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照有什么要求吗

结婚登记照有什么要求吗,第1张

结婚登记照片需要如下:

1、结婚登记:三张大二寸(538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2、离婚登记:每人两张两寸(34cm)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3、补领结婚证同结婚登记,补领离婚证同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

4、需为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背景一般是红色的。可以在外面的照相馆拍摄,也可以在民政局的现场进行拍摄。新人可以化淡妆,但不可以化浓妆过于浮夸,需能够看出本人真实原本的面貌。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不能以任何手段强迫一方与自己结婚;

2、满足结婚的法定年龄,男生不得早于22周岁,女生不得低于20周岁;

3、男女双方不能重婚,有配偶者不能再进行结婚登记了;

4、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男女双方不存在医学上认定的不能结婚的疾病。

综上所述,登记结婚的照片要求是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要求是尺寸为(长宽)6cm4cm的红底或者蓝底的照片。切记登记结婚的照片一定不能是合成的照片,更不能是艺术照或者婚纱照,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登记结婚照片的尺寸规格,并且要画面清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照 要求: 一、总体要求1、 结婚登记 : 四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2、 离婚登记 : 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3、补 领结婚证 同结婚登记,补领 离婚证 同离婚登记。 二、照片性质1,照片为证件照,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等; 2,照片应为双方合影,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三、照片版式四张 结婚证 照片应当为同一底版; 每人离婚证照片应当为同一底版。

法律客观: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尺寸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长×宽)6cm×4cm”。结婚登记照注意事项: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合影照片是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于合影照片和合成照片,她详细解释说:“合影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共同拍摄的影像。合成照是对两张或以上的照片进行翻拍或扫描等处理后的。结婚证件照应当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法律分析:结婚证件照要求有:尺寸规格要求为两寸,长53mm,宽为35mm,以红底为背景的照片三张,必须是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的照片;应该穿色彩鲜艳一点的服装,这样搭配比较好看;两个人的头最好是紧凑点,面带些微笑,效果会更好。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一、结婚证照片有什么要求吗

1、结婚证照片的要求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照片应该是红色背景的免冠合影照片,照片的尺寸是150X100;

(2)结婚登记照片是比较正式的照片,照片中的不能像生活照一样有太过夸张的表情;

(3)结婚证件照的拍摄,一般要到当地正规照相馆或者婚姻登记处拍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结婚登记条件是什么

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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