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结婚证日期不会变,补办结婚证时原结婚登记日期。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扩展资料
补办和补领结婚证的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
补办结婚证的对象必须是已举行过结婚仪式,并且已经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但是却未履行法定登记手续的男女;而补领结婚证的对象是那些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在婚姻登记机关留有档案的,但却因为个人的某种原因而造成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可以根据登记档案进行补办。
2、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含义不同
补办结婚证登记的日期是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当天的日期;而补领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还是当事人原来办理结婚证登记那天的日期。所以补办结婚证日期会变吗,答案是肯定的即不会。
3、婚姻效力的起算时间不同
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是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间起算的;而补领结婚证的法律时效是从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计算的。
-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的日期是第一次领证的日期,只是前面加了个补字。
补办结婚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本人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证明;(如果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档案可查的,一般不需要额外证明;如果档案无法查实的,需要到街道办事处或档案局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补办结婚证具体手续:
1、需要申请补办手续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档案在民政局可查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一般当天即可拿到新证。民政局查不到档案的,可能需要到当地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
2、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综上所述,婚姻登记机关里又查询不到你们的结婚档案的话,需要婚姻登记机关结合具体情况给出解决办法。首先是当档案遗失进行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会告知需要哪些材料,要走哪些程序的,也会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补办的结婚证日期写的还是原来时间。
补办结婚证和原结婚证的的登记日期是不变的,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查阅当事人的档案,不会因补办结婚证而更改结婚生效日期,只是在备注栏里增加一条补办日期。带户口和身份证带上另一本结婚证更好,两人一起去办,只用办一个人的,补办也会入档案,也就是说有补办记录。男女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补办结婚登记发出的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是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分析:补办的结婚证,日期是你们原来结婚登记的那一天。不过会在备注一栏打印好现在补领结婚证的时间,和补发的结婚证号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一、补办结婚证还是之前的日期吗
补办结婚证不是之前的日期,补办结婚证日期会变,补办结婚证登记的日期是补办当天的日期。
夫妻双方补办结婚证,应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夫妻双方须是依法登记结婚的合法婚姻关系,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在补办结婚证时,夫妻双方应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一般在当天就可以拿到新结婚证。
二、离婚之后复婚要什么材料
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复婚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结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可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过,在实践中,往往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当天是不允许再办理复婚手续的。
婚后的双方,如果后悔想要复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申请。复婚手续和办理初婚登记的手续是差不多的,只不过需要将双方的离婚证或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带上。
所以,办理复婚手续时,需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三、复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一)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就不用再进行婚检。
(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会按照结婚登记的程序啦进行办理,还会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的字样。工作人员会收回离婚证。
(三)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要得到结婚证后,才是真正的恢复夫妻关系。
(四)复婚和结婚要履行的手续是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律师解析
是的。
补办结婚证的日期是以前的。
补办结婚证和原结婚证的的登记日期是不变的,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查阅当事人的档案,不会因补办结婚证而更改结婚生效日期,只是在备注栏里增加一条补办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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