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市场集体户怎么办理结婚证?

广州人才市场集体户怎么办理结婚证?,第1张

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天河区的集体户口是可以在我处登记结婚的,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三张大一寸男女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彩色合影照片。集体户口的,请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如果天河区人才市场集体户不同意办理结婚登记,可迁到我单位办理结婚手续,具体流程是:到我公司领取《同意迁入证明》——到集体户办理《同意迁出证明》以及其他要求资料——资料交到我公司——由我公司办理落户手续;签集体户计生管理规定协议。

从广州市人才市场集体户迁到我单位集体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户口迁入处开具《同意迁入证明》;原户口所在地开具《同意迁出证明》;原户口所在地开出《计划生育情况说明》或者《婚育证明》户口卡原件;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注:已婚者需提供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我单位提供广州市人才市场集体户结婚挂靠、南方人才市场户口结婚挂靠以及天河区人才市场集体户结婚办理、广州人才市场集体户结婚后办理准生手续等方面的服务,如果没有房产在广州而又需要办理结婚登记和办理准生证的广州集体户人员,可以挂靠我单位集体户。

广州楷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手机:159 999 79228

固话:020-38056256

工作QQ:1922827705

广州如何办理结婚证?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广州如何办理结婚证。(适用城市:广州市)

办理条件 01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02

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03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04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办理材料 01

本人常住户口簿。

02

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03

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办理流程 01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02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03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04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地点 01

广州市各婚姻登记处均可办理。

办理时间 01

工作日时间均可办理。

办理费用和时限 01

办理费用:免费。

02

办理时限:即办。

特别提示

以上办理结婚证的方法仅适用于广州市,其他城市略有不同。

广州民政局 http://wwwgzmzgovcn/

 

一对新人进行办理结婚证,应当去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结婚,那么广州市 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在哪呢,结婚登记又有哪些流程呢,那么就由我给大家分享下广州 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以及婚姻登记的流程有哪些。

广州 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广州 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可以做地铁至长寿路地铁站B出口,然后左转20米进宝源路直走250米,再右转走到逢源路直行50米到逢源北街(荔湾区劳动保障局右侧)直入70米就到达。

婚姻登记的流程

1、要求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持身份证与户口本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写下姓名和按上指印。

4、婚姻登记处对双方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核,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在户口所在的民政局开婚前体检介绍信。

2、 持介绍信,到当地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 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当地民政局登记注册。

婚姻登记的注意事项

1、准备3张两寸双人合影,横着照,男左女右,红色背景,结婚证照片用。

2、准备1张一寸女生独照,红色背景,女性登记用。

3、准备钱,尽量不要花不必要的钱,大概需要100元 左右 。

3、记得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4、如果没有做婚前体检,最好在那里做个免费的验血检查。

5、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须满22周岁女年须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结婚登记的时限以及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全部齐全,当场予以登记,立马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及 其他 相关费用。

我总结:以上就是我关于广州市 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以及婚姻登记流程的相关介绍,希望能给新人们一些帮助,在去婚姻登记处结婚的时候都能做好准备,提前带好需要的材料与证件。

携带证明:

  1 居民身份证

  2 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 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 劳动手册(或执照)

  4 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 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领取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然后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广州市集体户口需要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集体户口薄中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常住人口登记卡》,可以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户籍情况证明。

一、广州集体户口结婚证领取时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广州集体户口结婚领取结婚证,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身份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挂靠在用人单位,则拿集体户口簿内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拿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如户口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手上没有《常住人口登记卡》,则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单独打印自己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注:请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在两张a4纸上。身份证与户口本上的身份信息应一致,否则办理不顺利,影响当天领取结婚证。

      3、照片:2寸红底合影彩照(部分婚姻登记处设有有偿拍照服务,可直接在婚姻登记处附近拍照,自愿选择)。

二、广州集体户口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广州集体户口结婚领证流程

      集体户口领结婚证要持户口卡、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准备证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相关证明。

      出示有效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一方是港澳台居民还应提供有效通行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如果是一方是华侨还需出示有效护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如果一方是外国人则需出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到婚姻登记处登记。

      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

      照相。

      需要3张照片,申请表上一张,每个人的证上一张。(可在民政局当场照)。

      综上所述,广州集体户口并不影响男女双方正常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申请领取结婚证的时候需要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材料需要提供集体户口薄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申请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开具的户籍证明。

以下是关于广州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问题的回答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面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申请人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a)结婚登记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b)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广州集体户口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领取结婚证。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和《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人民网-集体户口如何办理结婚证?

温州市民政局-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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