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旁系三代不能结婚

为什么旁系三代不能结婚,第1张

法律主观:

旁系三代亲属不能结婚,法律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结婚的,也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我国的三代,实际上就是五代

到了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从血缘已经是第4代了

我国禁得比外国多

英国、法国、霓虹、美国的部分州等超过3代就可以结婚(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结婚OK)

世界上很多皇族都是近亲结婚,但王子公主们无论是身材美貌还是智商多是人中龙凤

X国古代讲究亲上加亲,但皇子公主们也一个赛一个,如果古代的皇子公主们是群白痴未必不是件好事儿,至少夺嫡之争不会如此惨烈,如果公主们都是白痴,至少卷入政治斗争的风险降低了很多

……

混血儿也并非全那么完美

无论是混血儿

还是近亲

关键还是父母是否帅气漂亮,然后是孩子继承了你给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

现在很多资料说什么近亲结婚不好,然后长一些长相奇特的人的照片来证明自己的理论?请问长相奇特与是否近亲结婚所致,有什么依据可以证明吗?长相奇特的人自古就有,混血儿里一样有长相奇特的人存在

……

近亲结婚帅哥美女一样很多

比如:萨拉玛公主(谢赫·萨拉玛·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 母亲赫德王妃是父亲的表亲,两人在1979年结婚,共生有12个孩子。赫德王妃生活低调,鲜少公开露面,她的孩子们个个都有着一等一的好相貌,儿子个个帅气逼人,女儿也长得如花似玉。其中萨拉玛公主和莎玛公主凭借美丽漂亮的相貌受到许多人的喜爱。 

三代不可以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姨母、舅父、从母姊妹、从母兄弟、舅表兄弟、舅表姊妹和自己同源于外祖父、外祖父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伯父、叔父、姑母、从父兄弟、从父姊妹、姑表姊妹、姑表兄弟和自己同源于祖母、祖父,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甥女、甥男、侄女、侄男和自己同源于母父,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从父姊妹、从父兄弟是指自己从父的子女。

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结婚证在哪办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9、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10、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我国法律禁止近亲结婚,是指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2直系血亲简单地说,就是生养你的,以及你生养的。举个例子,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以及爷爷与孙女,姥姥与外孙等等;

3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是指双方有共同的祖先,且在三代以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近亲是指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指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上下各代的亲属;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的概念,是指与自己有着间接血缘联系的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远近关系的,即一辈为一代。在直系血亲中,以己身为一代,然后上下数,父母子女为二代,祖父辈、孙子辈为三代。在旁系血亲中,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为二代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堂兄妹、表兄妹、伯叔姑、姨舅、侄子女、甥为三代旁系血亲。

  五服是古代法的说法。

  [五服]是指姓氏直系血亲,也就是你爷爷、爸爸、你自己[男]、你儿子、孙子,五代为五服。其中每代男性都以直系或相连代男性五代都列入[五服]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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