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区婚姻(结婚/离婚)登记处(地址+电话+接待时间)
1、黄浦区
江西中路250号(邮编200002)
结婚接待时间:周一、二、三、五、六上午 9:00-11:30,下午1:30-4:30,周四上午:9:00-11:30
一月一日、五月一日、十月一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离婚接待时间:周一、二、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四上午9:00-11:30
63185355,63777913
2、徐汇区
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
结婚接待时间:周一、二、三、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四上午9:00-11:30
周六及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离婚接待时间:周一、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二、四上午9:00-11:30
64325542,64325543
2、静安区
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50号(1-2楼)
结婚接待时间:每周一、三、四、六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每周二、五上午9:00-11:00(夏令时下午2:00-4:30)
离婚接待时间:周一、二、四、五上午9:00-11:00,周二下午1:30-4:30(夏令时下午2:00-4:30)
53550041,53550041
3、长宁区
金钟路631弄2号楼一楼
周一、二、三、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周四上午9:00-11:00
周六及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3:30 (法定假日除外)
周一、二、三、四上午9:00-11:00
(法定假日除外)
62705220
62705589
4、普陀区
曹杨路510号(近白玉路)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周六、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 9:00-15:00
周一、周二下午1:30-4:30,周三、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52803612,62441118×3002(结婚),62441118×3009(离婚)
5、虹口区
巴林路76号(近运光路)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7月1日-9月30日下午2:00-4:30)
周五上午8:30-11:00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7月1日-9月30日下午2:00-4:30)
周五上午8:30-11:00
55127329,55127328
6、杨浦区
济宁路252号(近江浦路)
周一、二、三、四、六上午8:30-11:30,周一至周六下午1:30-5:00
周一、二、三、四、六上午8:30-11:30
96968520,25017777
7、闵行区
七莘路750号
周一下午1:30-4:30,周二至周六上午8:30-16:30
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5:30
64886900,64984950,54530884
8、浦东新区
(1)浦东南路2240号永业商务楼三楼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58012424,58828056(结婚)
58829805(离婚)
(2)惠南镇城基路29号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58012424,68018414
9、嘉定区
澄浏中路2560号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上午 8:30-11:00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上午8:30-11:00
59528196
59528242(结婚)
59528667(离婚)
10、宝山区
樟岭路2号南楼(近盘古路)
周一、三、四、五、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周二上午8:30-11:00
周一、二、三、四上午8:30-10:00
56699828
56699902(婚姻)
56699901(收养)
11、奉贤区
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三楼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上午8:30-11:00
周六上午09:00-11:00,下午01:30-04:00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元旦、五一、十一办理结婚登记)
周二、周三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四、周五上午08:30-11:00
57421803
57420620(结婚)
57421029(离婚)
12、金山区
朱泾镇临源街620号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周一、三、四、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57320237
57319540
13、松江区
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4楼
周一、二、三、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周四上午8:30-11:00
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补领结婚证书接待时间同上
周二、三、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周四上午8:30-11:00
补领离婚证书接待时间同上
57716031
57828156
14、青浦区
外青松公路6189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夏令时下午1:30开始接待)
周二、四、五上午8:30-11:15下午1:00-4:15
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夏令时下午1:30开始接待)
69714231
69714230(结婚)
69713671(离婚)
15、崇明区
翠竹路1501号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59611302
39611574
16、市婚姻登记中心(涉外)
漕宝路82号E座三楼
周一、三、四、五、六9:00-16:00,周二上午9:0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四下午1:30-4:00
64325087
接待时间:24小时
64325088
法律主观:
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 结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根据这一规定,你们双方可以共同到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目前是不能在除男女双方常住户中所在的外的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因此你们如果都是外地户口的情况下目前不能在 上海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提供了3张大2寸近期冕冠合影照片。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法律分析:1、领取结婚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且接受初审预登记。2、初审通过后,上海办结婚证流程在预约的时间再到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3、点击“我要预约”进入预约界面,选择国内,如果是涉外婚姻则选择涉外。4、进入信息填写阶段,填4选择下一步,预约完成。网上预约登记的受理时间为一个月之内的工作日,在这期间可以查询是否预约成功。结婚登记预约查询:登陆预约查询页面,选择查询填写好相关信息,查询是否预约成功。5、上海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都开通了结婚网上预约登记服务。6、网上预约登记需要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之内的工作日。7、当事人办理网上预约登记时,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为上海市户籍,否则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结婚需要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手持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办理结婚手续。结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对双方的关系和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为男女双方办理结婚手续。最后当场分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现在由于交通的越来越便捷,各个地方的交流也越加广泛,异地结婚的事情也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大家知道外地户口在上海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外地户口在上海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有一方是上海户口可以在上海办理,如果都没有上海户口则不能在上海办理。办理结婚证需要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才行。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相关资料
1、外地人在上海办结婚证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男女双方进行婚姻登记属于自愿行为;2需要满足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男女双方登记时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必须携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男女双方必须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符合这些条件后,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会根据等级流程步骤进行办理。
2、外地人在上海办结婚证还需满足《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相关条例,携带好所需的证件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单位进行结婚证办理手续,也只有这样提出的等级申请,工作人员才会受理。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是上海户口,那么只有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才可进行婚姻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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