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山下乡运动中,知青都由县级知青办管理。通常,如果知青结婚,知青办就会认为他/她自动放弃了返城机会,不再为其安排病退或困退等。但当时很可能并没有文件对其明文规定。
但是有些地区并没有始终执行该政策。例如在山西插队的北京知青,经过长期上访,使北京市政府于1980年代中期放宽了对他们的返城条件。目前,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老知青,如果在原籍城市有亲友愿意接收,应该可以办理户口迁回。
建议咨询原籍城市政府的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知青办撤销后,知青遗留问题都由人社局处理。
很高兴为您解答亲 首先,看父母下乡时子女的年龄,如符合知青下乡的年龄和学历应该可以视同知青并在当时就享受知青返城等待遇。其次,看父母下放的原因,如受刑事处罚后下乡的子女,后随父母一同返城,则不应该视同知青。第三,因各地实施政策的差异和年代久远,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人社局相关信息!供参考如认可,请釆纳!
知青“身份”,一直没给出过严格定义。理论上,下乡后就是农民了,不是另一种职业,但又确实在各级知青管理部门的名单里。被招工以后变成了工人,知青办的名单里被除名,自然就不再是“病退”“困退”的对象。这似乎可以解释为当时的知青管理工作的某种流程,但又找不到严格的政策文件予以规定。
知青结婚后自动丧失“知青”身份,没有找到当时的文件根据,但却是各地管理部门的共识。许多已婚知青为了返城而办理离婚或假离婚。这一方面是因为,一直都没有关于知青身份的严格定义;另一方面因为,各类返城及招工、上学,都是针对个人的,如果已婚,就会造成新的“两地分居”,这是当时尽量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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