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第四代亲属这一点上没有问题的,原则上是直系三代属于近亲。
问题是对方父母近亲结婚,这样的话,近亲结婚导致染色体突变合子,在对方体内,染色体会有遗传性变异,导致有某些遗传病的隐患。两者结合所生育的子女就会有先天性遗传病的存在的可能,这还是比较危险的。
综上,你们二人结婚,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出于后代健康的考虑,建议婚后做一些遗传病的检查和防治工作,避免因染色体变异引发的遗传病给后代带来一辈子无法摆脱的身体上、精神上的损失和困扰!
我国婚姻法中有规定: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说明旁系血亲如果超出四代,法律是认可的。
直系血亲是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姑、叔伯、姨、舅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出一父母、同出一祖父母、同出一外祖父母的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无论同辈还是不同辈,都禁止结婚。
封建时期民俗中以前是除了直系血亲外旁系血亲还是可以结婚的,认为是亲上加亲,这其中汉武帝刘彻和姐姐皇后陈氏(阿娇)、达尔文和表妹爱玛、美国遗传学家摩尔根和表妹玛丽就是例子。但两人没有后代。按现在遗传学来说,其实就是DNA相同、等位基因、同源染色体以及隐形病变几率大,所生育的后代不是早早夭折,就是畸形,要不就是没有后代。
另外民间也认为不出五服的亲戚是不能婚姻的,尤其是生育更加危险,有可能造成的后果需要一辈子来承受。
现在既然第四代旁系血亲的结婚法律认可,只要两人能顶得住家人、亲戚朋友、社会的不良舆论,真心相爱,以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结婚的,但要生育后代还是多到计划生育部门或医院多咨询一下要健康后代的几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关系远近的。世代计算法一辈为一代,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已身为一代,然后由己身向上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数至祖父母为三代;向下数至子女为二代,数至孙子女为三代,依此类推。在计算旁系血亲时须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确定世代,同源于父母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此类推。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已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辈分相同的有兄弟姐妹、堂兄第姐妹、表兄第姐妹;辈分不同的有伯、叔、姑与侄子,舅、姨与外甥子女。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了。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是: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因此,你—— 你的父亲、她的父亲—— 你的祖父、她的祖父—— 曾祖父,
你们是第4代旁系血亲。
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可以结婚,而你们是第4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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