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的套路有:结婚就先谈彩礼、没有稳定的工作、故意伪装自己、想法设法的要钱、过早地要求同居。
1、结婚就先谈彩礼
两人在谈的时候,可以商量试探一下彩礼,因为骗婚的人,就是为了骗取彩礼钱,钱一到手,就会走人的,并且在相亲的时候,会编出很多的理由,说自己家里急需这笔彩礼钱,催促男方,越是这样越要小心,不要没有结婚就被骗了。
2、没有稳定的工作
一个骗婚的人,当然不会踏踏实实的去上班,无非是因为上班挣得太少,要么就是上班太累。因为习惯了靠别人养活,因为习惯了把伴侣当成取款机。
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需要吃饭的,如果不去上班,那么就证明这个人一定有其它来源的收入,一旦一个人人故意藏着掖着,背后一定是不能见光的收入。
3、故意伪装自己
明明觊觎的是你的经济实力,但这类骗婚的人通常会首先将自己包装成家境殷实,从小被富养的模样。仿佛和相貌平平、其貌不扬的你在一起,根本就不是为了钱似的。
4、想法设法的要钱
一个骗婚的人,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骗钱,而在很多人的理解当中,只有要彩礼才是骗婚目的。其实事实恰恰相反,一个骗婚的人,一旦在获得对方的信任以后,最开始骗的都是小钱,慢慢的给对方下套,让对方心甘情愿的跳进去,就是利用人的不甘心心理。
5、过早地要求同居
如果是骗婚的人,他们一般都会答应先同居的,尤其是惯犯,经常骗婚的人,在没有拿到钱之前,对方提出的条件都会答应满足的。答应和你同居的人,反而要小心一点了,不要为了表示自己对对方的喜欢,喜爱,头脑发热,把钱让对方管理了,那就糟糕了。
一、骗婚行为主要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1、诈骗标的物为钱财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涉嫌诈骗罪;
2、其实施骗婚行为是为了骗取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等。
二、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
三、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
四、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
建议你向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女方返还彩礼。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必须向法院提交有利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因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应当支持给付人提出的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因此,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的,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
:骗婚的定义具体内容是什么?
骗婚也称婚姻诈骗、婚骗,是指行骗者依据国家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作为诱饵,诈取他人感情、财物并诱骗他人进行性与生育的行为。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故意隐瞒对对方不利的结婚情况,债务纠纷、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女方诈骗彩礼通常有以下情形:1、女方根本没有结婚意向,只是以诈骗彩礼为目的,同时被骗金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犯罪,可以报警;2、领了证以后,人找不到,不在一起共同生活;3、如果女方不是以诈骗为目的,只是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男方因此支付的彩礼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女方收了彩礼反悔不结婚的情况,还真不是个例,对于男方来说肯定是希望拿回彩礼的,但是是不是女方不返还就算诈骗呢?其实还需要分情况,下面来分析,什么情况下女方不退还彩礼属于诈骗,什么情况下仅仅只是民事纠纷。男方又应该怎么拿回彩礼钱。
不退还彩礼什么情况下属于犯罪诈骗首先,诈骗,在刑事上,为诈骗罪,和本案最接近的诈骗场景,那就是骗婚,通常骗婚是女方利用男方想结婚的情况,伪造户口,伪造身份,各种理由骗取钱财,最后一走了之,让男方面临人财两空,一般来说这种骗婚都是团伙犯罪,配合作案。
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得出来,这和不退还彩礼并不完全相同,要构成刑事犯罪的诈骗。首先本罪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具有欺骗性质,并且利用对方错误认知,获取钱财。放在本案通俗来说就是,女方一开始索要彩礼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钱财,本就不是为了结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另外如果需要构成诈骗罪,还需要满足数额较大,通俗规定是三千元以上就能立案,在这里提醒的是,即使金额不足够立案上升到刑事犯罪,但是如果的确涉嫌犯罪行为,也应该积极报案,诈骗者还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本案,如果的确女方是抱着利用男方结婚,采取欺骗的手段,用彩礼的形式骗取钱财,那么就属于诈骗,达到一定数额以后,就属于诈骗罪,遇见这种情况就应该报警解决。
那么自然,这时候彩礼作为被骗取的钱财,最终是会返还给受害者的。
不是诈骗情况如何要回彩礼其实生活中大多数情况下,涉及到彩礼的纠纷,其实基本上都属于民事范围。这点从裁判文书网,搜索关键字也能看出来。
也就是这种情况更多是男女双方为正常恋爱关系,只是最终闹掰了,没办法结婚,这时候因为纠纷等各种原因,女方不愿意退还彩礼,这时候男方怎么办?
首先,在排除本能诈骗上,针对因为结婚赠送的彩礼,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有几种情形是可以要回来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通过法律,我们也可以看出来,类似本案这种明显女方和男方还没有正式结婚的情况,女方是应该退还彩礼的。如果女方坚持不退还,男方是可以通过起诉,索要这笔钱的,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需要提醒的是,现在很多女生要求结婚前男生房产直接加女方名字,这种情况,如果女方最终反悔,没有结婚,房产份额的赠送由于是以结婚为前提,因此也属于彩礼,附条件的赠送,也是可以通过起诉要回的。
并不是所有赠送都算彩礼能要回类似这种彩礼纠纷中,最常见的其实是双方对哪些算彩礼,要退回多少争执意见很大。
需要严格说明的是,并不是男生给女生花的所有钱,都属于彩礼,都可以通过起诉要回。
一般而言,正常的两个人谈恋爱的开支,类似吃饭玩耍,男方因为逢年过节,给女方送的礼物,为了讨女生开心,给女生买的东西,或者日常微信里发的特殊日子的红包,特殊数字的红包,比如520 1314之类。除非已经属于刑事范畴的诈骗,否则这些礼物和红包都属于赠与。这种赠与,男方是不能以女方不愿意结婚,而通过法律手段要回的,更没有办法把给予的红包转账之类,说成是借款。
因此,总结一下,女方反悔不结婚也不退还彩礼时,如果的确存在以欺骗钱财为目的,恶意欺诈那么男方应该报警,以诈骗罪把坏人一网打尽,拿回被骗取的钱财,但是,类似关于彩礼的纠纷,真正诈骗的其实很少,更多还是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如果女方恶意不退还彩礼,还是建议男方通过法院起诉,要回这笔钱财。
没结婚女方骗彩礼不退可以先找女方进行商议,只要协议可以达成一致就可以。在协议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起诉一定要带着相关的证据,证明女方是骗钱的。
一、没结婚女方骗彩礼不退怎么办
如果女方根本没有结婚意向,只是以诈骗彩礼为目的,同时被骗金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犯罪,可以报警;如果女方不是以诈骗为目的,只是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男方因此支付的彩礼可以要求女方进行全部的返还。
二、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女方如果只是单纯的进行骗钱,那么就可以直接报警,会按照诈骗罪进行处分,但是如果女方是不想跟男方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只要全部的进行退还彩礼钱就不算违法的,具体还是要根据情节判定。
如果女方是以欺骗财产为目的进行的骗婚,可以报警,对方涉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实,假借结婚而骗取财物,事后携款逃跑,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建议及时报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分析:1如果是故意收了彩礼不愿办理登记的,属于骗婚;2如果是收了彩礼后,出于感情原因,比如性格不全的,不属于骗婚,所收彩礼应该予以返还。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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