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公务员可以找外籍的恋人或好朋友。普通公务员是可以娶外国人的,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是不可以和外国人结婚的,因此公务员是否可以娶外国人,本质上还是和自己的工作性质有关的。
公务员(Civil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可以!!!<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都无明文规定外国人不得与公务员结婚
但也要综合考虑下"中京安2"的说法,实际上关于机要部门人员的婚姻状况,联系到其工作性质,婚姻是其内部条例所限制的(对中国还是外国都一样),如果确系要与外国人结婚,是要经过审批才可以的并非是绝对的禁止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和复杂的问题,因为涉及到个人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感情生活的权衡。在我的看法中,公务员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是否为了男朋友放弃更好的工作机会。
首先,公务员职业是一种相对稳定和安全的职业,具有一定的福利和保障。很多人会选择公务员职业是因为它稳定而且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如果一个公务员正在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而且薪水和福利也较为优厚,那么她可能会认为放弃这份工作是不值得的,甚至可能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造成不良影响。
其次,男朋友的工作和个人情况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如果男朋友的工作也是一种稳定和有前途的职业,而且他们的关系非常稳定和亲密,那么公务员可能会认为放弃更好的工作机会是值得的,因为她可以陪伴男朋友一起成长和发展。
但是,如果男朋友的工作不是很稳定或者他们的关系还不够稳定,公务员就需要更加谨慎地考虑是否放弃更好的工作机会。因为如果她放弃了自己的工作,而男朋友并没有给予她足够的支持和保障,那么她可能会后悔自己的决定,甚至可能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我认为公务员应该保持一种独立和自主的态度,不要轻易为了他人的需求而放弃自己的职业发展机会。因为职业生涯和个人感情生活是需要平衡和权衡的,公务员应该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平衡点,既能够保障自己的职业发展,又能够维护自己的感情生活。
当然。已经任职了都要严查罢免,因为这是裸官。裸官是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移居国外的人都不可以,何况是外国人。
此外,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1、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2、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3、公安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4、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 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
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 , 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可以,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件例及相关政策没有禁止国家公务员不允许和外国人登记结婚,法无禁止皆允许。
军人登记不管和国内还是国外,都需要部队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方可办理。
能不能登记主要看单位有没有规章制度,有的单位可能有内部规定,但这是单位内部的事,和登记管理机关没有什么关系。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 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1、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2、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3、公安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4、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 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
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 , 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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