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当事人不是以夫妻名义申请办理房产证的话,那即使没有结婚证,此时也是不妨碍房产证的办理。但如果想要房产证上面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则就必须要提供结婚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如果自己购买了房屋,是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并且需要领取产权证。产权证是一种证明所有权的法律文书,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那么,办理产权证要结婚证吗今天,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产权证最好出示结婚证
1、没有结婚证可以办房产证吗
房屋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结婚证,因此没有结婚证也可以办理房产证。
2、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登记申请书;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D、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或者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E、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F、房屋测绘报告;
G、其他必要材料。
(2)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登记申请书;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D、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若是农村村民住房的,还需提交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F、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4)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登记申请书;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D、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E、其他必要材料。
3、怎么办理房产证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法律分析:需要。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当事人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房屋登记办法》第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对于已婚的购房者买房,在一般的情况下都是需要带结婚证去办理房产证的。 而且购买者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应该准备如下的材料。 首先,我们应该提供房屋全款发票的复印件,以及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省市的人,需要有短期内的居住证复印件。 其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如果是连名购买需要提供友人身份证,房产分割协议书等等一系列的证件。 当然,购房者还需要带房屋契税证书。 还有盖房子的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还需要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这是需要客户本人签字按手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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