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提供你的有效合法固定居住地的证明,一般只要你户口不是北京集体户口就可以了。如果是集体户口,可以把孩子投靠你的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落实,注意(一)3,(三)7、8款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一、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 1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 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 46 周岁,不满 55 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 55 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 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
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 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夫妻投靠的受理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达到四十五周岁,并且要达到结婚已经有十年的要求。
2、申请人已经有四十六周岁,还达不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达到五年;申请人已经达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有两年时间。
3、有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子女跟着迁移户口的,并且遵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如果是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高于二十五周岁,还要满足没有结婚,没有参加工作的要求。
4、持有本地户口的一方必须不是农业户口。
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扩展资料:
投靠方式落户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 25 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3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参考资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夫妻投靠户口政策
两人结婚后会涉及到户口合并等事宜。在北京,如果是外地人和北京人结婚,又涉及到外地户口迁入北京等问题。
“外地人与北京人结婚多久可以落户呢”
下面,来给大家列出几种情况。篇幅较长,大家可以依照自己的实际,酌情取用~
夫妻投靠落户北京怎么办理
(1)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2)妻子投靠丈夫入农业户口
(3)丈夫投靠妻子入农业户口
(4)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5)残疾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 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2
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员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所)(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员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随迁人员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2
妻子投靠丈夫入农业户口
1申请条件
1城六区:结婚须满5年;远郊区:结婚须满3年;
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5随迁子女系未成年子女,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提交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超计划生育的须:提交原始处罚决定(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被投靠人的:提交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须:提交无业证明(原件1份)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离婚人员须: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3丈夫投靠妻子入农业户口
1申请条件
1城六区:结婚须满8年;远郊区:结婚须满5年;
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提交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始处罚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离婚人员须: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收费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4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
1申请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5再婚人员投靠的,结婚时间、年龄参照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条件办理。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申请人的《(离)退休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提交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5残疾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
3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为残疾人。
2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残疾一方的《残疾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历(原件1份、复印件1份);残疾照片(肢体残疾人员的须提供的)(1份)
5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随迁人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如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提交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及收费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外地人和北京人结婚,落户北京的年龄婚龄条件是:
1 申请人年满45周岁,结婚满10年;
2 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
3 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法律分析:能落户的,但是有条件,具体如下: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一、外地人嫁到北京可以落户吗
外地人嫁到北京是可以办理北京户口的,但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二、外地人嫁到北京户口新政策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残疾人员夫妻投靠(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
3、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为残疾人。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1 外地人和北京人结婚,户口怎么迁到北京
北京市公安局1外地无业人员农户投靠京籍配偶的基本条件是:外地一方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十年,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如果在城八区投靠妻子,结婚必须满八年,如果在远郊区,结婚必须满五年。
符合这个条件的就可以到妻子的户口所在地申报入户。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市外迁入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 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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