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困惑
甲乙系堂兄妹关系,从小青梅竹马,感情深厚,且均已到适婚年龄。两人在良好的感情基础上,决定建立婚姻关系,遂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拒绝为两人办理婚姻登记。甲乙两人能结婚吗?法律有相应的规定吗?
律师答疑甲乙两人不能结婚。甲乙两人是堂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理荟萃
法律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不仅需要具有合理性,还必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对不宜结婚人群的规定,即是法律科学性的体现。
堂兄妹在同一个月份结婚是可以的,从法律角度来说通常是允许的。然而,具体的结婚时间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婚姻法律和习俗来确定。不同地区和文化可能有不同的观念和传统,所以最好在当地婚姻登记处或相关机构查询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还要考虑到家庭和社会的因素。有些家庭可能对堂兄妹在同一个月结婚持保守的看法,或者有特定的习俗和传统要求。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最好与家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尊重各方的意见和决定。
总之,堂兄妹在同一个月结婚的可行性会受到法律、文化和家庭因素的影响。最好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与家人和当地相关机构进行咨询,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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