

移民署工作人员会打电话给台配本人或家人要求出示一些两人交往以及准备结婚的证据,

个人经验:需准备的资料会根据个人情况有多有少,比如双方的合影、聊天记录,和对方家人的合影等。面谈放轻松如实回答,全力配合工作人员就好。

在这个步骤的时候,陆配可以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良民证" ——无犯罪证明,然后再拿去公证处公证。(良民证的效期只有三个月,之后办依亲居留要用的,因为我们不是很着急,所以我是等入台证拿到了才去办的无犯罪证明)

个人经验:各类表格移民署都会准备好给你填,里面的类目很详细很繁琐,包括陆配工作经历,陆配父母工作、电话等等,填错可以问工作人员要修正带。如果家里有特殊情况不愿意工作人员上门面谈的话也可以提出,工作人员会酌情处理。

无犯罪证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需复印件)。因为有的地区派出所不给办无犯罪证明,所以在办结婚公证书的时候就可以叫公证员开一份需要无犯罪证明的致函并加盖公证处公章,派出所只需要填写上面的信息+盖章就可以了。

第六步:陆配办理无犯罪证明并公证

办理人:陆配

需准备:在陆配户籍所在地开局的无犯罪证明

个人经验:良民证开出来之后直接拿去公证结婚证的同一个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个人建议这个时候最好把陆配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也一并公证了,这个文件之后帮父母办依亲来台的时候会用到。

第七步:陆配申请往来台湾通行

办理人:陆配

需准备:

(1) 身份证

(2) 入台证

(3) 结婚证

个人经验:这步好像没什么可分享的,就是在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同一个地方填表申请交钱等候就可以了,根据各地规定不同需一周到两周拿证。

第八步:在台湾机场移民署面谈

办理人:双方

需准备:

(1)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2)大陆地区往来台湾通行证

(3)回程机票(一个月内往返)

个人经验:

到台湾当天入境时,找到机场移民署告知是结婚入境面谈,工作人员就会带你进小房间面谈。面试官会对双方分别提问,基本上就是交往过程、结婚计划、平时生活小细节等等非常细致的问题,然后对比双方的答案,为了确定你俩不是在假结婚。(不是开玩笑的,问题真的很细很细,比如我就被问到了自家卧室的灯长什么样这样的问题……)。面试完成后,移民局会将入台证上的停留期从一个月改成六个月,就可以顺利入境台湾了。

第九步:在台湾登记结婚

办理人:双方

需准备:

(1) 经海基会认证结婚公证书

(2) 陆配入台证(需有移民书加盖面试通过章)

(3) 大陆结婚证

(4) 台配身份证正本、户口名簿

个人经验:办完之后,在台配偶的身份证就会重新换发,后面的配偶栏会写上陆配姓名,户籍正本上也会在台配下方写上陆配名字,并写明双方何时在大陆结婚,何时在台湾登记这些信息。双方的结婚日期其实是按照在大陆领证的时间为准。另外很多攻略说需要准备台配照片,其实不是必须。要照片是因为工作人员默认要帮换掉原本身份证上的照片,如果没有换掉旧照片的必要,就不用准备新照片了。

这步完成之后,你俩就是两岸都认可的合法夫妻啦。

第十步:陆配依亲体检

办理人:陆配

需准备:

陆配入台证、护照

个人经验:在入境面谈结束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流程表,登陆上面的网址可以查询哪些医院可以做依亲居留体检。去了医院正常挂号排队体检,体检报告需等待一周时间。

体检查的都是常规项目,个人认为需要注意的几点:

1、需要粪检,提前憋上最好,免得像我一样当场酝酿不出来很尴尬的。

2、我检查出来体内没有德国寻麻疹抗体,取体检报告当天补打一针就好了。你要是不想取报告当天耽搁时间补打疫苗,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打过寻麻疹疫苗的话,体检当天就可以让医生给你挂号打。

第十一步:办理依亲居留

需准备:

(1) 大陆地区配偶申请在台依亲居留资料表(需贴好两寸白底照片)

(2) 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3) 公证后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4) 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5) 陆配身份证

(6) 台湾配偶户口簿或身份证(后面配偶栏需登载大陆配偶姓名

个人经验:办理完成之后,三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居留证, 居留证的效期为一年, 有了居留证后就可以在台湾工作, 保劳健保, 办汽机车驾照等,另外拿到后别忘了凭这个回大陆将大通证改为两年以上多签,之后才能多次自由往返台湾。

所有流程终于结束啦!

小结:钱、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之类的尽量多准备,照片的话在医院、办事大楼、地铁这些地方都会有自助拍照机。各类证件也最好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因为丢三落四我和我老公没少吵架。整个流程下来,公证费用、车马费、各类文件的办理费用零零散散加起来也花了万把块,时间跨度大半年,途中双方是非常容易觉得彷徨和没有安全感的,但既然双方都决定要结婚,相互理解相互扶持走完这个流程也是巩固感情的一种方式,不失为一件美事。换句话说,因为结婚稍微繁琐一点就放弃的话,那还怎么一起走过一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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