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写一份观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那么你真的会写观后感吗?下面是我整理的法律讲堂观后感500字(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讲堂观后感500字 篇1这次寒假我在家里看CCTV12里的《法律讲堂》。那天,他讲了一个“一筐鸡蛋惹出的祸”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农村里,有一位老奶奶,她和他的外孙子在一齐住,但对她的外孙子一点也不好,他的外孙子有空就去网吧看别人玩游戏,正因没钱奶奶也不给,因此只能看,有一次看见自家有好多鸡,就让他奶奶给他一只母鸡,让他自己养,但鸡蛋得给他,他奶奶同意了。这回他把母鸡下的蛋给卖了手里就有了一些钱,然后去网吧打游戏。他奶奶还有一个外孙女,是她最疼爱的,正因她只有一个外孙女,一次,外孙女放假到奶奶家来玩,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发现她的哥哥不顺与她,她就想尽办法惩罚她哥,她发现她的哥哥对母鸡情有独钟,因此趁她的哥哥出去,她就指明让奶奶把他哥哥那只母鸡和母鸡下的蛋煮了,她哥哥回来看她又吃鸡腿又吃鸡蛋,而自己的母鸡没了很生气。一天,她去和小伙伴们赶集,结果跟伙伴们走散了,她哥哥刚好经过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带她去了后山一个山洞里,并那藤条把她绑起来,批评他了一顿,这就到了晚上,她哥哥去到山里找些吃的,她慢慢地挣开藤条,偷偷溜出去结果路上被马蜂蛰死,为这件事法院判了她哥哥6年有期徒刑。霸气网名女生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家长不能溺爱孩子。
二、网吧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害人了。我们不能沉迷于游戏当中。
三、不能摆“公主”、“皇帝”的架势。超伤感网名
四、不能因小事嫉妒。
五、不能加害于人。
六、不能晚上自己一人乱跑。
法律讲堂观后感500字 篇2这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在娘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正因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向很好,坚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此刻两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居住在一齐,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目的到达了,能够办理复婚手续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样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样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但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样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十分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潜质,私下里喜爱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样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是和林**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好只想好的一面,还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脚踏实地,不好弄虚作假,无视法律,我们要尊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当初李女士不贪图小利,林**也就没有可乘之机,王先生还是她的好丈夫,这个家庭还会充满温馨幸福的。
法律讲堂观后感500字 篇3"婚前甜甜蜜蜜,婚后互相猜忌,离婚义无返顾,婚姻当成儿戏。"我这天看<法律讲堂>,讲了这样一故事:女模特小白,嫁给给了一级摄影师小丁。结婚之时,小丁送给小白所有的女孩子就应有的礼物,但是小白似乎还是不高兴,期望爱人能送给她一个让自己惊喜的礼物!小丁想了3天也没想出到底送什么礼物能让小白惊喜。突然眼前一本杂志的封面给了他启示。自己是有名的摄影师,能够帮妻子拍一套漂亮的算做送给她的礼物,想想看,这个礼物必须会让妻子感到惊喜!于是第四天,小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妻子。起初,小白感到很难为情,不一样意!怎奈小丁说这个礼物只供我们两人欣赏,老公拍摄,又有什么不能够!于是小白答应了。小丁真不愧是个有名的摄影师,在他拍照的100多张照片中选中了10张最理想的做成了像册!两人都感到很满意!
浩浩乾坤拽不住人生的步履,茫茫苍穹怎奈何耐飞逝的光阴。转眼小白和小丁已经结婚3年了,激情过后,就是平淡如水是日子。小丁做摄影师工作,总免不了要常和漂亮的美女打交道。出门的时候,最忘不了的是摄影机,手机有时候就忘在家里。这一天,小丁忘在家里的手机不知是哪位美女发来了一条暧昧的消息,恰巧被小白看到了。她很生气。要小丁说清楚!小丁也记不住是谁在搞恶作剧。一时无法说清楚。小白不依不饶,跑回了娘家!小丁去丈母娘家陪罪,好说歹说,才把妻子接了回来。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时刻长了,小丁已经厌倦了去丈母娘家陪罪!这样小白就住在娘家不回来。过了半年,小丁提出离婚,小白也同意。好在两人也没什么财产,没房子,没汽车,存折上就一万多元钱,小丁说给小白做青春补偿费,两人就和平离婚了!
本来就应是相安无事。这一天,小白听邻居说有个摄影展很招认喜爱。一细问,是影展中有一组裸体照片,虽然对照片中的人头部分做了特殊处理,但还是吸引了许多观众。有许多人就是为了专程去看那组。小白很震惊,想看个究竟。这一看非同小可,吓出一身冷汗!原来那组正是当年小丁为自己拍的。怎样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人欣赏。她也顾不上难为情,把小丁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白撤掉影展中自己的照片。但是小丁说自己有著作权,就是不撤。小白说他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两人针锋相对,对簿公堂。最后小白胜诉。正因法律规定:当著作权与肖像权发生在同一件作品时,要首先尊重肖像权!
这件事对小白来说虽然是胜诉了,但小白并不简单。正因她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她今后将怎样应对周围的一切!
因此我们说,做事要"三思"。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要自立,二要自尊。自立就是经济上自己自足,决不依靠于任何人。俗语说"爹有妈有不如自己有"。自尊就是不无端寻求刺激,耐得住平庸平淡。俗语说"平平淡淡才是真"。
法律讲堂观后感500字 篇4其实有时候看了这些电视,我倒是真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我不想面临失去,更不愿意看到老公有了钱就变。所以有时我会傻傻的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
是指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被着与人没有进行性行为。在本案中,李志远和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这根本不符合所谓的含义。他们所签订的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李志远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可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现在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李志远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李志远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
夫妻之间确实应该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李志远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一方面他又难以面对父母。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法律讲堂观后感500字 篇5人生会面临许多选取,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明白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我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这天给我们做《法制知识讲座》报告会的是一位外穿着警装,内穿一件白色衬衫的黄警官。我听完了法制知识讲座的资料,感触很深。
他先讲了哪些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还教育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他做了深刻的解释,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听了这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我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我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好处,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我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我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我的情绪,加强自我抗挫潜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靠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决定潜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我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潜力。
民间流传着“出嫁的姑娘泼的水”。女儿出嫁后不能经常回娘家,不能再长寿了。他们可能需要证明嫁人的女儿和这个家没有太多关系。但是这种老话死了,人活着,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不断开放,人们不再受旧规则的束缚。
在过去的时代,为了分配更多的土地,出嫁的姑娘也跟着户籍移动,包括现在在内,已经迁移的人,有的人在原籍。
如果根据经济需要,很多农村加入拆迁行列,那么多外嫁的姑娘就难免担心自己已经外嫁,能否得到娘家的征收补偿。
拆迁来见外婚女的情况下,很多地区的村集体直接告知外婚女不接受补偿,拒绝的理由是户口已经不在本集团,已经不是本集团的成员,自然不能享受本集团的任何权益。
老百姓不懂法律,不懂征募程序,所以对这种回答不知道护身符不符合法律规定,外婚女的情况在现实中多种多样,情况比较复杂,村集体也不能把所有外婚女一律作为无补偿的对象。
《土地承包法》还规定,保护外婚妇女权益,承包期间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得到承包人的情况下,承包方不能收回原来的承包人。女性离婚或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得不到承包人的情况下,承包方不能收回原承包人。
由于土地承包或征收中户口在这两者中的重要性,很多家庭、外婚女不知道户口在哪里,可以享受集体承包权,享受补偿权。(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土地承包、征收、征收、征收。
在当前大力发展农村的背景下,农村的土地价值也在持续上涨。越来越多的农村加入征收。如果我们碰巧属于外婚女,就要得到征收补偿,又要集体拒绝,我们建议及时咨询拆迁律师,说明情况,知道是否赔偿。
绝大多数拆迁补偿是根据居住面积、占用面积等考虑的,大部分与家庭人口数无关。在这一点上,不管女儿嫁不嫁,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都没有影响。嫁人后是否有女儿的份,从法律角度看与财产分配有关。
这取决于拆除的房子的所有权属于谁。如果是女儿本人,拆迁款就是女儿的。如果是女儿的兄弟姐妹,这笔钱和女儿无关。如果是女儿的父母,在这个阶段就要看父母的意思了。父母可以自己得到赔偿金,也可以给儿子女儿,甚至其他人。如果房东不再存在,房东的女儿可以和所有房东的子女及房东的其他直系血亲一起拥有这笔赔偿金。
所谓的近亲,指的就是直系或旁系三代亲属,但确定起点时还是有些区别的,一般不是以家庭备份最高的人论血缘关系,而是以当事人论,比如A和B结婚,那么A和B的亲戚关系要超过三代才可以。
以一个正常家庭为例,
家庭角色一般由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孙子、孙女6人构成,其中爸爸妈妈是一代人,爷爷奶奶是一代人,孙子和孙女是一代人,而这是宗亲。如果从姻亲论起,也就是所谓的表亲,以6人家庭为单位,分别是姥姥、姥爷、妈妈、爸爸,孙子、孙女,其中姥姥和姥爷是一代人,爸爸和妈妈是一代人,孙子和孙女是一代人。假设结婚的是孙子、孙女,那么从孙子、孙女开始,往上三代,只要是与自己的妈妈、爸爸、爷爷、奶奶有血缘关系的亲戚,论辈分不超过三代,那么就是不允许结婚的。
像直系亲属的父母,与父母平辈的直系亲属,以及子女,也就是叔叔、姑姑、舅舅、小姨、堂兄、堂姐、堂妹、堂弟等都是不可以结婚的,这也包括他们的长辈,以及平辈的子女,比如堂兄家的孩子,堂兄家孩子的孩子,只要与自己的血缘关系没有超过三代,那就不允许结婚。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要计算在内的,那就是祖辈亲,假设爷爷有个兄弟,往下三代,而自己的爸爸有个姐姐或妹妹,往下三代,中间的一代与爷爷兄弟家的后台会出现重合,实际上也是属于三代之内,也是不允许结婚的。
所以,但凡是涉及到直系、旁系,尤其是宗亲的直系三代,都是不可以结婚的。如果是姻亲的话,亲连着亲,或者连襟姻亲,是可以通婚的。但如果连襟同姓亲戚关系没有超过三代,也是不能结婚的。
法律讲堂观后感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可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车的,不是吗每一个人,总是在道路上吝啬那一分一秒的时间,却把生命置之于外,这便是悲剧发生的原因,如果知道是这样,他们为什么不早走几分钟呢
生命有无或许只是一念这差,我们不应该跟“车”“开玩笑”,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让我们从《今日说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吧!
在我国古代,是严禁同宗族和同姓氏男女结婚的,却为何盛行表亲属之间的“亲上做亲”?孝庄下嫁多尔衮为何成为一桩历史悬案?古代法律都禁止哪些亲属结婚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铭新引领我们跨越法制的传统与现实,“话说古代婚姻法”法律讲堂播出。
在我国古代,婚姻的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和宗族间缔结联盟。因此,什么样的婚姻能被允许?什么样的婚姻被禁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禁忌,尤其是亲属之间的联姻更是有着种种限制,古代宗法制度遗留下来的传统礼制,对当代的人们仍然产生着影响。
在讲到古代禁止结婚亲属的时候,我们先讲一个近代的事件。大约在20世纪的80年代末期,在湖北省的孝感市的一个山村里面,发生了一个恶性的案件。这个山村聚居着刘姓的族人,也就是两千多口人绝大部分都姓刘,属于一个大的家族。在这个刘姓族人里面,有一个女青年叫做刘荣,当年22岁,有一个男青年叫做刘元新,当年23岁。这一男一女两个青年就长期接触,开始恋爱,如果论辈分的话,刘荣还比刘元新大一个辈分,刘元新管刘荣应该叫小姑。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的血缘关系已经相当远,不属于我们国家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换个角度说,他们两个恋爱结婚,在今天是合法的。在恋爱过程中间,这个女方后来怀孕了,事情传开以后,引起了这个刘姓宗族的极大地振动,这个宗族认为是奇耻大辱,于是召开了一个村委会,依我看,这个村委会就是宗族委员会。在这个村委会上,竟然做出了一个决定,就是处死男方,逼迫女方自杀。这样一个严重违法的规定,竟然付诸实施了,在男女双方死后,他们还把他们两个埋葬在两个山头上,让他们遥遥相望,永世不得相聚。这样一个案件,经过了10年的时间,才得以破获,当然有关的犯罪人也受到了相应的追究。这是发生在20世纪后期的事情,大家可以看到,在个别地区,宗法势力何其强大?那么我们这里要讲的一个问题就是,刘荣和刘元新最后被逼死、被杀死,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都姓刘,违背了一个传统的婚姻原则,叫做同姓不婚,也就是同一个姓氏的男女不得结婚。
同姓不婚是中国古代一直沿用的结婚原则,如果我们上溯历史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在殷商时期,还没有禁止同姓结婚的规矩,形成这样一个原则,是西周时期。在西周那样一个宗法社会之下,同一个姓氏的人就是同一个宗族的人,有共同的男性的祖先,为什么要实行同姓不婚呢?
据说有两个方面的理由,一个理由叫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用现代的话来说,这是出于一种优生学的原理,也就是人们经过长期的实践已经认识到,有必须近的血缘关系、亲属之间结婚,将影响繁衍健康的后代。另外一个原因是出于宗法的原因,同一个姓氏、同一个宗族的人不结婚,就可以形成不同宗族之间的联姻,使不同的宗族之间建立起一种既是政治的、也是亲属的联盟。以后虽然时代发展了,但是同姓不婚这个原则一直被继承。按照唐朝法律的规定,如果同姓男女违法结婚,不但婚姻关系无效,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当事双方各判徒二年。如果是属于近亲属的同姓结婚,要流放两千里。
应该说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说,这个同姓不婚,并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它毕竟禁止了一部分,有很近的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结婚,这对于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对于民族的健康发展,应该说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个“同姓不婚”本身,也存在着很大的缺陷,第一个方面,“同姓不婚”过分地扩大了禁止结婚的亲属的范围。按照西周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同姓,哪怕是经过了一百代也不能结婚,其实从遗传学的原理来说,那么超过了三代以后,亲属之间的结婚,它的负面影响就已经很小很小了。另外西周这样一个原则,在西周往往同姓就是同祖,可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个姓氏的变化是非常之大的。比如说在三国两晋南北朝那个时期,少数民族和中原汉族之间的融合非常地迅速,很多少数民族纷纷改从汉姓,虽然他们在姓氏上和汉族人一样,可是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是相当相当远的。再比如说,有些人因为避祸去改姓,有些还是皇帝赐姓,比如明朝对某一个功臣,比如郑成功,你姓郑,但是你很有功劳,因此我赐你姓朱吧,虽然他的后代可能姓朱,可是和姓朱的之间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所以按照明清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同姓就不能结婚,所以很多地方是毫无道理的。
第二个缺陷它所谓“同姓不婚”,并不禁止不同姓氏的近亲属结婚,这就造成了一个很不好的传统,叫做“亲上做亲”。
串片:
历史上的“同姓不婚”有弊端,也有它一定的道理,它避免了近亲结婚的可能,但是非同姓的近亲属结婚却不受禁止,并广为流行,如此地“亲上做亲”看似一桩好事,但它产生的危害却被人们忽视了几千年。
大家知道,这个姑舅表兄弟姐妹之间,姨表兄弟姐妹之间,都是不同姓的。由于他们不同姓,所以比如在西周,也就并不禁止结婚,甚至于从某种角度上说,还鼓励结婚,这个我们把它叫做“中表婚”。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在西周,女人一旦结了婚,男方的父母叫做舅姑,舅舅、姑姑,说到舅姑,实际上往往指的是已婚妇女的公婆,为什么呢?女方嫁过去了,实际上她的公公往往就是她的舅舅,实际上她的婆婆往往就是她的姑姑,所以还按照原来的称呼,一般地就把公婆叫做舅姑了。大家还熟知一个词,叫做“永皆秦晋之好”,什么叫“秦晋之好”?也就是在古代秦国和晋国,这两个国家的公主们,你嫁过来她嫁过去,你嫁过来她嫁过去,形成了这样一个长期的通婚的关系,这两个国家既是近邻又是姻亲。
那么到了唐朝呢,法律上是没有禁止中表婚的,不禁止表兄弟姐妹之间结婚,因此在唐朝可以说盛行中表婚。在《天平广济》这部书里面,记载了一个故事,叫做《无双传》,这个《无双传》后来给改变成了戏曲广泛地流传,也就是在唐朝的德宗年间,有一个级别很高的官员叫做刘震,刘震有个女儿,叫无双,同时他还有一个外甥,叫做王仙客,后来王仙客的父亲死了,也就是刘震的姐夫死了,他的姐姐就带着王仙客回到了刘震家里居住,这样,这个王仙客和无双两个人就叫做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亲密无间。
后来这个王仙客的母亲病了,病重期间就把自己的弟弟叫到床前,说我现在病得很重,我只牵挂一件事,就是王仙客的婚事,如果你现在答应我,把无双嫁给王仙客,我就死也瞑目了。这时候刘震跟她说:“你好好养病,你想这么多事干吗?”没有正面表态。后来王仙客的母亲死了,他就护送母亲的灵柩回了老家,守孝期满以后,又回到了舅舅刘震家。做了很多的工作,总想娶无双为妻,后来刘震的夫人就跟刘震说,应该考虑一下,王仙客和无双的婚姻问题了,刘震说,我当初并没有答应他的母亲,现在我看这桩婚事并不合适,你不要再多说。
可是,不久,发生了一场宫廷政变,刘震仓皇逃跑,逃跑之前,就把家业交给了王仙客,说由你来照顾我的家人、财产,事情平定以后,我就把女儿嫁给你。当然这以后也经过了许许多多、曲折的过程,所谓“有情人终成眷属”,无双还是嫁给了王仙客,而且据说,两个人共同生活了五十年,子孙满堂,这就是无双传讲的这个故事。
其实我们看,这个中表婚,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近亲结婚。这种近亲结婚对子女的生育的也会产生很不好的影响。我们如果大家有兴趣去搜索一下网站,就可以看到中表亲所带来的一些很严重后果的例证。有一个村子,就是盛行中表婚,都是近亲通婚,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最后的结果是其结果影响了孩子的智力发育,这个村子几乎就成了一个傻子村。
清朝的时候,有一个著名的人物叫做朱轼,朱轼是康雍乾的三朝元老,是乾隆皇帝的老师,朱轼当时就曾经明确指出过,他说这个表兄弟姐妹之间,叫做一脉骨肉,是不宜结婚的。后来近代有个著名的人物叫曾国藩,也是反对这种近亲结婚的。那么当然从历史上看,有的朝代它的法律禁止中表婚,但是实际上由于由西周以来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传统,往往是禁而不止。
1950年我们制定了第一部婚姻法,考虑到民间的习俗,没有禁止中表婚,那么到了制定1980年婚姻法的时候,应该说当时社会的条件、人们的思想条件已经相对成熟,考虑到中表婚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所以就明确地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结婚我们就不说了,禁止直系血亲结婚是世界各国的通例,这个无一例外。另外我们的法律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个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着比如说,不同辈分的,叔叔、伯伯、姑姑、姨、舅,说叔叔和侄女,舅舅和外甥女这个之间结婚,在中国历来也是不允许的,所以民间也不结婚。那么同辈的包括着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表兄弟姐妹之间是不得结婚的,即使领取了结婚证,这个婚姻也应该认为是无效婚姻。
串片:
在中国古代,除了严禁同姓氏结婚之外,还有许多亲属间结婚的禁忌,那么,唐朝的武则天再嫁唐高宗为后,清朝的孝庄太后下嫁多尔衮是否都违背了当时的法律呢?不同辈分的男女允许结婚吗?
那么在中国古代法律里面,还禁止哪些亲属结婚呢?我在下面重点讲两个,一个就是关于收继婚的问题。收继婚主要是指的丈夫死了,妻子改嫁给丈夫的兄弟。很多人都知道,在清朝的初年,有一个重大的悬案,就是顺治皇帝福临,他的母亲孝庄皇太后是否改嫁的事情?盛传,孝庄皇太后改嫁给了她的小叔子,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当然,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的说改嫁了,有的说没改嫁,那么我在这里只想说这样一点,就是如果孝庄皇太后改嫁给了多尔衮,改嫁给了她的小叔子,这就叫做收继婚,属于收继婚的一种。
那么在汉族聚集的地区,长期是不允许收继婚的,明清的法律更是严格禁止收继婚的。按照清朝法律的规定,如果收继自己的嫂或者弟妻,是要被判处绞刑的,处以死刑。所以即使是孝庄皇太后嫁给了多尔衮,也不能够笺注于史书。因为她改嫁给多尔衮并不是没有可能,因为在满族人的习俗里面,并不禁止收继婚。可是,一旦进入中原,成了皇家,尽管可能有这种行为,也不会写入正史,更不能加以宣扬,这个大概就是成为悬案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父亲死了以后,能不能收继他的妻妾呢?当然我这里讲这个妻,不是指的亲生母亲,是指的继母之类,也就是父亲死了以后,儿子能不能娶他父亲的妾?或者他的继母为妻呢?这在历史上是绝对禁止的,按照礼制就不允许,按照法制要处以死刑。可是从实际生活来看,这样的现象也不是没有过,比如说曹操的儿子曹丕,曹操死了以后,曹操留下的女人他的儿子曹丕是照单全收,全部占有过来,以至于他的母亲都骂他,猪狗不如。曹丕病重的时候,他的母亲跟前都不去,远远看一眼,骂一句,猪狗不如,早就该死。曹丕死了以后,他母亲看都不看他一眼,可见得这个尽管他是在位的国君,就是这种行为也是为人所不齿的。当然还有例子了,比如说武则天本来是唐太宗的妾,按名分说就是唐高宗李治的叔母,可是李治上台以后,不是还娶了武则天为皇后吗?当然这仅仅是皇帝的个人行为,他许他做,但是法律上是严加禁止的。那么再一点就是关于异辈通婚的问题,大家注意,在中国古代法律上,是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不同辈分的男女结婚的,只要在五服以内,辈分不同的男女之间,严禁结婚,这不但是一个法律原则,而且在民间也形成了一个传统。
那么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之间,不管辈分相同与否,法律上都是不禁止结婚的。比如说,表叔能不能娶表侄女做妻子?这个最高法院就曾经有过明确的解释,就是说这种婚姻是法律上所不禁止的,那么在实际上还出现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直系姻亲能不能结婚?比如说丧偶的公公和丧偶的儿媳能不能结婚?丧偶的岳母和丧偶的女婿能不能结婚?举个例子说吧,两个人结婚,后来这个妻子病重,他天天照料自己病重的妻子,在照料妻子病重期间,他的岳母,岳父已经去世,他的岳母和他一起来照料,天长日久,他和岳母产生了一定的感情,后来妻子死了,那么他要求娶这个岳母做老婆,和岳母结婚许不许?这个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的条文,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目前也没有禁止直系姻亲结婚。虽然有的学者主张把它写进婚姻法,但是至今也没有写进去,可是习俗上,是不允许结婚的。当然说,如果他们坚持要结婚,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也没有理由不给办理登记手续。
《招财进宝》春节前夕,村民倪大宝承包同村马晓光家鱼池,在清理池塘淤泥时挖出一铜鼎,本想放在家中作为“招财进宝”的吉祥物,但在儿子的催促下到文物部门验证为国家一级文物后上交国家并获得4万元奖金后,先遭到村民马晓光上门要分得奖金,后又被自称文物所有者的后代告上法庭讨要所有权。通过本案例讲解地下埋藏文物的归属等法律知识。
《一只小花猪》村民老韩家的猪下了一窝猪崽,在做“去势”(绝育手术)这天,其中一只小花猪趁主人未注意时跑出门钻到邻居老顾家,被刚好买了一只公猪的老顾藏在自家圈中,后被老韩发现上门讨要不还,老韩一气之下告到法院,法院判决老顾归还小花猪,但老顾因对方没有支付饲养费而迟迟不愿执行从而遭到法庭强制执行。后来老韩家小花猪怀孕生仔,老顾又上门讨要小猪,认为花猪是在他家饲养期间由他家公猪配种而致,但遭到老韩反对,二人又打到法院,法院判决老顾败诉。通过本案例讲解天然孳息等法律知识。
《我的男友是大厨》为了让全家人在家里吃上一顿丰盛的年夜饭,又不用自己家人动手,女青年安静出点子在大年三十请了一位五星饭店的厨师赵航到家里做年夜饭,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厨师却是安静的男友,当她趁机把赵航介绍给家人时却遭到了父母的反对,因为赵航没有满足他们的标准。两个年轻恋人并不气馁,但第二次登门时却发生意外,赵航不小心碰翻油锅被严重烫伤,治疗期间他情绪发生严重波折,女友忍无可忍提出分手后他一怒之下将安家告上法庭索要赔偿。但是在赢下官司以后他并没有索要赔偿,而是重新登门却又赢得了爱情。通过本案例讲解帮工关系等法律知识。
《分家的团圆饭》王大爷有一儿两女,但严重重男轻女,理由是儿子考上了大学找到了好工作为家里光宗耀祖了,所以遗嘱中将自己全部财产留给儿子。这件事引起了两个女儿的强烈不满,尤其大女儿,离婚以后一直留在父亲身边照顾他,一气之下出走,临走前将老爷子送到儿子家,但终因与儿子儿媳诸多不和又返回老家,此时他才如梦初醒,又在春节年夜饭重分财产。但是老爷子去世后又因拆迁补偿等问题产生纠纷,最终大家各退一步实现调解。通过本案例讲解录音遗嘱和遗产分割协议等法律知识。
《无爱的婚姻》一个在城市打工大龄男青年为了应付父母“催婚”,春节期间回乡时租了个女友回家过年,巧合的是,他租的女友是个独身主义者,每逢年关也面临同样的压力。为了长时间解决问题,二人协议领证结婚,实为形式婚姻。但是后来男青年最终找到了真正的女友,有了真正的爱情,当他提出结束名存实亡的婚姻时却遭遇麻烦,不得不走上法庭。通过本案例讲解无效婚姻等法律知识。
《隐婚风波》 高大帅气的男青年王宇为了是自己在社会上做事时多一些机会,与妻子商量好隐瞒自己的婚姻,再加上他工作认真、勤恳、忠诚,结果招致公司女老板陈菲的青睐和好感,并在与丈夫离婚后打算一身相许。后来王宇妻子发现苗头不对,逼着丈夫公开婚姻时,却意外导致陈菲流产,从而导致一场法律纠纷。通过本案例讲解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和侵权责任等法律知识。
《戴钻戒的裸婚》一个离婚的男和一个带着一个女儿的离婚女人组成了一个三口家庭,巧合的是,不久女儿带回自己的男友却是继父的儿子,两人的婚姻遭到了母亲的强烈反对,原因是两个年轻人打算“裸婚”。几经波折,继母提出房、车可以不要,但必须给女儿买个大戒指。父亲为了成全儿子好事,无奈之下偷拿了继母的5万元给儿子买戒指,但不久被发现,从而导致一场家庭内部的法律纠纷。结果因为女儿的坚持,继子的真诚、母亲的回心转意使姻缘终成。通过本案例讲解附义务的赠与等法律知识。
《惹祸的礼物》男青年王占林为了满足女友提出的条件,通过女友的考验,千方百计终于找钱为女友买了个一万多元的新年礼物:订婚戒指。但是不久女友发现自己放在家中的银行卡中两万元前神秘消失,立即报警,经过调查,发现正是王占林所为,随后二人感情破裂对簿公堂。通过本案例讲解盗窃数额较大,多次盗窃等法律知识。
《失窃的秘密》女孩吴敏研究生毕业时为了得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受诱惑而从导师那里窃取一些科研资料送给应聘公司,结果导致导师正在研究的指纹加密技术泄露,合作单位上门问责并威胁诉诸法律。得知造成严重后果的吴敏为了挽救自己的错误,给导师一个交代,又潜回公司寻找相关证据,最后帮助合作公司赢下知识产权官司、讨回科研技术。通过本案例讲解商业秘密等法律知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