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2005年,教育部取消了管理规定中禁止大学生结婚的条例,但此项修改是为了与“宪法”和“婚姻法”保持一致,并非鼓励在校大学生结婚,教育部司长林蕙青特别强调:“学校不干预不禁止,不等于教育部门就提倡在校学生结婚。”因此,虽然正方罗列了在校大学生结婚的一系列好处,但我方仍然坚持认为:在校大学生结婚弊大于利!
这是为什么呢?我方认为,在校大学生结婚是利大还是弊大,需要从个人、学校和社会三方面去综合衡量。
(一) 首先,从个人方面衡量。
1) 在校大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努力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生产技能。而过早的涉入婚姻生活,必将从时间和精力上对大学生的学习造成严重影响,这些都是与大学生的根本职责相违背的。
2) 在面临就业问题时,婚姻对于大学生更多地成为了企业选择人才时的累赘。哪个企业不希望新招募的大学生是富于拼搏的人才,顾家的好青年虽能得到社会的好评,却未必是企业所乐于接纳的。
3) 不仅仅是就业问题,大学生的婚姻在进入社会后,能否经受住社会的考验,也是个未知数。倘若大学结婚、毕业离婚,又将对大学生的身心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
(二) 其次,从学校方面衡量。
1) 大学具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但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将婚姻校园化, 必将引起大学职能的改变,这是与大学的根本任务相违背的。
2) 而大学倡导学术的文化氛围,婚姻家庭过多的进入大学,必将影响大学的学习风气,将大学由一个学术教育机构向居民生活小区转变。
3) 同时,大学中的婚姻家庭过多的出现,也会给大学的管理带来新的问题。一个原本只专注于学术和教育的机构,不得不考虑如何应对家庭问题。
(三) 再次,从社会方面衡量。
1) 在校大学生结婚,也是对现行社会观念和伦理道德的挑战,首先将遭到社会主流人群的反对。
2) 同时,年龄集中在18至22岁之间的在校大学生结婚,必将给我国已经很紧张的人口和社会资源问题带来更沉重的压力,这也是与我国现行的晚婚晚育政策相违背的。
3) 而在校大学生绝大多数处于经济依赖状态,新家庭的经济压力,必将转移到双方父母的家庭,这对于新家庭的成长和原家庭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综上所述,允许在校大学生是高校管理法制化和人性化的体现,但对于绝大多数在校大学生来说,结婚对他们个人、学校和社会带来的更多的是不利影响。
因此,我方坚信:在校大学生结婚弊大于利。 首先,从个人方面衡量
在校大学生,就算没有法定的婚姻生活,也会想办法过婚姻生活,那些偷鸡摸狗的时间完全可以节约下来嘛;再说了,就算没有婚姻生活,很多在校大学生也并非在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反而是千方百计从各种途径掌握“人类生产”技能。这种体制下的大学生,表面上是对婚姻生活持否定态度,但实际上又想,矛盾一产生,恐怕就会形成一种“偷着来很刺激”的行为习惯,进入社会之后,一旦出现各种诱惑,由于有了以前偷偷摸摸的惯性心理,自然再次从阴暗面获得利益,也不是什么难以克服的心理障碍了。
事实上,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很容易眼高手低,不满意工作现状,更不甘于通过时间积累来获得事业上的成就,所以跳槽的情况相当普遍,某些行业培养一个熟练工需要相当多的投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他们最多收点违约金,但是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有家庭的束缚,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把小年轻飞腾跳跃的猴子脾气改变一些。对于那些弃家庭如敝履的人渣,不在辩论的范围之中。
婚姻经不经得住考验,一方面是社会环境的问题,一方面是婚姻主体本身的问题。如果他们本身有问题,就算用绳子拴在一起,也不能保证毕业后的婚姻的安全性;社会环境不是个人的问题,只不过受制于个人修养,从大学年时代就形成的婚姻关系,实际上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养成有利于婚姻稳固的正面习惯,习惯了,就是自然的。
学校去管学生婚姻问题,那是不务正业的表现;进入社会的成年人也不是个个都能很快结婚,那么何必强求每个大学生都拥有婚姻情况呢?能够成家的便成,不能够的打光棍也好,做野鸳鸯也好,不正是当前大学校园的现状吗,需要改变什么?
可能会有人质疑大学集体住宿如何解决的问题。这个更简单了,本来学校也就是那么多人,只不过有些人住在一起,有些人想要打乱住在一起。对于有婚姻关系的学生,不提供标准住宿,而另行用价格昂贵的单租房代替,还可增加收入,学校肯定愿意,说不定哪天就变成另一个房地产开放商乐呢,对国民生产总值那是大大有利。有些同学不满单租房的昂贵,但你狗日的没钱结啥婚,进入社会没钱也结不了婚的啊……
社会更多质疑的不是大学生的婚姻生活,而是大学生拿着国家补助,却过着猪狗一般的生活,毫无国家未来栋梁的风范。社会上的人结了婚不可能每天泡在床上,何以见得大学生结了婚会每日骄奢*逸呢。骄奢*逸的人,从来不是哪个社会群体有的,而是政治团体的共性。
我国人口压力的主要根源是大部分人群的社会活动素质不高(就是什么忽悠、赚钱、道貌岸然之类的),但是在大学校园中出生大批新生儿,必然对下一代的总体素质带来质的飞跃,总比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最后生的孩子上个幼儿园都不可得要好。从最基础的来说,婴儿所受的胎教难道不比处于社会压力极大下的胎儿好上无数倍吗?
家庭因素,放心吧。大学中结得起婚应该多半属于中产阶级以上,说不定都是什么国家公仆这类精英集团的子女,他们不存在经济问题,而且他们提前出生的后代占据了更多的资源,早点饿死大部分贱民,对整个国家的腾飞也是好处大大的。
我靠,居然这么有道理……可惜老子读大学的时候结不起婚
论点:1以结婚为目的会限制一个人的发展,谈恋爱的目的应该是共同进步,而不是为了一时的稳定而放弃追求梦想的机会,例子,许多以结婚为目的的大学恋爱往往有一方由于想要出国深造或者是考研而和另外一半产生分歧,导致爱的破解与矛盾。2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会使一部分人产生盲目追求物质的行为,导致爱的变质,这个例子很多,可自行选择。3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会使很多人犹豫不决,想要找到一个真正适合结婚的人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心中一直以结婚为目的想要谈恋爱,或许会错过许多真正对的人。
没有应不应该一说,可以但不建议。
2005年3月国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大学生结婚需经学校同意的旧规定。教育部有关官员同时强调,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新《规定》于今年9月1日生效,意味着从新学年开始,中国大学生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结婚。
但是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并不表示提倡他们结婚。大学生处在学习的大好时机,限制大学生结婚的出发点是保障大学生更好地实现求知权,“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大学学府与社会上其他机构有本质区别,如果大学生在学校组建婚姻家庭,将会给高校教育制造麻烦,婚姻家庭的拖累,会大大限制知识的获取和自身
素质的提高。目前我国很多大学虽说是实施学分制,但并没有像国外那样是完全的弹性学制,学习时间不太自由。经济方面等结婚的条件也不成熟,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大多数学生还要向父母要钱。
从大学生的根本属性:人 来进行论述,作为人,他是有自己根本的尊严在那里的,他有不违反法律对自己身体和关系的处理权,这是最基本的人权理念之一。
从婚姻法的角度进行论述。校规不可大于法规。另外,中国在以前签署过联合国人权法案,里面有很多东西可做论据。一个政府签订了它就意味着这个政府必须尊重这里面的条款。
大学生不允许结婚是以前那个时代大学生是从属于社会的,没有自主的权利,那个时候是保守的,是人治社会。我们现在要建立的是真正的法治(注意:不是法制)社会。因此不能出现校规大于法律的荒谬情况。
凡是符合国家法定婚龄及条件的,都可以结婚,大学生也不例外。关键是,以目前的就业形势来看,大学生在毕业以前似乎不宜结婚,尤其是女生,本来就存在就业的性别歧视,你要是结婚了,除非是自己创业,否则的话,无形中又给自己增加了一道就业障碍,会给自己增添更多的烦恼,男性感觉也不宜结婚,因为你的工作问题还没有完全定下来,不知俩人是否能在一个城市工作等好多具体问题要等着你去处理,要知道,理想与现实是有差距的,有时还会很大,慎重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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