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尺讲台书写人生
--上饶官庭海的育人之路
官庭海,1956年5月出生于江西上饶,父亲官显堂,1921年3月出生,2012年去世,享年91岁。解放前,父亲官显堂给地主家当挑夫做长工,擅长挑担子,在山区崎岖山路挑300斤的担子如履平地,有一次遇到两个持枪国民党兵抓壮丁,被官显堂两手拎起来扔到水稻田里。后来这件事被红军方志敏知道后,就在一个夜晚主动来到官显堂家里找到他,让他到部队帮助红军挑军用物资,官显堂见红军是贫苦人民的军队,就答应了到部队挑担子,后来,方志敏领导的红军部队转移,官显堂家里有年老父母需要照顾就留了下来。1962年到邵武煤矿建井公司挖井,62年到建西蛇纹石矿,79年到元坑水泥厂负责矿山技术开采,65岁退休。
1962年,官庭海随父亲来到邵武煤矿子弟学校幼儿园、小学读书,1965年5月,又随父亲到建西蛇纹石矿子弟学校读书,刚读到四年级的时候,文革开始了,子弟学校教师全部参加串联,子弟学校被迫关门。官庭海面临辍学。父亲对官庭海说:“你身体瘦弱以后干不了什么体力活,还是去学个手艺吧,以后可以养活自己。”
1967年8月,12岁的官庭海就被父亲带到一个当地裁缝师傅家里跟着学徒,跟师傅一起挑着担子走村串巷,吃百家饭,官庭海认真好学天生聪慧,一般裁缝要三年出师,官庭海一年就出师了。父亲很高兴,就说技不压身,又带着他跟着一个江西木匠师傅学木工,做家具。做木工可比做裁缝苦多了,木工工具都是铁家伙有百十斤重,官庭海就挑着的担子跟师傅走村串巷,到了东家家里,师傅把一根根的木头打好线,堆在边上像一座山,官庭海要把线意外多余的部分用斧头砍去,光一把斧头都有四斤多重,一天下来,官庭海的两个手臂连吃饭的碗都端不起来。砍完木头,师傅就传授凿榫眼,凿榫眼可是木工里的技术活,师傅说凿子一定要快,落斧的时候要坚决。透榫要两面凿,相对容易些,难的是半透,稍不注意就会凿透了,整根木头就废了。
凿榫眼最怕的是碰到节疤,节疤不但木质硬还容易裂,师傅有时候打木线避不开就打在节疤上,碰到这样的情况,官庭海就跟师傅说,能不能换一根?师傅严厉的说,碰到困难就要自己想办法解决,不能逃避。
六年时间,官庭海还学了砖瓦、剃头等手艺活,官庭海学一样成一样,掌握了一身本事,很受师傅们喜欢。
1973年文革结束,建西蛇纹石矿子弟学校开始复课,官庭海又回到蛇纹石矿子弟学校直接读初中。75年6月24日到大历秀吴村插队当知青。官庭海的父亲要求他每个月一定要干满27天,少一天都不行,有一天,官庭海没有干满27天跑回家,被父亲用扁担赶到知青点。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还在当知青的官庭海报名参加了第一次高考没有被录取,又回到知青点,一边劳动一边复习,官庭海从不服输。1978年8月秋季高考,官庭海再次报名参加考试,被南平师范学校录取。在师范学校读书期间,官庭海每年的假期都会比其他同学迟半个月回家,老师、同学都知道他会做衣服,就让他利用假期帮助做衣服。官庭海一家六口人的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是官庭海做的,还帮助隔壁邻居家做衣服。官庭海不但做衣服还做家具,他结婚的家具都是自己做的,包括隔壁邻居家的家具。
1980年,官庭海师范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顺昌洋墩学区村完小当老师。晚上村里没有电灯,官庭海就自己掏钱买来蜡烛教学生晚自习。有的家长过意不去,官庭海就说:“家长把学生交到学校,读书就是学校的事。”有的学生读书遇到难题厌烦读书,官庭海就用自己学徒的经历教育学生,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要逃避问题。官庭海跟学生变成了良师益友,他教的学生有什么话都会跟他说,都喜欢跟他交流。他教的学生一批一批走出村子、走出大山成就了一番事业。
官庭海也从一名小学教师慢慢成为学区总务、副校长、校长。官庭海在三个乡镇的学区当过校长。
官庭海当校长期间还有过一段精彩的插曲。有一次,学校一对男女夫妻教师一路吵着来到校长办公室,女教师痛说革命家史,要离婚。
“现在我还有事,这件事等晚上去你们家喝酒再说。”官庭海说着走出校长办公室。
晚上,官庭海就一手拎了一瓶二锅头来到教师的家。二话不说就用牙齿撬开酒瓶盖,哗哗哗倒进两个碗里,一手端起一碗,两碗碰了一下,一碗递到男教师的面前,说了句“干了(liao)!自己仰起脖子先把酒倒进肚子里,还把碗底翻过来。男教师见校长先干了,也忙把碗里的酒倒进嘴里。官庭海顺手接过空碗放桌上,又拿起酒瓶哗哗哗倒满,一手端起一碗,两碗碰了一下,一碗又递到男教师的面前,一边说着“干了(liao)!”,自己又仰起脖子把酒倒进肚子里,继续把碗底翻过来。男教师见校长又先干了,也忙把碗里的酒倒进嘴里。官庭海接过空碗放桌上,又拿起酒瓶哗哗哗倒满,观阵的女教师先是很高兴,后来发现不对头,忙挡在了男教师前面说:“官校长,不能这样喝,他酒量不行,身体又不好,这碗酒我替他喝吧。”
“既然他酒量不行那这碗酒就先寄这里吧,有事再来找我,先走了。”
官庭海背着手走出男女教师家,嘴里还嘟囔着:“小样的,我还不信治不了你!”。
以后,那对男女教师再没提过离婚那件事。官庭海从此也多了一个官老爷的绰号。
官庭海2016年在县教育局平安办退休,在校长岗位30多年。
序
我从生下来到大学毕业,21年,一直住在地坛旁边,一站地远, 那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家。
参加工作那年拆迁,我们搬走。
之后,我无数次梦见过它,梦见爸妈姐姐我们一家又回去住了。
我开车带着爸妈回去过几次,我们在车里,看着原地起来的高楼,环顾四周,数说着哪里变了哪里没变,五区俱乐部的高台阶还在,环境变化还是挺大的,却仍是我们记忆中的模样。
近日看史铁生的书,想起了地坛;想起了地坛,想起了我这第一个家。
我家在院子深处,两间平房,长方形方方正正坐西朝东,高屋顶,煤气灶在屋子门口,被个小围墙围住,像房子的耳朵,每家都是这样,小围墙上面有院子统一的遮蓬,和房子一样高。
家家户户都把小围墙和遮蓬顶之间部分用塑料布连起来,以防雨大时飘进来。院子里只有一个水龙头水池子,在院子尽头,正对着院子大门。
院子由笔直排列的两排房子组成,西边一排八间,对面东边一排也是八间,屋子对屋子,门口对门口,两户都开门开窗的话,过堂风嗖嗖的,两户门之间也就一米多点。
院子中间一线天,晴天的时候,大家在拉起的粗铁丝上晾衣服,下雨的时候,两边的人站在家门口看雨,一边聊天,一边把自家花盆端出来放在雨中浇水。
我的童年少年和青年初期,都在这里。
有次我发现对门阿姨总往我家屋里瞅,纳闷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终于阿姨忍不住了,喊住我问,你是不是把衣服收错了?我说阿姨您来您看哪件我收错了,阿姨进来我家,指着一男人裤子说这是我们家的,我说哎呀阿姨对不起我以为是我爸的。
曾经在隔壁屋子住过一个大哥哥,他家门总是关着。有段时间他学小提琴,开始的时候,吱哑吱哑特别难听,每天我做作业都捂耳朵。但没过多久,就不难听了,之后很快,传出来的声音就很好听了。这个大哥哥一度让我对学乐器产生了极深的误解,认为很快很容易。
我小时候淘气,有一次家里买了个大西瓜,我非要抱起来试试自己的力气,结果没抱住碎在地下,我妈气得过来打我,我记得她先把门别上,然后拿炕条埽,我吓得鬼哭狼嚎,马上就有院子里的奶奶姑姑阿姨跑过来,脸贴在门上喊我妈的名字,别打孩子别打孩子。。。
每次我妈在一个大盆里给我洗完澡换上小裙子,打开门倒水擦地收拾,我安静地坐在家门口小板凳上的时候,过来过去的奶奶阿姨们都会夸我好看,我自己也特别喜欢干干净净的感觉,喜欢衣服上的太阳味道。
我在院子里算是学习好的“别人家孩子”,从几年级开始记不住了,总能听到院子里叨叨自家孩子的家长提我的名字,你看看人家谁谁!现在想起来院子里的小伙伴们一定很讨厌我。
我很喜欢过年,喜欢小孩子们在院子里打着灯笼乱跑。
夏天我们会搬个马扎,到院子门口乘凉,听大人们讲故事。
我很讨厌倒垃圾,因为垃圾站在我家隔了两排平房后面小马路的拐弯处,100米?小马路路东是房子背后,路西是一排树,没路灯有树影子。远倒没什么,就是害怕,总觉得那条路上不安全,没人的时候害怕,有人站在那里更害怕。
我们小孩子经常跑到五区俱乐部去玩儿,那是个**院,学校组织看**都是在这里。那里还会演杂技,也不知道是谁发现的,小孩子们跑到**院的侧面,看舞台两侧斜开着的窗户,那窗户刚好可以反射出舞台上正在表演的杂技。
五区俱乐部像很多老**院一样,有很高的台阶,我们不看**时也经常在台阶那里上上下下跑来跑去。
我第一个写字台就是在俱乐部门口的一辆三轮车上买的。记得那个时候我快高考了,我妈说你那个课桌大小的小桌子太小了,给你买个写字台吧。正好那天看见三轮车上卖写字台,有两个可以选择。
两个写字台都挺小的,但比我的小桌子大,有抽屉有拉门,我选了躺板多的那个;旁边的姐姐说这个不好桌面上有刮痕,另一个好,我说我要这个有躺板的;姐姐说,回头我给你找个躺板。
哈哈,直到现在,只要遇到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的情形,我就和姐姐开玩笑:“我那躺板呐?~”,我姐就笑,死丫头你可数落我一辈子了。
我们离开那个房子的时候,刚刚有彩色胶卷,我记得有一张在院子门口的全家福黑白照片,但找不到了。
室内的照片有,大多人占了照片的全部,看不到家里摆设,怎么当时就没想着把屋子里外照下来呢。毕竟,我在那里生活了21年啊。
妈妈去世后,有次我梦见妈妈回来,回的就是我们这第一个家。梦里我问她,妈你上哪儿了?别走了行不行?
她看着我,不说话。
。。。
哎呀,想起这个家,就语无伦次什么都想说,上面的截图从3岁到18岁都有,下面分着说吧。
地坛
家最近的公园就是地坛,学校组织去地坛玩,同学们都不觉得新鲜了。
我对地坛的感情,没有史铁生老师浓,我甚至对它有一种害怕。
尽管如此,史铁生对地坛的描写我看着都很亲切,春夏秋冬大殿树红墙阳光斜影落叶小路石凳祭坛……,我也穿行过,去西门附近的少年宫。
潜意识里害怕,可能是因为我爸妈吧。我听我妈说,当年我爸受冤枉,有天拿了根绳子跑到地坛自杀,幸亏我妈及时发现赶到。那个时候很多人劝我妈带着我姐离开我爸划清界限,我妈愣是没有。
那个年代,大人们承受着怎样的压力,我体会不到,但我记得有次我妈在院子里回击,很大声的说我就是爱他怎么着吧你再骂一试试我和你拼命!
我记得那个场景,当时不像现在,连**上都不说爱这个字的,我妈敢爱敢恨的那股劲儿,瞬间把那一幕刻在我的记忆里。
我爸是老师,我妈是医生,老师有假期,医生回家一滩泥。在我家,我爸做了一辈子的饭,有次我爸也跟我说起地坛那件事,对我说就为这个,你妈什么都对,我什么都让着她。
我最后一次去地坛,大概是二十多年前了。
那是庙会,我和爸妈带着孩子一起去的,人太多了,我们走了一会儿,就决定出来了,人挨着人,看不见摊位里的东西,要挤进去。
好多年的书市都是在地坛举办的。我上班后去地坛都是去书市,买好多打折的书。
近年,书市都在朝阳公园了,有很多年没去过地坛了,不知道它变了没有。
地震
唐山大地震那年,1976年,我12岁正上中学。
那天夜里,突然的晃动,我爸妈拉着我姐和我往外跑,在院子外人群中,我躲在爸爸身后,看着电线杆上电线打着火花。
很快我们就在院子对面,跨过马路的地方,开始搭建抗震棚。原来热闹的院子一下子安寂了,热闹都跑到马路对过了。
我们小孩子可喜欢抗震棚了,透明塑料布搭起来的房子,里面像家一样,有桌子椅子简易床,像极了小时候的过家家。
就是下大雨的时候,有点害怕。
我们回家拿东西很方便,因为不远,直筒院子也不大,但被大人吓的,总怕刚好回屋子的时候又地震了,所以总是跑着去跑着回来。
再后来,抗震棚越来越好,之前漏雨歪斜等等缺陷都没有了,透明的屋子有点像现在的阳光房,在屋子里晒着太阳,看着眼前的马路车来车往,可惬意呢!就是大太阳照着的时候有点热。
我忘了过了多久,抗震棚必须要拆了,但地震警报没有解除,然后大家就在室内想办法。
那个时候每家想出的办法,就是把床架高,在床底下铺被子睡觉;当然,台灯也可以拿下来,可以在那里看书。
于是我兴奋的不得了,床下面好像城堡一样。我躲在城堡里,看《欧阳海之歌》、《居里夫人》,《牛氓》。那个时候,书,对我的影响可大了。
拆床把一切恢复原状的时候,我这个舍不得。当然当然我也知道,还是正常状态的房间好。
在高考的前后几年里,我懂点事了,不用家长吩咐,自己就知道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了。
我的第一个家啊,随时都能原音重现在我的眼前。家门,就是电视剧里平房门那样,上半部分是玻璃的,有窗户格子,上面挂的那花色门帘我还记得;门旁边的墙上有面椭圆的大镜子,斜挂着向下俯瞰着我。
外语
我们的院子是当年外贸部的宿舍,邻居叔叔阿姨都会外语。
我爸常鼓励我和阿姨叔叔用英语对话,但我就是张不开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年对英语就是没有兴趣,学和看都没有兴趣,更别提用嘴说了。
没想到斗转星移,我这辈子偏偏和英语纠缠在了一起,大学学的外贸,职场上外贸一干就是26年。
我工作后,再回想起记忆里的叔叔阿姨,特别懂了他们身上的那股劲儿,那个气场,那个格调,那个味道。
淘气
一边回忆一边想,呵呵,我小时候挺淘气的,估计没少让家长着急。
记得有天傍晚藏猫猫,我躲在了一家没人住的小厨房里。
通常,大家把灶台小围墙封起来,自己安个门,成一个小厨房。我上面说的对门到对门就一米多点,说的就是两家厨房门到厨房门的距离。
这家本来就没封没门,没人住也有一段时间了,灶台上堆满了不知谁家的杂物。
我蹲在那堆杂物里,半天听不见小朋友们的动静,周围暗暗的没光亮,突然听我妈喊我回家吃饭,我腾地往起一站,鼻梁重重地被个铁家伙磕到,那是个生火的煤球炉子,鼻子当时就肿了。
鼻子上的疤,跟了我好多年,好像都上班了,隐约还能看见。
跳舞
小时候我很爱跳舞,我记得在大人面前跳舞时的场景。
大概四五岁吧,我姐带我去她们学校操场,她们同学围成一个圈,我在中间跳舞,那是个晴天,我仰头看上去,大姐姐们的笑脸,和蓝蓝的天。
我曾经上过一个非常好的全托幼儿园,说它好,是因为我长大才知道它上过电视。但我,一个四岁的孩子,从那里逃跑过。
先是有计划的把衣服一周一周的带回家里,刻意记回家的路,然后在一个下午小朋友都在院子里玩儿的时候,看着大门没关推开门跑出来。
亏的那天是周六,有大人来接;亏得那天我二姑来接的早,在胡同口碰到我。
慢慢我才知道,家离托儿所比我想象的要远的多。尽管我试图记回家的路了,其实还是不知道坐哪辆公交车,在哪站下。
反正我的天呐,什么时候想到这一段,什么时候后怕,这段哪天单独讲吧。
小房子三轮车
我这辈子去过两个托儿所,一个是逃跑的那个,要坐公交车;后面这个离我家近一些,走着大概二十分钟。
我记得早晨去的时候,有个爷爷骑着三轮车,车上是个小房子,房子里面有两排座椅,可以坐好几个小朋友。
冬天穿着棉猴儿,我妈把我抱上那个爷爷的三轮校车,上面已经有三两个小朋友,咣当咣当地走,一会儿又上来一个,再一会儿就到托儿所了。
有天下午,姐姐去托儿所接我回家,我俩一边走一边玩儿,不小心我摔了一大跤,脚踝正磕一石头上,划了挺长挺深一口子。
我对大口子的记忆就到这儿了,当时是哭了还是没哭伤口有多疼,我都不记得了。最近和我姐聊天,我姐说,你可不知道,为你那大口子,我挨了妈一顿揍。
是吗!对不起姐姐~
长这么大,我一直觉得自己很乖,不回忆这些,真没意识到小时候的我这么皮。
小动物
我童年的日子里,有三次和动物的结缘。
第一个记忆,大概是四五岁,我和姐姐养过两只鸡。
我和姐姐分工,一人负责一个,这只是你的,那只是我的,忘了是不是给它们起过名字了,只记得,姐姐负责的那个很像姐姐温顺的样子,是个小母鸡,我负责的那个很像我调皮捣蛋的样子,是个小公鸡,姐弟俩。
我俩喂它俩,我喜欢它们低头吃食的样子,喜欢蹲下来,看着它们认真的啄。
早晨一醒就去看它们,和它们说话;下午一回来就找它们,追着它们跑。
时间不长,好像因为城市里不让养鸡了还是怎么,两个鸡被抱走了,奶奶家的姑姑说,没事儿,咱把它俩放乡下去,它们就是搬个家还会是好好的。
和小公鸡拜拜的时候,我很伤心,肯定为此哭过不少次,我记得那个曾经的伤心。
第二个记忆很短,还是和鸡有关。
院子里邻居家杀鸡,那时,我好像七八岁了,看小朋友们都围着看,也凑过去,一眼看到血溅出来,眼前一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在自家床上躺着。
这辈子,我再没看过杀鸡杀活物,晕血。
第三个记忆,是猫。
奶奶家的猫,大黄猫。奶奶,没有血缘胜似亲人的奶奶。
当时,我在奶奶家被奶奶爷爷和三个姑姑惯的,穿鞋上炕翻抽屉碎碗无恶不作没样没样的,唯独这个猫,气场和我一样强大,我上床它也上床,一副和我平起平坐的架势;每次对视,我俩都有遇到对手的感觉。
印象里它没有被我温柔的摸过,因为让我现在想它是男猫女猫我都含糊,我俩一直处在战争状态。
终于有一天,报应来了。我头上长癣了,去医院看,说是从猫身上传染的。
癣在后脑勺,抹药得把头顶那块的头发剃掉,于是我就总戴个帽子,好几个月哦,特别难为情,于是我更讨厌那个猫了,见它就追,追它就跑。
我也记不得什么时候它消失了,也没有记忆奶奶家有谁为了猫数落我,或者为了它消失后伤心什么的,那是个野猫还是个家猫?我也不知道。
。。。
我快五十岁的时候,养了小狗海佩,和狗狗结下一段不解之缘。懂行的人说,我命里有和狗狗的缘分,那狗得是**的,对我象征着好运,让我把它养的胖胖的。
我童年怎么没遇到一条狗狗呢?
鸡蛋炒饭
最近有天做蛋炒饭,想起了小时候。
我们小学同学的家都在那一片,不远,有的前后院。
有个同学叫小红,她妈妈的蛋炒饭有一股浓浓的酱油味,特别香,我总能闻到,每次闻每次馋的要死。
这个味道的独特,我在任何别的地方都没有闻到过。我家的蛋炒饭不是这个味,长大后走遍世界各地,也再没遇到过。
直到写下这些文字,我从没对任何人包括小红包括我妈妈说过这个。
依稀记得刚结婚的时候,我尝试过,往蛋炒饭里加酱油,但做出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除了妈妈身上的医院味道,衣服被子上的太阳味道,恐怕这是我持续最久的味觉记忆了。
回头再试试,看现在的我能不能做出那个香喷喷的酱油蛋炒饭的味道。
花生油
说起炒饭,想起花生油。
不记得小时候家里用的是菜籽油还是花生油,很惭愧,我懂事自立的挺晚的。
有次,有个小朋友说用油炸什么都特别好吃。然后我们就开火,往锅里倒油,倒了咱现在炒一个菜那么多,然后炸了一馒头片。
不记得炸完后是不是吃了,也不记得是不是好吃,我只记得,油从油瓶进入炒锅的那一刻,我看着油,想到三个字“贵如油”,瞬间升起负罪感,觉得自己浪费了油霍霍了爸妈的钱闯了祸。
怕挨打,我把剩下的油倒了,惴惴不安了好几天,直到确信这事过去了才放下心来,从此再没擅自碰过油瓶子。
这件事,我也没跟爸妈说过,现在想起来,炸馒头不浪费,把用过的油倒了才浪费。呵呵,我真应该在他俩在世的时候报告一下,忘了。对不起爸妈,我错了。
好了,先说这么多了,我慢慢写,您慢慢瞧。遥祝安好。
()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生动传记中,西尔维娅·娜萨逼真地再现了一个数学天才的一生。他的生涯被精神分裂症所打断,但是在经受30年毁灭性的精神疾病困扰后,竟奇迹般地康复,并因年轻时在博弈论方面的奠基性工作,获得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本书追溯了小约翰·福布斯·纳什在30岁以前短暂而辉煌的传奇生活,他解决了一系列数学界公认的难题,成为一颗璀璨的明星。在盛名的顶峰,纳什遭受了灾难性的精神崩溃,陷入可怕的精神错乱。他辞去在麻省理工学院的教职,沉浸在一系列奇怪的幻想之中,最后成为普林斯顿一个在黑板上乱涂数字命理学疯话的梦幻般幽灵人物。他几乎被世界所遗忘—直到他从癫狂中苏醒并重新获得世界的关注。本书作为一本出色的传记,同时引人入胜地描述了天才们杰出而又脆弱的本性。本书获1998年美国书评界传记奖,2000年美国数学联合政策委员会传播奖。
2002年3月25日,第74届奥斯卡金像奖尘埃落定。果然不出所料,根据一个天才数学家、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小约翰·福布斯·纳什(John Forbes Nash)的真实经历改编的传记影片——《美丽心灵》(A Beautiful Mind),囊括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和最佳女配角等4项大奖。
影片的热映和连续获奖,使纳什的名字和他神奇的故事开始进入中国读者的视线,原来销量平平的纳什传记文学作品(中译本《普林斯顿的幽灵--纳什传》)也开始走俏。
这个奇才的发病和康复,以及在66岁那年荣获诺贝尔奖,都称得上是一个奇迹。纳什的一生,实在是太奇妙、太富有戏剧性了。而他的心路历程所折射出来的人性的美丽,也颇为引人关注。
■这样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
1994年10月12日中午时分,瑞典皇家科学院金碧辉煌的会议厅内,到处都是记者和摄影队。此时场面已经有些混乱,因为大家翘首以盼的本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迟迟没有揭晓。按照惯例,诺贝尔奖记者招待会总是在正式投票之后举行,而且永远准时——在11点半钟开始。
今天是怎么了,12点钟已过,科学院方面的官员仍还没有露面,也没有人出来解释。这样的事情以前可从来没有发生过。记者们猜测:一定是在获奖人选上出现了意见分歧。
其实,此前一年的夏天,关于诺贝尔经济学奖可能落在博弈论领域的传言就已经到处蔓延,候选人还可以列出好几个。后来获知:经济学评奖委员会当时确已在一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即希望将199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博弈论领域的学者。因为这一年正好是约翰·冯·诺伊曼与奥斯卡尔·摩根斯滕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出版50周年。自该书问世以来,博弈论经过学者们的进一步发展完善,给现代经济学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和影响,成为工商界能够"图利"的一门学问。而小约翰·福布斯·纳什正是博弈论领域中的一个佼佼者,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他的名字就已经出现在一份诺贝尔经济学奖候选者的名单中。
10年一晃而过。这一次,经济学评奖委员会又开始考虑纳什了。然而,具体讨论时委员会内部出现了尖锐、对立的意见。反对者称:纳什的贡献是在很久以前做出的,而且,数学味道太重。更关键的一点在于,他还是一个心智不正常的精神病患者,他能不能应付颁奖典礼那个大场面也很值得怀疑……
舌枪唇剑,甚至火药味很浓的那场争论就不细说了,让我们将视线转回到那天的记者招待会现场:下午1点钟左右,闹哄哄的人群终于安静下来,屏声静气地盯着刚刚走进大厅的那些个科学院官员。几分钟后,他们从科学院秘书长宣读的新闻发布稿中,听到了这么一段话:……小约翰·福布斯·纳什,普林斯顿大学,新泽西州……
■“他总是要按自己的方式做事”
由于纳什成年后得了精神分裂症的缘故,人们总喜欢追寻:他在自己的少儿时代是不是受到过什么刺激或虐待?还有人注意到:许多伟大的科学家和哲学家都具有相似的个性:古怪,孤僻;而感情冷漠、性格内向似乎特别有助于科学创造力,就像急剧变化的情绪有时可能造就艺术杰作一样。那么,纳什的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西尔维娅·娜萨的传记文学作品《普林斯顿的幽灵——纳什传》(获奖影片《美丽心灵》即是根据此书改编),描绘了一个十分完整的纳什形象。
1928年6月13日,纳什出生于美国西弗吉尼亚州的布鲁菲尔德市。他的父母是一对志趣相投的忠诚伴侣。学电子工程的父亲供职于一家电力公司,对技术领域和自然界的问题颇有兴趣;喜欢读书和教学、懂几门外语的母亲曾做过教师,结婚后即辞去公职,成为一名家庭主妇。
纳什与比他小两岁的妹妹玛莎,生活在一个温馨、和顺的家庭里,父母亲对两个小家伙呵护备至,充满爱心。纳什看起来并不像是什么奇才,但确实有点儿聪明劲,而且充满了好奇心。不过,他又有些孤僻、内向,不怎么合群,也没有要好的朋友。这与性格外向的玛莎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当妹妹泡在游泳池里,或跟伙伴们玩游戏、打仗时,纳什却常常躲在一边,耍弄他自个的玩具飞机和用火柴盒做的汽车。
小学老师对纳什的评价并不高。他们说他想入非非,不注意听讲,也不懂怎么做功课。他四年级的成绩报告单显示,数学和音乐成绩最糟糕。老师在评语中告诫他要“加倍努力,改变学习习惯,遵守规章制度”。那个时期,纳什最好的朋友大概就是书本了。他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呆在屋子里埋头读书或看杂志。父母给他买的那本《康普顿插图百科全书》他读了又读,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他也热衷于做实验,12岁时他就把自己的房间变成了堆满电子元器件的实验室。他利用学到的科学原理并借助简单的器具耍的一些小把戏,常常还把小伙伴唬得一愣一愣的。
纳什的父母虽然知道他不同寻常,也很聪明,但对他孤僻、拘谨的个性深感忧虑。他们希望儿子能够“全面发展”,不想让他终日呆在屋子里,醉心于自己的爱好和“发明”。为此,父亲在星期天例行驾车外出检查电力线路时,常常带上纳什和玛莎去“见习”。对于纳什提出的有关电力、地质学、天气、天文学等方面的问题,他总是耐心地给予解答。母亲则坚持要玛莎把纳什引入到她的朋友圈子里,就算是女朋友也行。可玛莎并不十分乐意向大家介绍自己的有点儿古怪的哥哥。为了让母亲高兴,纳什乖乖地去了童子军营、舞蹈学校、读经班,并利用暑假到报社打工,甚至还接受了玛莎按照母亲意思安排的跟女孩子的约会。
不过,这一溜下来纳什压根就没交上朋友,社交才能也不见有什么长进。在他看来,那些让同龄人感到兴奋和好玩的东西,实在显得无聊、乏味,只会妨碍他集中注意力看书和做实验。有一次,他随家人到父亲单位赴宴时迷上了电梯,结果整个晚上他几乎就呆在里边上上下下,直到这个铁家伙没法再运行,弄得他的父母十分尴尬。
“纳什永远与众不同,他总是要按自己的方式做事。”成年后的玛莎这样评价自己的哥哥。在高中阶段纳什就有这样的“能耐”:当老师好不容易才做出一个勉强、冗长的证明时,他常常可以告诉大家,其实不必如此繁琐,只要两三个绝妙的步骤就能解决问题。
■他把大部分时间花在了思考上
在数学方面,纳什的祖先并没有显示出任何天才的迹象;在他的家庭教育中,数学也并非是举足轻重。纳什在其自传里提到,他大约在13岁时读到贝尔写的《数学精英》一书,发现了一个由数学符号和诱人秘密组成的神秘王国。这大概是纳什第一次窥见真正的数学。
但是,那会儿数学还算不上是纳什的最爱。当他按要求在一篇文章中描述自己的职业理想时,他说他希望能够成为像他父亲那样的电气工程师。1945年6月,纳什去往匹兹堡,就读于卡内基工学院。可第一个学期还没结束,他就对工程科学的热情就消减了大半。首先,看来是刻板、繁琐的机械制图作业使得他烦透了“标准化”;后来,他重新选择的化学专业也没能让他打起精神。在给一位老师担任实验室助理期间,他还连连闯祸--打破了好几个仪器。更让他恼火的是,他的“物理化学”成绩只得了C。为此他反复跟教授“理论”,抱怨这门课缺乏数学的精确性的结果。(他的一位同学回忆说:“他就是不愿意按照教授指定的方式解答问题。”这大概才是问题的要害。)
与此同时,纳什对数学的兴趣却与日俱增,而且居然敢向数学界公认的难题发起挑战。他的数学知识和聪明才智也引起了数学教授们的注意,有人夸奖他是“年轻的高斯”,有人劝他改变主意,专攻数学。在同学眼中,他成了一个了不起的明星,许多人专门跑来向他请教功课。碰到老师也解不了题目时,他常常能够站出来解围。
1948年春,纳什同时接到了哈佛、普林斯顿、芝加哥和密执安大学数学研究生专业的录取通知书。他选择了奖学金略高、对他"盯"得比较紧的普林斯顿大学。这是美国最古老最有影响的一座小型学府,学生们自然都很高傲,很自负,而纳什尤其如此,并且更加古怪,很快就把其他人都比了下去。正如一位同学所说:“他有本事将你可能认为重要的任何事情说得无足轻重,有时这会被当做是一种奚落。”
非常可笑的是,纳什后来曾随口说过自己曾在普林斯顿“非常广泛地对数学进行了学习”,可他老是逃课,同学们根本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曾经和他上过一堂正规课程。在他攻读研究生期间,谁也没有看到他拿过一本书。纳什的一位同学后来说:“他(纳什)为不读书辩护的理由就是过度学习二手知识可能损害创造力和独创精神。这反映了他对被动性和投降的厌恶情绪。”
纳什显然把大部分时间花在思考上面。他通过休息室里的谈话和出席来校访问的数学家的讲座来学习,他更加崇尚通过动手研究一个科目进行学习的方式,而且随时随地准备发现问题。来到普林斯顿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刚开始没几周,纳什就萌生了“让”爱因斯坦跟自己讨论问题的想法——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纳什的勇气和幻想的力量。一天,他找到这位科学巨人的助手约翰·凯梅尼(此人即是计算机语言BASIC的发明者)预约会见,说他有一个问题要和教授探讨一下。爱因斯坦倒没什么架子,很有礼貌地接待了这个冒冒失失年轻人。纳什提出了他对“引力、摩擦和放射”问题的一些看法,还一个劲地往黑板上书写方程式。爱因斯坦吸着他那不放烟草的烟斗平静地听着,时不时地也插入一个评论或提问。这样持续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到了最后,爱因斯坦只是慈祥地微笑着对他说:“你最好还是多学一点物理,年轻人。”
与冯·诺伊曼的会见令纳什多少有些失望,这位大名鼎鼎的学者根本没有耐心听取纳什这个“初生牛犊”的见解。如今看来,博弈论的整个大厦建立在两个定理之上,它们分别是冯·诺伊曼1928年提出的极小极大定理和纳什1950年发表的均衡定理。后者可以被看做前者的一种推广。虽然纳什采取的策略形式与冯·诺伊曼提出的想法相同,但他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却完全不一样。通过扩展到牵涉各种合作和竞争的博弈,纳什成功地打开了将博弈论应用到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乃至进化生物学的大门。他在普林斯顿的第二个学期开始写的地一篇论文,后来成为现代经济学的重要经典文献之一。他的论文也是最早将公里方法用于解决一个社会科学问题的例子之一。纳什在论文中指出,经济学家长期以来认为属于人类心理学范畴而不能用经济学推理进行解释的行为,实际上是服从系统分析的。
1958年,由于纳什在博弈论、代数几何学和非线性理论方面取得的成就,《财富》杂志推举他为同时活跃在纯粹数学和应用数学两个领域的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他本人也被麻省理工学院赋予教职,还与他美丽优雅的学生艾利西亚结为连理……然而,就在纳什这人生幸福的顶端,悲剧发生了。
■独处在奇怪的世界里
当1959年新年的钟声刚刚敲响的时候,麻省理工学院的教师们已经明显地感觉到,原本就以古怪、傲慢著称的那个天才数学家——约翰·纳什,近来越发显得不对劲了。
在失踪两个星期之后,无精打采的纳什来到学院休息室同事的身边,神秘兮兮地指着手中的一份《纽约时报》说,来自外太空或外国政府的抽象力量正在通过《纽约时报》跟他进行交流;还说,他收到的信息只是给他一个人的,已经用密码加密,需要经过精密的分析才能看出来,其他人不可能破译;而现在他已得到许可,可以和整个世界分享这些秘密。听罢他一本正经地说出来的这番话语,同事们不禁面面相觑——这家伙是不是又在开玩笑,或在搞些什么恶作剧?
更离奇的事情还在后头。芝加哥大学原已为纳什准备了一个令人尊敬的职位,纳什也计划好要在那里发表一次演讲。可就在这时,该校数学系主任艾伯特却收到了纳什寄来的一封让他深感纳闷的信。信中,纳什谢绝了艾伯特的一番好意,说他之所以不得不推辞,是因为按照计划他将出任南极洲皇帝。几乎与此同时,纳什还给驻华盛顿的各国大使馆去信,声称自己正在组建一个世界政府,并提出:想跟大使们谈谈,以后还要跟各国首脑们磋商。在1962年夏末发病最厉害的时候,纳什甚至还给母校普林斯顿大学寄去让其转给毛泽东的一张明信片,上边只用法语写了一句有关三重切平面的神秘评语……
处于疯癫状况的纳什多次被强制送进了精神病医院。最受伤害的,无疑是深深迷恋着他的妻子兼学生艾利西亚。这个年轻漂亮、气质优雅的女子,是当年的麻省理工学院物理专业为数不多的女生之一。尽管纳什在许多人看来显得孤僻、怪异,不好相处,然而在艾利西亚眼里,“他非常英俊、聪明……这感情有点儿像英雄崇拜。”是的,纳什不像其他数学家那样蓬头垢面、不修边幅。他的高傲态度和漠不关心的冷淡只能证明他确实有优越之处。讲求实际的艾利西亚觉得,跟一个优秀人物结婚也许同样可以满足自己的雄心壮志,而纳什显然是个非常合适的人选。
可是,那时纳什根本没有注意到对他满怀迷恋之情的艾利西亚。在纳什主讲的微积分课程结束后,这个痴情的女子在纳什最喜欢去的音乐图书馆找了一份工作。她发现纳什下国际象棋、喜欢看科幻小说,于是又给自己增加了一个任务:学国际象棋;同时也养成了光顾科学图书馆的习惯--就坐在科幻小说的藏书附近……
而今,“落花流水春去也”。艾利西亚必须面对这样一个痛苦的现实:她的丈夫已经变得越来越冷漠,越来越疏远,越来越难以捉摸, 甚至还威胁说要伤害她,要跟她离婚。
终于,他们还是分手了。
■奇迹突然就发生了
难得的是,曾经饱受相思之苦的艾利西亚在飞来横祸面前,却保持了非同寻常的沉着和耐性。她仍然觉得自己要对纳什负责,她知道自己可以给予纳什一些他不能从医生那里得到的东西。1970年,已经与纳什离婚的艾利西亚提出愿意收留纳什住在自己家里,而不希望看到纳什又被强制送进精神病医院……在那些漫长的岁月中,她的温柔举止,无疑对纳什的康复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当然,普林斯顿大学对纳什也十分关照。求学在普林斯顿,生活和养病在普林斯顿,纳什是幸运的。他的康复可以说是一种渐进式改善。人们注意到:纳什去听学术讲座了,能够跟人讨论学术问题了,可以编写电脑程序了……
桂冠学者,爱心玉成。艾利西亚那少女一般的爱恋,在经历过幻想的破灭、艰难困苦和种种令人失望的事情之后,却始终没有消失,并且终于迎来了花好月圆的那一天。正如西尔维娅·娜萨所言:“婚姻毫无疑问是人类关系中最神秘莫测的一种。表面看来肤浅的情感,可以变得惊人的深挚绵长,纳什和艾利西亚的关系就是这样。”爱心呵护天才的真人真事,已经成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史上最感人的传奇故事。
在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的那天下午,普林斯顿大学为纳什举行了一个小型香槟酒会。纳什在会上说,他不习惯发表讲话,但这次他有三件事要说。其中第一件事就是,他希望获得诺贝尔奖可以改善他的信用评级,因为他实在太需要一张信用卡了。这个小小的愿望,竟然出自这样一个杰出人物之口,也真是太令人感叹了。
忘采纳
二十多天前回家那天,正是我外甥开学返校之日。他前脚走,我后脚回。昨天相反,是我前脚走他后脚回。两次都恰好错开,上一次是故意,这一次是巧合。巧合里其实也含着故意,因为我庆幸这巧合。说心里话,我一面都不想见他,那个浑身透着没出息的窝囊废。
他成为这个样子,和我没有关系。我离他的监护人角色还远。但不代表,我没在他的成长中起一点负作用。有两件事,让我一直耿耿于怀。
一是他六七岁时,刚成为没爹的孩子,随我妹妹回到这边来住。一天中午我从外面回来,一进屋,就见他一个人在吃饭。他从小就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吃饭也是。见他拿着筷子在盘子里扒拉来扒拉去,我就登时火了,上前就把盘子倒扣在桌上。他先是一愣,接着就哭起来,刚吃进去的饭也吐出来,伴着不停的咳嗽。
重点是另一件,去年,我父又受人忽悠,买了个水暖床垫,说是高科技。我说原理很简单,不就是电热丝加小水泵嘛。这时,一旁看电视的外甥插了一句——平时让他答话都难,更别说主动插话了,忘记他说了什么,只记得关系到初中物理上的一个定理,比较靠谱。但我和我父亲只是看了他一眼,都没表态,接着说我们的。外甥则继续看他的电视。
当时没觉得什么,后来越想越不是滋味。我想起我十六七岁时的一幕,巧了,也正是外甥这个年纪。舅刚盖好新房,一天晚上和我父筹划铺设电路。他们议着议着,思路出现了卡壳。我在一旁看书,其实也在听他们说话,并且听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在他们踌躇的时候,就插了一句:这不就是并联嘛。他们瞅了我一眼,没吱声,继续他们的讨论。我的那声插嘴,对他们而言,似乎就像窗外的猫踩翻了一块砖头。
于是我想,2016年的外甥和1991年的我一样,在插话没人回应的那一刻肯定也是失落的,尴尬的,沮丧的,隐隐怨恨的。所谓人微言轻,在发觉言论被轻视后,定然油然而生一种自我微不足道感。
不敢肯定就在那个晚上我的内心某处起了变化,只说事实,18岁后的我离大多数成人的生活轨迹越来越远,言行举止尽显幼稚,还时带惶恐,说白了就是没有大人样。面目上是个成人,但身份感模糊。我自感是个成人世界的边缘人,似乎永远倒在了向着成人进化的门槛上。
我直到今天的真实心理,说出来,多数人肯定都无法理解:害怕结婚,害怕生儿育女,害怕挑头干个什么事,哪怕是几个人一起出去吃个饭,还害怕开车。那些有房有车有妻有子,有的一个孩子还嫌不够,要两个三个,而脸上毫无愁容倦意,依旧坦然自若谈笑风生的芸芸雄性,在我眼里简直是神一般的存在。我很纳闷,他们是怎么做到的?还有偶遇一些形体上尽显柔弱的女人,握着方向盘,也是坦然自若,我也禁不住想:真牛逼,她怎么就不怕呢?
我曾认真问过一个朋友:那么一个几吨重的铁家伙,你不怕它失控吗?你不怕刮刮蹭蹭吗?你不怕撞到人吗?你不怕有点失误人家就骂你傻逼甚至当街打你吗?朋友没有给出我满意的答案,他说的更多的是觉得我的问题匪夷所思。
车是成人的玩具。连一个小女子都敢玩,我不敢。我比起大多数成人究竟还缺什么呢?责任心,担当意识,大无畏精神,成熟的心理素质?这些说法都太白了。我更想用另一个词代替,健全的人格。
人格不健全,人格缺失,有多种表现,我外熟里不熟,不过是其中的一种。形象点说,是我人格没完成钙化,该硬不硬,所以丁点事都担当不起。这显然又转到了那个流行概念:巨婴。
像我这种类型的巨婴从何而来?我想,应该与在人格养成阶段,在由长辈塑造的生长环境里,于某一方面长久地被轻视被冷对大有关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声音被听到,被重视,包括孩子。但现实常常是,很多父母仅在孩子表达饿了拉了尿了等生理需求之时才有反应,把很多精神方面吁求,视为不听话不省事,而不太理会。
不理会一个成年人,他会抗议,会发火。但孩子,通常只能默默承受,并进而自责,以为是自己的错。有的孩子因为自我表达被冷落或被训斥几次甚至一次之后,就变得自我压抑起来,尽量少表达,尽量默默无闻,尽量作顺服状。而在成人看来,这叫懂事。
很可能,一次不理会,就在他心里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从此不由自主地自轻自贱。听说小学和幼儿教师伤害一个孩子最重也是最简单的办法是,不理他。他说什么都装作没听见,瞅都不瞅他一眼。
孩子,法律上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换句话说其实就是不完整的人。很多成人世界里通行的文明规则,在面对未成年人时,不约而同地被删减被遗忘。比如尊重。对孩子呵护有加,不许这不许那,实际常常暗含着不尊重。孩子被想当然地视为没有自我意识和独立人格的类人动物。只有成人才是人。
小时候就被告知,大人喝酒吃饭,小孩不能上桌,于是只能眼巴巴等他们散场之后才去如狼似虎地收拾那些残羹冷炙。道理说的好听,这叫礼貌,这叫家教,其实也可以说,没把小孩当人看。小孩也有想及时满足的口腹之欲,为何就不能和大人同时享受,而只能乖乖地做二等吃货?
人的成长真是往往遵从多年媳妇熬成婆、长大后我就成了你的规律,在我经历屡屡被客人招呼“小孩过来一起吃吧”却随即被我舅一声“别理他”打断的童年之后,二十多岁时,同学在我家吃饭,见我十一二岁的表弟进屋,招呼他“过来一起吃吧”时,我当即也是一句“小孩——别理他”。
真相总是残酷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也是统治与被统治,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正如领袖之于百姓,上司之于下属,富人之于穷人,城里人之于农村人,男人之于女人,老师之于学生。前者和后者,没有平等的人格。后者人格健全程度,全凭前者如何赋予。
统治和压迫,或许永难消除。但无论何时强调都不过时的是:统治的一方,可以不爱被统治者,但不要一面说爱他,一面又侵犯他的人格。爱他,就给他自由。爱他,就把他当平等独立的人去看。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