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久后另一半串重病,做为婚姻的另一半要想方设法带对方去看病,照顾好对方。不管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认识,前提是两人已经有了恋爱过程,彼此也认可了对方,产生了感情才走入婚姻的殿堂,正所谓百年修共枕眠,一方患了重症,另一半就要竭尽所能给对方看病,照顾好对方,而不应该抛弃对方。当然了对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应当告知对方,按法律规定是禁止结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婚姻自由成为每个人享有的重要权利和社会共识。婚姻生活中,双方需要坦诚相待,尤其是关于身体健康的重要情况,更加需要让对方知晓,以便让对方有选择的余地,这也是实现婚姻自由的重要前提之一。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自身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另一方到婚后才发现可以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那些已经在一起很长时间的伴侣,尤其是已经结婚的夫妻而言,如果一方被诊断为慢性疾病患者,通常会默认另外一方会照顾对方。
就像结婚誓词中所写的那样 “无论富贵是贫贱,是健康是疾病,我都会爱你,尊敬你并且珍惜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
伴侣被确诊为某种慢性病患者,那么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对方,经营你们的关系。
或可以尝试夫妻心理治疗来作为为解决问题的方法,若你无法承受这些决定结束这段关系,虽然这对伴侣而言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但是心理咨询师可以帮助你们更好地度过分手的难关。
我个人觉得如果在结婚不久之后,另一半得了重病,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在身边照顾她,陪伴她,把爱情进行到底,做一个暖心的人
生活着不易,我们很渴望遇到暖心的人。
在家里,有一个暖心的爱人,事事想着你,说话有分寸,从不惹你生气,多好;
在单位,有一个暖心的群体,事事不计较,不笑不说话,从不与你拌嘴,多好;
在外边,有一群暖心的生人,事事有人帮,人人皆和善,从不与你红脸,多好。如果有这样的机缘,恐怕是世上最最幸福的人了。我愿做这样的人,估计没人不想。然而回头反观一下自己,在家里是一个事事都想着爱人的人吗!总想让爱人好好对自己,可自己好好对爱人了吗!古人说相敬如宾,你将爱人当宾客相待了吗!也许,才结婚那阵儿还行,可日子久了,爱人脸上生褶子了,不漂亮了,说话俗了,便生厌了。吵架频了,谁瞅谁都不顺眼了。所以当你要求别人好好对你,首先你得好好对人。爱出者爱返,情真时情深。相反,抱怨者怨来,意乱时意去……
在单位你渴望遇到一群暖心的群体,人人都一团和气,善解人意,遇事不计较,总体量别人,每天都笑脸对你,从不与你争吵拌嘴。可你做到这些了吗!你每天都把最灿烂的笑容布施给同事了吗?你每天都替同事和领导着想了吗?你从来不把气迁怒于别人吗?如果是这样,恭喜你,你一定是个最受欢迎的人,也是最最幸福的人;可事实是你总把情绪带在脸上,一会晴一会阴,一会这个不好,一会又那个不善,在同事面前说是道非,虽没大过,但让人感觉你总有些不对劲,同事疏远你,领导不信任你,这样的日子能叫好日子噢。
结婚后另一半患重病我会不离不弃。俗话常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在生活中,当自己和自己的另一半感情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最终两个人步入了婚姻殿堂,显然是一件让自己特别幸福和快乐的事情,但是在结婚不久以后,自己的另一半突然患重病这对于自己和整个家庭来说,显然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我,我还是会做到对于自己的另一半的不离不弃,守护在自己的另一半身边,好好的照顾好对方,帮助对方尽快康复。
结婚的表面是两个人住到了一起过生活,实质是结了婚就意味着要对对方负起责任,要作为伴侣照顾对方,无论疾病还是贫穷。因此,无论是不是对方有疾病,都应该要好好的和对方把日子过下去。不过,如果特别的在意这一方面的事情,完全是可以以离婚收场的。
第二,如果不是特别在意这一方面的事情,可以勉强的把生活过下去,夫妻之间其实最重要的应该是感情层面的,其他的事情不是决定性的,两个人勇敢的面对,是可以克服困难的。而且如果这样的疾病是可以治好的,就可以两个人一起去面对,相互支持鼓舞,寻找方法,积极地治疗,直到把这个疾病治好。
第三,如果是因为相亲或者介绍而结婚的,这事情对方刻意的隐瞒了你,欺骗你结婚的,这事情搁在谁的身上都不会接受的。这时候你完全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对方不答应的话,是可以付诸于法律来解决的。
综上几点所述,我认为在面对刚刚结婚就发现对方有生理疾病的时候,如果有感情可以好好的过下去,寻求治疗的办法。如果是被欺骗了,完全可以离婚。
可能会觉得对方耽误了自己的幸福,狠狠心为了自己很自私的就做出决定。逃离这个婚姻。向法院申请离婚。而有的就会为了爱情。一生和对方捆绑在一起,即使对方生病也不离不弃,即使自己经济受到巨大的损失,也无所畏惧。这样的人值得我们学习和尊敬,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榜样。
当然对于前者我们也。无权过多的指责,因为并不违法。只不过少了很多的人情。让人觉得世态炎凉。至于我个人的话,我可能会选择陪伴对方,因为刚刚结婚不久,两个人的感情基础还是很好的,即使对方患了重病,需要自己成天照顾,在经济上有所付出。即使拿出自己所有去挽救对方的生命,或者说就治病。也没有所谓。我可以做到。
无微不至的照顾她陪伴她如果她病治好了,我们就能够更加深厚的感情。好好的度过余生,如果没有治好它离我而去了。那我也会。坚强的活下去,因为我相信他也希望我的余生很幸福。就像。经典爱情**泰坦尼克号中的罗丝和杰克一样。即使杰克死在了冰海之中。肉丝也坚强的活到了90多岁。因为他知道借口,希望她能够幸福快乐的过完余生。
爱人被诊断为慢性疾病患者该怎么办?
对那些已经在一起很长时间的伴侣,尤其是已经结婚的夫妻而言,如果一方被诊断为慢性疾病患者,通常会默认另外一方会照顾对方。
就像结婚誓词中所写的那样 “无论富贵是贫贱,是健康是疾病,我都会爱你,尊敬你并且珍惜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
伴侣被确诊为某种慢性病患者,那么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对方,经营你们的关系。
或可以尝试夫妻心理治疗来作为为解决问题的方法,若你无法承受这些决定结束这段关系,虽然这对伴侣而言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但是心理咨询师可以帮助你们更好地度过分手的难关。
02该如何承担照顾者的角色 如果在一段关系中,有一方被确诊患有某种慢性疾病,那么另一半通常会承担起照顾患者的重任。
为了让双方都能够适应这种转变,并且在以后的相处中减少摩擦,事先的就一些关键问题讨论是非常有必要的。
(1)患者的需求是什么? 由于疾病的原因,关系可能会随之发生改变,或许对方可能不想让你在这段感情中向TA们提供过多的照顾和支持。 毕竟,为对方做太多康复护理会破坏爱情的性感和浪漫,并且TA们会害怕这些影响到关系的本质。 如果能够通过沟通,了解到对方需要什么,就可以更清楚地明白怎么更好地帮助对方
有时候年轻气盛冲动结婚,婚后却发现另一方患有一些无法治愈的疾病,这个时候该怎么办?是离婚还是撤销婚姻?
最新的民法典对这一问题有了规定,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应当在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其病情或实施情况,如果一方是在婚后才得知配偶患有重大疾病,可以自知道这个事实起的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是重在保护无过错方,毕竟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恋人登记结婚后,才发现其患有无法治愈的重大疾病。对于不知情的一方如果离婚可能会遭受流言蜚语,或者由于患有的疾病方是基因方面的疾病,可能最终会为了孩子将来的考虑,而放弃生育。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可能剥夺了无过错方的一定的生育权利。
在此也给即将决定登记结婚的人提个醒,带上自己的伴侣去医院做一个婚前检测,给自己也是给他人一颗定心丸。婚前检测包括询问病史、医学检查、知识普及三个部分。其次,婚检可以筛查出的传染病多是能够通过性行为传播的。另外,如果一方明知自己是患有传染性疾病,而故意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婚检就目前的结婚条件来说并非是强制要求的,但其实很有必要,做好婚前检查,可有效预防相关疾病而且能及早采取有效治疗和预防。婚前检查对于维护婚姻稳定、提高婚后生活质量及孕育健康后代等,均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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